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的是,西方有些国家在有意识地利用国际制度牵制中国的发展。随着中国的不断开放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各种场合一再呼吁中国应积极融入国际社会中去。然而,事实上,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加入国际社会的速度是惊人的。江忆恩在研究中国与国际制度的关系时指出,“在1977年,中国参加的各种类型的政府间组织的数量是美国的25%、是印度的30%、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0%,而到1996年这三项数字分别达到了70%、80%和180%。而且在以相应的经济水平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对国际机制的需要程度的标准时,中国参与国际组织的数量远超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⑥这一情形足以证明,中国人实际上已经融入国际社会。中国政府一直不断宣示愿意遵守国际制度的规范,维护世界政治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因为这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而美国和西方国家却仍在不断向中国提出这方面的要求。细想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出于一种担心和忧虑,即担心中国不承认或威胁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既得利益和已有的权力分配。因此,他们特别要求中国承认和接受美国和西方国家已经搭建好的国际制度体系并接受其管束,做一个维持现状的国家。进一步讲,在这种要求的背后不能排除另外一种情况,即他们希望通过中国的融入,既能控制住中国,又能使自己在推卸国际社会责任的同时尽可能地削弱中国。这便是“中国威胁论”和“利益攸关者”的提法在冷战后这十多年内同时出现的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国际制度领域是崛起国家和既得利益国家控制和反控制较量的重要场所。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在制度方面对中国的压力比在军事上的压力要大得多,中美从过去关于地雷公约的争论到今天关于中国军事透明度的舌战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如果中国的国际制度研究和实践仍停留在现有水平,在目前的国际制度框架下,中国的发展将会不断遇到很多麻烦,和平崛起的道路将会曲折艰难。
二、国际制度对崛起大国的意义
在一国崛起的过程中,国际制度的作用意义重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可以防止矛盾的激化。制度具有保持沟通、协调和稳定的功能,制度的存在为制度参加国之间的联系渠道畅通、信息透明、摩擦减少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制度存在的条件下,崛起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与既得利益大国的冲突,有可能得以缓解或避免。
第二,国际制度是崛起国家实现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制度不仅有规范性功能,同时也衍生了工具性功能。二战以来,美国不断提出各种国际制度规则,并把国际制度作为一种工具,最大化地加以利用。⑦因此,中国在认真遵守和承诺它所参与的各种国际制度的同时,也有将制度看作是一种工具的权利。制度既是本体,也是客体,人们不仅可以研究它来规范世界各国的行为,各国也可以利用它为本国的国家利益服务。国际制度对西方和中国都同样具有双重功能的意义。
第三,崛起国家可以利用国际制度扩大影响。制度建立既有直接效益,也有间接效益。在制度中博弈,崛起国家的努力,无论成功与否,都将扩大其影响。因为,制度博弈的结果将会在国际社会中产生某种连带性间接效果,例如,谈判成功后的亲近和靠拢,失败后的同情或支持。这种影响不是来自于国际机制内容本身,而是来自于国际制度建立的过程。而这种影响的实现只要恪守两个原则:一是,这种努力是公平和公正的;二是,这种努力能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理解。对崛起国家来说,制度博弈的最小结果是增加了国家的政治影响力,最大结果便是增加了在国际制度上的收益。日本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上的努力虽然一直没有成功,然而,它在这个问题上的影响力却由此上升并得到了一些
国家的同情便是例证。
第四,通过建立国际制度可以加大既得利益国家对崛起国家的心理认知。根据制度的功能,国际制度可为国家行为提供合理性依据,给国家行为以预期化模式和相应的合理性保证。新兴国家的崛起面临着既得利益国家对其利益的承认和接受问题;促使既得利益国家在国际制度上承认崛起国家的利益,这是崛起国家利益合法化的重要前提。国际制度上的博弈结果可以加大既得利益大国对崛起国家的心理认知,从而为崛起国家的利益合法化创造条件。以多哈谈判为例,2006年7月,多哈回合谈判宣告失败,给国际贸易多边合作蒙上了一层阴影。然而,在负面影响存在的同时,人们还应当看到它的正面意义,即西方发达国家不得不更加理智、谨慎和认真地对待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争端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美之间从2006年开始的“战略经济对话”,使美国对中国真实的经济形势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也使美国不得不对其对华经济政策做出重新评估。在今年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启动之前,美国贸易全国委员会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承认,美国国内在中美贸易及投资问题上存在七大误区。⑧争端来源于利益冲突,止于利益认知。发达国家在谈判失败后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考虑和对自己利益失去后的痛心,往往会使他们增加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心理认知,也为双方今后重新开展合作提供了可能。
第五,崛起国家可以利用制度这种软权力来弥补自己硬权力方面的不足。虽然在理论上,一个国家的硬权力和软权力是相辅相成的,物质实力上的不足会限制一个国家对国际制度的利用。但是,在实践中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历史上相对弱国借用制度形成优势的例子很多。一战后在华盛顿会议上,日本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远比不上欧洲大国和美国,但日本在《五国条约》中讨价还价的胜利,使太平洋上出现了有利于日本的战略布局。日本的软权力促进和保证了硬权力的
发展。⑨新加坡的硬权力比大多数国家要弱小得多,然而它的软权力,如政府的效率和国内的法制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为国家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它的国际威望比许多国家要大一些。
国际制度对国家崛起意义重大,它所发挥的作用是一种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中国而言,积极参与国际制度,还可以从国际制度建构的角度,展现中国负责任的、愿意承担更多国际义务的国家形象。西方不断要求中国成为“利益攸关者”和“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则可以借力积极参与并影响国际制度。此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机制可以促进国内机制的完善。例如,中国在反贪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上就可以实现国际和国内机制的接轨和互相促进。简言之,推进中国国际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将会有助于中国国际压力的减轻,并有可能使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赢得更多的战略主动。
三、国际制度的先占与修制原则
我国面临的国际制度环境不容乐观,而国际制度对崛起国家的意义又如此重大,因此,在现有的国家实力和客观环境下,如何使国际制度成为我国和平崛起的杠杆而不是紧箍咒,即“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我们对国际制度的积极参与,应当成为我国国政界关注的重点。
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国际制度的文章虽然已有上百篇,然而,在众多的文章中,关于中国与国际制度关系的文章数量较少。根据我们的分类统计,其中研究西方国际制度理论的文章高达127篇,占这类文章总数的67.1%;有关中国与国际制度的研究文章总数仅为25篇,占总数的13.2%;其他经验类研究文章为37篇,占总数的19.6%。⑩有研究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