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不太适应,暴露了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职能界定不够明晰;法定职权缺失;职能行使偏差;公共产品供给短缺;财政危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等等。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传统体制、行政环境的影响和队伍素质、法制建设的不适应等。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为了更好的探讨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及改革措施,先就当前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作一简要概述。
(一)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乡镇一级设立的机构主要有:①党群机构:党委办公室(有的乡镇把党委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在一起,称为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团委、妇联;②政府机构:政府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工商局、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③司法机构:人民法庭、司法所(或司法助理);④下属企事业单位:计生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粮管所、烟草站、社会事务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林业站、卫生院、中学、中心校、邮电所等;⑤机构管理情况:在政府机构及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中,邮电所、工商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站、派出所、烟草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属于垂直管理单位,即人事权及财权都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有政府办、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粮管所、卫生院、中学、中心校等单位。
不过,乡镇机构设置不是千篇一律,并非每个乡镇都建有人民法庭、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邮电所、工商所等机构,这些单位是按片区设立,一个单位负责管理几个乡镇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行政运行模式
乡镇办事处均建有相同的领导机构核内设机构,即均设有党委、人大、政府三大领导机构。同时,不管是乡镇或办事处,均设有大体相同的党群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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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作为上连县、下连村的中间政权组织,乡镇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7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同时,对村民委员会实施指导(宪法第110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的关系应为指导关系,但事实上几乎都是领导关系。)这种行政运行模式,有的专家称之为“乡政村治”体制运行模式。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与原因
现行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我国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也存在着许多弊端,这些弊端严重的影响了我国乡镇职能的发展,阻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
(一)我国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当前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主要是: (1)政府职能庞杂、错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有l3项职权、乡镇政府有7项职权,但实际落实并非如此。一是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如同一个全能的政府。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办企业、发展经济。二是乡镇机构设置重叠。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责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产生违法行政行为。三是由于权责不一致,弱化了乡镇应有的职能。乡镇在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现在乡镇,而根源却在上级部门。有的上级部门偏离了责权一致的原则,通过行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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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和资源配置权,把一些本该属于自己抓的工作下放给了乡镇,使乡镇疲于应对若干的“一票否决制”,弱化了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法定职权缺失
作为一级政权,乡镇的机构设置和法定职权应具备完整性和相应的自主性。但乡镇政权在实际运作中,其很多职能部门都只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县级业务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一般都在20个左右。这些权力性职能部门被从乡镇政府行政隶属关系中分离出去,必然造成乡镇政府职能被分解,拥有的行政权力和手段受到限制,在乡镇工作中造成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不协调、不配合,导致乡镇政府难以统筹安排力量而有效管理本乡镇的社会公共事务。同时,部门利益对乡镇的扩张还表现为上级主管部门不顾乡镇实际情况,大量增加人员,导致乡镇冗员过多,负担过重。这种“条条掌权、乡镇协调”的体制,削弱了乡镇政府职能,导致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水平降低。
(3)权力与责任不对等,行政运作方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按照政府职能的要求,乡镇政府对乡镇经济、教育、文化、卫生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负有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的责任,但目前我国乡镇政府还存在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式,已经超出自身的职责范围行事。有的乡镇政府干预过多,直接插手生产经营活动,用行政手段介入竞争性领域,同时,在日常具体工作中,乡镇政府的主要精力用于应付“中心工作”,达标检查验收。乡镇干部多数给上级机关办事,依靠上级的指标工作,用于农民所盼、社会所需的时间就少了,未能履行好所应承担的公共职责。另外,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在涉及农税征收、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突出问题整治等方面,由于单纯依靠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无力完成,于是上级党委、政府便以文件或领导讲话等形式,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这种压力下,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不惜使用不规范的公共权力手段,结果导致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的现象发生,破坏干群关系,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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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政府的公信力,出现乡镇政府“权力有限和责任无限”的现象。
(4)财政不堪重负,体制不顺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一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不堪重负。个别缺编单位进人时,不是从超编单位选调,而是从下级选调或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步满编,而超编单位继续超编的现象,财政供养人员的总量在不断增加。二是财政供养人员与财力不相匹配。三是财政体制不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由于财政支出远远高于财政收入,这就必然使得这些乡镇的财政为短缺型财政,只得靠吃上级定额补助解决诸如发工资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分税制,上级政府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将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部分或全部转移到乡镇,如义务教育、民兵训练、计划生育等纯公共产品,同时,这些财源不多或发展经济不力的乡镇为了完成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他们的财政税收考核任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所谓“协税”上。协税事实上就是拉税买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同时,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温床
(二)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我国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1)对乡镇政府职能认识不到位
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政府工作职能重心、职能方式的惯性作用,致使乡镇干部的观念意识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乡镇干部对乡镇应该履行什么职能,新时期如何落实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缺乏明确地认识。仍然习惯于完成上面的任务,习惯于做好眼前的事,缺乏发展意识和发展规划。
(2)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削弱了乡镇的职能体制
乡镇原有一些主要职能站所比如工商、税务、国土、电力等先后实行了垂直管理。原则上乡镇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但是由于站所的人才物全部收归县级职能部门,所以乡镇对于这些站所只能协商,不能控制和指挥。这样,乡镇在履行某些职责的时候就很困难,另外行政执法权又只能授予县级职能部门。乡镇在推动工作的方法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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