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说 - - 陋室铭 - 原文 - - 翻译 - 书下注释 下载本文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真的不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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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