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下载本文

(九)规划建设办。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场所进行查处。

(十)经贸办。重点负责对全镇各类市场进行隐患排查,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严把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市场登记执照。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场所、工厂、企业用气瓶组间的监管、“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十二)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场所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十三)水务公司。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场所采取停水措施。

(十四)宣传办。根据镇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整治步骤

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1月 15日起至2月25日止,按照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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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发动、排查摸底、全面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5日至1月17日)

一是镇政府组织召开一次动员会,由镇安委会牵头,电视台等配合,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组织播放电视宣传专题片、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消防站开放等形式,扩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镇隐患整治办组建工作组,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镇政府在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4个工作组分片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隐患整治办对各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治理范围、标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18日至1月23日)

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对辖区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动员各场所对照治理标准开展自查和消除隐患工作,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以村(社区)、行业为单位,对摸底调查工作分类别统一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将普查场所基本情况录入汇总,上报镇隐患整治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1月24日至2月17日)

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隐患整治服务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类场所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停租、停止使用,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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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使用。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加大隐患跟踪整改力度,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报镇隐患整治办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

对于2月1日除夕前未完成整改的场所,在春节期前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提出的“七个一律”原则,严格落实查处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隐患、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场所,坚决查封或停产停业。)

在此阶段,镇隐患整治办4个工作组将定期对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在全镇通报批评。

(四)检查验收阶段(2月17日至2月25日)

镇隐患整治办在全面整改阶段结束后,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逐一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对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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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于3月1日前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镇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和评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在此期间应采取措施,对列入整治的单位和场所组织进行复查复核,防止出现疏漏或隐患“回潮”现象,以巩固整治效果。

五、整治范围和标准

整治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等。整治工作标准依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技术规范和《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2010?76号)执行。

六、整治要求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以坚定的决心、铁腕的手段、有力的措施、统一的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一)切实履行职责

包队干部要对所包挂村(社区)进行现场督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列入整治范围场所的数量、生产情况、事故风险等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检查,摸清底数,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二)突出查处重点

应加强对以下重点场所查处:1、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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