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页至第10页).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地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地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地,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地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地澄清
问题地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申请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密封检查情况 密封用章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标识检查情况 标识特征简要说明 申请人代表 招标人代表 日期 日期 (项目名称) 标段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