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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如居住人员在该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现行法律的行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未到期的已缴房租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乙方应当将用途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1把及单元门钥匙1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8)车位费(9)室内设施维修费(10)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呼和浩特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或因故障导致邻居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3、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装修情况

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他 ○有损坏 墙面:○木墙裙 ○壁纸 ○立邦漆 ○彩喷 ○其他 ○有损坏 窗 :○铝合金 ○塑钢 ○铁窗 ○有损坏 门 :○防盗门 ○品牌 ○有损坏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交房确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人)签章: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上网费 车位费 租赁税费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认 甲方(出租人)签章: 退房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