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 下载本文

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泰发[2017]8号 【发布部门】810420101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

施意见》的通知 (泰发〔2017〕8号)

各市(区)委、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泰州市委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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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发〔2015〕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2号)精神,全面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做大做实做优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国有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国资国企的功能定位,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战略管控,紧紧围绕“基础支撑、公共服务、战略引领”三大功能定位,让国有企业真正在全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民生工程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主要目标

1.加快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做实,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权明晰、支撑作用明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市场竞争主体,尽快实现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化”。 2.全面清产核资,对党政机关办企业全面完成清理、脱钩、改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

3.加强国资委建设,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工作,更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 4

4.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突出主业,做大做实。坚持同质整合,有效整合资产资源,突出主业、扩大总量、盘活存量、完善功能,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政府推进,市场主导。强化政府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坚持业务功能与资源资产相匹配,做到“一企一方案”;按照“政企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办实体脱钩;尊重市场规律,采取符合市场要求的方式促进资产、资源流动,提高企业竞争力。

3.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改革、稳定和发展相结合,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注意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保障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正常推进;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保持企业经营和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稳定,降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成本和风险,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4.规范运行,强化监管。全面调查、摸清家底,将分散在各国有企业、各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范畴,实现监管全覆盖。坚持企业改革重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步进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选人用人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加快向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聚,向具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向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提高国有企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贡献度,提高国有企业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三大主题工作”以及“四个名城”建设的融合度,提高国有企业在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的集中度。 3 / 4

(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宜进则进、宜退则退,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做强主

业、科学归类布局,切实推动国有资产、资源、资本的整合集聚和功能性重组,做大做实几家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国有骨干企业集团,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有3家企业实现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实现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努力打造我市国有经济新的重要增长极。

1.支持城投集团将建业投资、周山河街区国有资产、开元经适房以及住建、城管系统企业等进行整合,打造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运营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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