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说明 下载本文

空隙率(%) 沥青饱和度(%) 残留稳定度(%) C型沥青砼、C型沥青碎石 3-6、>10 C型沥青砼、沥青碎石 I型沥青砼 70-85、40-60 >75 (6)沥青砼及沥青碎石施工压实度不低于97%,施工气温不低于5℃。

(7)沥青砼及沥青碎石的拌和摊铺碾压:

A、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合厂(场)采用拌和机械拌制,拌和机应有防止矿粉飞扬,散失密封性能及除尘设备,并有检测温度的装置。

B、沥青材料应采用导热油加热,热拌沥青混事料的施工温度℃如下表:

热板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沥青种类及标号 沥青加热温度 矿料温度 间歇式拌和机 连续式拌和机 重交沥青AH-70 155-165℃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10-20℃(填料不加热)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5-10℃(填料不加热) 125-160℃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不低于120-150℃ 不低于110-150℃,不超过165℃ 不低于120-140℃,不超过175℃ 110-140℃,不低于110℃ 120-150℃,不低于110℃ 不低于70℃ 不低于80℃ 不低于65℃ 13

沥青混合料出厂正常温度 混合料贮料仓贮存温度 运到现场温度 摊铺温度 正常施工 低温施工 正常施工 碾压温度 低温施工 钢轮压路机 碾压终了温度 轮胎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开放交通温度 路面冷却后 C、沥青混合料拌合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间歇式拌和机拌和时间为30-50秒

D、热拌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团结或结块,无严重粗细料分离现象,不达要求的不得使用。

E、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自卸汽车运输,车辆应清洁干净,可涂1:3(柴油与水的比例)薄层油水混合液,运料车应用篷布覆盖,以保暖、防雨、防污染等。

F、铺沥青混合料之前应检查确认下层质量,当下层质量符合要求已洒透层油才能铺沥青混合料。

H、摊铺机自动找平时,下面层采用一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面层采用摊铺层前后保持相同高差的雪橇式摊铺厚度控制方式。经摊铺机初步压实,摊铺层应符合规定的平整度、横坡的要求。

I、沥青混合料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速度应符合2-6m/min的要求。

J、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厚度、路拱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沥青混合料松铺系数如下表:

种类 沥青砼 沥青碎石 机械摊铺 1.15-1.35 1.15-1.3 人工摊铺 1.25-1.5 1.2-1.45 K、机械摊铺过程中出现横断面不符合要求,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表面不平整,局部混合料离析有摊铺机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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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等,可用人工作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

L、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按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找平)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各类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压路机类型 初压 适宜 最大 3 复压 适宜 最大 终压 适宜 最大 钢铜式压路机 1.5-2 轮胎式压路机 2.5-3.5 5 3.5-4.5 8 2.5-3.5 5 4-6 8 振动式压路机 1.5-静压 5静压 4-5振动 4-6振动 2-3静压 5静压 M、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见“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表”,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边缘有路缘带应紧靠路缘石碾压。采用轻型钢铜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装置的振动压路机碾压2遍,其线压力不宜小于350N/cm,初压后,检查平整度、路拱,并做适当修整。

N、复压:应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宜采用重型轮胎压路机(也可用振动压路机或钢铜式压路机),碾压遍数不小于4-6遍,应达到要求压实度,并无显著轮迹。可用轮胎压路机不小于15t,轮胎充气压力不小于1.5Mpa,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采用振动式压路机其振动频率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mm,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为10-20cm,倒车时应停止振动以免路面形成鼓包。

O、终压:紧接复压后进行,终压可采用双轮钢铜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两遍,并无轮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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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施工缝及构造物两端连接处,必须仔细操作,保证紧密平顺。 Q、执拌沥青路面应带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R、其余事项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办理。

六、交通工程设计 (一)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颜色、图案、文字、数字等,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规定执行。

指路型交通标志

指路标志上的地名、路名为标准名,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有关规定选择其颜色和尺寸,在进入路口50至100m处设置表示方向、

设计说明

1、主要设计依据及规范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138-2000);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4)《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5)甲方提供地形图,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及有关部门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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