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安全操作规程

××林业局××林场(贮木场、车队……)

××林业局××木制品加工厂

目 录

一、木材采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机械集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山场绞盘机装车安全操作规程 四、汽车运材安全操作规程

五、畜力集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六、人力装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七、营林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八、采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九、抚育、整地、造林安全操作规程 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手工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贮木场卸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贮木场造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八、贮木场选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九、贮木场归楞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贮木场装大火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电锯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二、原木截断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制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四、木材加工成材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五、木材干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六、细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七、锉锯、研磨刃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八、木段剥皮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九、木段蒸煮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 单板整理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一、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二、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三、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五、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木材采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伐木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掌握伐木工(机)具的使用技术,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进行伐木作业。

2、采伐作业前,必须事先清除危及作业安全的病腐树、枯立木、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等。

3、如风力在5级以上、大雨、大雪或能见度不足50米时,禁止进行采伐作业。

4、伐木、集材或其他作业人员要保持7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进入伐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好安全帽等劳动防护 用品。

6、油锯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按规定对油锯进行保养和

维修;严禁在发动机着火情况下添加燃油和检查、修理、挂卸锯链。

7、伐木前清理树木周围1—2米作业现场,并在树倒后方45度开出长不小于3米、宽不小于1米的安全道。

8、使用油锯时,伐木工不得一人单独进行作业。伐木时, 助手不得在另一树下清理作业场地。伐木工和助手不准在同一棵树上同时锯上口和下口。伐木工(机)具和支杆等辅助工具状态要保持良好。

9、要正确选定树倒方向,先锯下楂后锯上楂,下楂的深度为伐根直径的三分

之一至四分之一,楂距高度为深度的二分之一。要正确使用好支杆。

10、严禁用“元宝楂”、“大抹头”、“对口楂”等楂口伐木。

11、树起身后要看树梢,要注意有无滚楂、断枝、回头棒等危险,并要迅速躲至安全道的安全地点。伐木工和助手必须等到被伐树木倒地后,才能转移另一作业现场。

机械集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拖拉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拖拉机,无证人员不准驾驶拖拉机。

2、司助人员进入伐区必须正确配戴好安全帽,严禁半截车门进行作业。 3、拖拉机在伐区绞集、进出库时或运行中,驾驶员、助手不准敞开车门或将头部探出窗外。

4、拖拉机在运行时,驾驶室内只准乘司助人员,驾驶室外严禁乘人。 5、绞集原条时,绞盘机架上和钢丝绳两侧10米以内不准站人;助手要躲到原条后方5米以外;搭载板上原条要绞紧,前端距离驾驶室不得少于80厘米。

6、拖拉机运行中,助手应跟在原条后5米以外、下坡20米以外行走,不准在原条两侧行走。

7、拖拉机在坡道停车排除故障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灭,将拖拉机制动并按坡度方向挂反向档,随后用垫木止动,需架车或吊搭载板时必须支牢垫稳。发动机运转时,严禁检修拆卸配件。拖拉机大绳和捆木索正在移动时,不准摘解和捆挂原条。

8、驾驶室后窗必须装设安全防护网,高坡集材时,搭载板前端的安全挡板必须加高至驾驶室顶。

9、机库应备有足够、有效的防火工具和器材,并保持清洁卫生。

10、搭挂树应用机械摘挂,绞绳两侧及搭挂树附近严禁站人。打枝时要将双腿、双脚闪开,站右打左,站左打右,必须站在上坡打横山倒树的枝丫。

山场绞盘机装车安全操作规程

1、绞盘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绞盘机司机和捆木工等装车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行作业。

3、绞盘机司机应经常检查和保养设备,卷筒前要安装防护挡拦。绞集原条前,应选择安全、可靠的稳车位置。 绞盘机固定要牢固,锚桩直径不得小于40厘米,应加设辅助绳,并用原条压好,固定绳卡不得少于2个。

4、装车前必须对架杆、钢索、滑车、绷绳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5、绞盘机司机与捆木工必须密切配合,规定明确信号,认真按信号操作。

6、绞盘机运转中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留五圈,不准放尽。

7、捆木工每次捆挂原条的数量不得超过机械的允许负荷量;原条捆好后,捆木工应躲开至原条两端5米以外发出绞集信号,严禁在原条旁跟随、站立,在悬空木材下面停留。

8、原条起吊后,应用刨钩或回空绳调整好停放位置,严禁站在悬空原条下用手推、肩扛。

9、绞盘机司机起、降原条,应缓慢操作不得猛起猛落。

10、从装车场边算起30米范围内的腐朽木、枯立木要全部伐倒,场内枝丫藤条要全部清除。

11、装车场驾杆用材要选用优质材,小头直径不得小于24厘米,高度不得小于6米, 拴挂起重滑车钢丝绳为15.5毫米或18.5毫米,起重绳18.5毫米,牵引索15.5毫米,回空绳12.5毫米,绷绳18.5毫米。对钢索要经常检查,磨损超限应及时更换。

12、驾杆绷绳须固定在直径30厘米以上、高度不小于40厘米的伐根上;每根驾杆的绷绳不得少于3根;缠绕在伐根上的绷绳不少于3圈,每根绷绳不少于2个绳卡,绳卡型号要与钢索直径相适应,严禁钢丝绳系死节。绞盘机锚桩和架杆锚桩直径小于规定要求的应加设铺助绷绳,并用原条压住。

13、绞盘机司机与装车工应规定明确联系信号,司机确认装车工躲在规定位置、无危险时方可起落木材,信号不清严禁装车;原条前端距汽车驾驶室护拦不少于50厘米;绞盘机熄火不装车时严禁吊挂原条负载;早、夜装必须有灯光照明,否则严禁装车作业。

14、装车场必须设有爬杠,爬杠不得少于4根;小头直径不得少于18厘米;爬杠应牢固、安全,高度适宜。

汽车运材安全操作规程

1、运材(原木、小料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车安全。

2、运材汽车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准乘人,驾驶室内不许超员,除乘坐司机助手、救援、安检人员外,不许捎带其他人员。严禁酒后驾车,运材重车必须上有捆腰绳。

3、运材汽车驾驶员和助手要在安全位置监装监卸、驾驶室与木材前端间隙处不准装载烧材或其它货物,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调整拖车丝杠时,不准将手放在车架或拖车架上,必须在拖车轮胎后操作,且车速不超过5公里;连结拖车时,司机要根据信号操作,不准用支撑牵引架,不准用手扶连结器。

5、原条车进场卸车时,将原条兜紧后方可解开捆车器,然后打开开闭器,司机或助手应迅速躲到原条车前5米以外,方可发出卸车信号。 6、原条装车时,严禁司助人员参与装车、捆木等工种作业。

7、汽车运材严禁超载、超高、偏重、原条尾部拖地;临时停车或占道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