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十五)采区皮带巷各个机头处前后20米由采煤队负责冲洗及管路维修。井下主要皮带运输大巷转载点前后20米由机运队负责冲洗及管路维修。
(十六)各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管路的安装、修护和巷道冲洗工作由施工区队负责。
(十七)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在未正式移交采煤队(或综采安装队)前由原掘进队负责该备用工作面的全面防尘工作。移交后由所接管采煤队(或综采安装队)负责。已安装好的防尘设施不准随意拆卸。更换施工区队时必须进行书面交接。
(十八)井下各扩修处前、后各50m的冲尘、管路修护、回收工作由施工区队负责。
(十九)井下各硐室的防尘工作,由硐室所属单位负责;各主要通风设施前后的防尘工作,如有与功能硐室在一块的,由硐室所属单位负责,其它由通风队负责(包括管路和防尘设施的安装和修护)。
(二十)抽放队负责各打钻施工地点前、后各20m的防尘和巷道冲洗、管路维护工作。
(二十一)其它由通风队负责(包括管路和防尘设施的安装和修护)。 (二十二)对各个防尘责任区内的管路及防尘设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拆卸、移动或改变其工作状态。
(二十三)每个采掘工作面和每个防尘设施都应设置防尘管理牌板,每班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二十四)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对该工作面进行防尘设计,并配防尘设施布置图。
(二十五)通风队冲刷范围:主要进回风大巷和采区进回风大巷;主副井井底车场及绕道。
掘进施工单位冲刷范围:掘进巷道开口位置至前头、回风道到专用回风巷口。
采煤队冲刷范围:工作面上、下两巷及高抽巷、回风道到专用回风巷口。
机运队冲刷范围:主要运输机巷。 冲刷要求:主要进回风大巷每旬至少冲刷一次;主要运输机巷和采区运输机巷每旬至少冲刷一次;主副井井底车场绕道每周至少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迎头100m范围内每8小时冲刷一次,后路每24小时冲刷一次,通风队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通风队作好冲刷记录。
16
责任追究
一、不按规定安设水管或水管落后的,掘进头不及时延深落后(煤巷10m、岩巷30m),工作面水管未端至上安全口距离超过30m,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不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三、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或水幕安设不合理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四、采掘工作面所有水管、三通阀门、水幕、转载点喷头不能正常使用的,或有损坏维修不及时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五、通风部应加强监管力度,如发现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质量不符合规定,发现一处对设施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通风队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六、水管安装吊挂不合理,回收不及时,不能保证正常供水的罚所在地区施工区队200元。
七、掘进机和采煤机内外喷雾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无专人负责洒水的罚所在地区施工区队200元。造成煤尘堆积罚500—2000元。
八、各机头转载点喷头不雾化,角度不正照落煤点,不正常使用喷雾防尘的罚所在地区施工区队500元,责任人按违章处理。(根据煤量洒水)
九、各机头转载点喷雾损坏维护不及时或甩掉不用,故意不洒水罚责任人100—200元。
十、施工点前后防尘管路掩护不好,造成损坏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十一、井下各转载点的防尘喷雾必须用专用支架进行固定,发现一处没有固定或固定不牢固,罚责任单位50元。
十二、由通风部和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落实冲尘制度,不按要求执行的,一次罚责任人200元。
十三、放炮和喷浆时喷雾必须正常开启净化喷雾,扒矸必须开启扒矸喷雾,发现一次没有正常使用的,罚款100元;喷浆完毕,必须把电缆、风水管路、瓦斯抽放管路上的浆泥全部清除干净,违者罚款100元,瓦斯检查员监管不到位罚款50元。
17
第五章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安装标准
一、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75㎜。
三、压风自救设施安装地点:
(一)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范围内。
(二)放炮站岗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地点。
(三)采掘工作面回风机电设备处,固定人员作业处下风侧10米范围内。
(四)其他回风巷道回风道机电设备处,固定人员作业处下风侧10米范围内。
(五)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六)采区避难所内不少于15个。 (七)安设标准:
1.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2.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自救带安装高度自阀门手柄距底板1.3~1.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3.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
责任划分
一、压风管路由施工区队负责按标准安装,三通阀门紧跟窝头;并在巷道拐弯处、分叉处、硐室口、机电设备处、水仓口留高压三通阀门,便于压风自救安装。
二、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根据安装需要,由所在施工单位提出安装申请,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由供应部门发放,施工队自行安装和移动。通
18
风队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及管理人员对压风自救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掘进队。
三、回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负责对工作面上、下巷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吊挂和移动。通风队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及管理人员对压风自救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采煤队。
四、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置,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置。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上、下巷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采煤队管理,采煤队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上、下巷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回收及装置的维护等。
五、回采结束后,上、下巷替棚回收段及替棚回收结束后剩余的压风自救管路由采煤队负责拆除和回收,抽放管路由抽放队负责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仓库,并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通风部。
六、采区上、下山的压风管路由机运队负责管理、维护;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运输队负责管理、维护(施工单位使用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七、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通风调度汇报,并作好记录。
八、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通风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责任追究
一、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压风自救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30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施工单位100元。
二、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施工单位100元。
三、采煤队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上、下巷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自救袋、阀门、螺丝(回收率80%)、绳扣(回收率8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通风部,每推迟一天罚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