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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政府重视关心残疾人事业:关爱的阳光照亮心灵

从“残废”称呼改为“残疾”到无处不在的关爱,从被动的救济到自强不息的展示?? 3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渐成风尚。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残疾人事业乘势而起,迎来了新的春天。

这其中,无不倾注着党和国家的殷切关爱。举国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犹如春日暖阳,照耀着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使他们在呼唤中觉醒、在勉励中奋起、在自强中再生??

回眸过去: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上乘势而起

残疾人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党和国家历来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毛泽东同志曾动情地说,盲人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要为他们解决困难谋福利。 邓小平同志深情地嘱咐,中国需要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 江泽民同志强调,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这些精辟的论述和殷切的希望,时刻鼓舞激励着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党和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的重大举措。开展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摸清了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全面部署;颁布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推动残疾人事业走上依法发展的轨道;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实施五个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规划,全面推进各项残疾人工作;建立新型、统一的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激励残疾人自强精神,促进残疾人充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

中国残联成立以来,残疾人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残疾人事业从一个较低的起点起步,由小到大,由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比较系统的业务体系、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大为改善。人道主义精神得以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参与和创造能力得到肯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大为减少。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资源日益丰富,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逐步增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稳步推进,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

——我国残疾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残疾人由被动的受助对象变为平等参与的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奉献力量,履行应尽义务,实现人生价值。残疾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能力得到更好发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自食其力,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在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体现着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貌的优秀残疾人代表。

——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行动,倡导并支持两个“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与国际残疾人组织和有关国际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展示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成就,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和改善民生的良好形象,荣获联合国人权奖、联合国残疾人十年特别奖等多个奖项。

注视今天: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稳步发展

五年来,残疾人事业生机勃发,欣欣向荣。

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发布《残疾人就业条例》;《就业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残疾人权益保障纳入其中;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社会各界更加支持残疾人事业;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启动常态化的残疾人状况监测;《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中国残疾人事业循着更加美好的蓝图,迈上了新台阶。 ——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2125个,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到19000多个,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667所,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127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056个。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创建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和维权示范岗5998个。

——残疾人状况显著改善、获得更多实惠。通过扶贫开发,634.6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实行城乡最低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措施,1067.2万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和广泛开展社区康复,85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对140多万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对396.8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433.7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1696.6万农村残疾人参加劳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大幅度提高,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达到58.3万人,通过开展扶残助学活动,累计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6万人次;实施危房改造项目,28.7万户农村残疾人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86.9%的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越来越多的贫困残疾人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残奥、特奥、聋奥等运动得到新的发展,残疾人运动员达到260多万人;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0万件,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作为发起国,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高度积极参与和推动《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今年6月,我国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向世界做出了保障残疾人人权、改善残疾人状况的庄严承诺,为国际残疾人事务的发展和人权状况的改善发挥了重要影响,做出了积极贡献。

——令人自豪的是,不久前我国成功举办了北京2008年残奥会,圆满实现了“两个奥运,同样精彩”。我国残奥健儿顽强拼搏,屡创佳绩,继雅典残奥会之后再次取得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双第一,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北京2008年残奥会让全社会强烈地感受到残疾人对和谐世界和美好生活的梦想与渴望,让全世界欣喜地看到了一个文明、进步、和谐的中国。

展望未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再创佳绩

残疾人事业不断探索,扎实推进。

尽管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与时俱进,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项事业还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城乡和地区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亟待提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完善,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任重而道远。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深刻阐明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这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残疾人事

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光辉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8300多万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

未来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未来的残疾人工作,需要进一步开拓进取,努力奋斗,扎实工作,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益诸方面都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生活状况得到根本改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这样美好的梦想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