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第一册 通用项目 下载本文

第三章 围堰工程 说 明

本章定额包括土草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层竹笼围堰及筑岛填心,共7节2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三、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费用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另计。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四、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外 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55.5工日/100耐粘土。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五、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二章的水上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六、编织袋围堰定额中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按定额规定执行。

七、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采用搭设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并套用相应脚手架子目。

八、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Z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s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sm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2.4m,堰高为4m以内。

九、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十、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一、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l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第四章 支撑工程 说 明

本章定额包括木挡土板、竹挡土板、钢制挡土板及钢制桩档土板支撑按拆,共4节14个子目。

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

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

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设计以“t”为单位,按第二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拆除人行道,拆除侧、平石,拆除混凝土管道,拆除金属管道,拆除镀锌管,拆除砖石构筑物,拆除混凝土障碍物,伐树、挖树蔸,路面凿毛及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共11节8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三、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四、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并扣除回收价值。

五、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六、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七、人干拆除二渣、三渣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渣、三渣基层执行机械拆除混凝土类面层(无筋)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平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其实体体积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克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第六章 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人力运输小型构件,汽车运输小型构件,汽车运水,双轮车场内运成型钢筋及混凝土(熟料),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井点降水,湿土排水、抽水及彩钢板施工护栏,共10节54个子目。 二、本章脚手架定额中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三、仓面脚手不包括斜道,若发生则另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脚手架斜道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费。

四、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耐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

五、抽水定额适用于池塘、河道、围堰等排水项目。

六、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勃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如采用其他降水方法如深井降水、集水井排水等,施工单位可自行补充。

七、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 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 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八、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九、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十、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m2”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m2”计算;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m2”计算。

二、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距离按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的距离计算。

三、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所挖湿土方量进行计算,抽水工程量按所需或实际的排水量进行计算。

四、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一天系按24小时计算。除轻型井点外,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轻型井点尾数

25根以内的按0.5套,超过25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五、彩钢板施工护栏定额子目不分基础及护栏,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第七章 护坡、挡土墙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抛石、石笼,砂石滤层、滤沟,砌护坡、台阶,压顶,浆砌、现浇挡土墙,干砌块石基础、挡土墙,勾缝及伸缩缝,共8节54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道路、城市内河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三、石笼以钢笼和铁丝制作,每个体积按0.5耐计算,设计的石笼体积或制作材料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四、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五、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人工0.24工日,水0.5m2。 六、护坡、挡土墙的基础、钢筋可套用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抛石工程量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二、块石护底、护坡按不同平面厚度以“m3”计算。

三、块石护脚砌筑高度超过1.2m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块石护脚在自然地面以下砌筑时,不计算脚手架费用。 四、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五、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六、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2”计算。

七、伸缩缝按缝宽按实际铺设的面积以“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