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知第八识体不缘我也。第八识变,变必有用。故不缘无用,无用故不缘。我等以无体用故,于有法中,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何故此识不缘无为?若实无为,因未证故;若假无为,无体用故。皆不得缘。 假实分别
假实分别者,因中第八见分,定不缘假;唯因缘变故。因缘变具二义:一任运义,二种子义。为境从种生识,任运缘名因缘变。今第八所缘境,定以见分别种生,是因缘变。
问:第八与前五皆因缘变。何故前五缘境有本质,第八俾无?答:前五非根本识,缘境即须藉本质。今第八是根本识,故不假本质。忽若离自三境外,更有法与第八为质者,即心外有法。然第八若望缘定果色及他人浮尘根异界器,即有本质不遮。故知第八缘三境,唯实非假。 问:识中无漏种子,具此三义否?答: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若是无漏种子,不随第八成无记;唯是善性,即第八不领为境,以相违故。不妨持而不缘,三义中但具一义。
问:若不领以为境,应是心外有法。答:持令不散,不离识故。亦是唯识。
问:无漏种子,既不离识,中有如何不缘?答:具三义故,所以不缘。 (一)能对治故,即无漏。然对治有污法,亦能破坏有漏法。 (二)体性异故。以第八唯无记无漏种唯善性。
(三)不相顺故。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无漏善性不顺无记性故,所以不缘。
问:无漏种子是相分否?答:有二:一云第八不缘,非是相分摄;二云亦是相分,因虽不缘,是果中之相分流类故。
问:种子与自证分既不离第八见分,如何不缘自证分?答:种子虽与自证不相离。若见分缘时,但缘种子,不缘自证分。若缘自证分,即犯因中内缘过。喻如水中咸味,色里胶青。 自变共变
本识变似根身器世间,为是自变,为是共变。答此有四句: (一)共中共变。 (二)共中不共变。 (三)不共中不共变。 (四)不共中共变。
论曰: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疏云:此义意言由自种子为因缘故,本识变为器世间相,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处故。言外大种,非心外法。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是共相。 (二)不共相。
何为共相?多人所感故。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然有相似共受用义,说名共相,实非自变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缘心外法故。然彼此总为增上缘,今多人同共受用名共。如山河等。
不共相者,若唯识理,唯自心变,名不共相。一切皆是他变,是他物,自不能用,亦名不共相。然今且约自身能用,他不得用,名为不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