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庙镇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招标文件1 下载本文

栾川县城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办事处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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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条 款 名 称 招标人 编 列 内 容 名 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柏穗 电 话:13937950808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037950513 栾川县城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栾川县石庙镇 Ⅰ标段:3#楼建筑面积约2476.23㎡;Ⅱ标段4###楼建筑面积约2476.23㎡;Ⅲ标段9、10楼建筑面积约5204.78㎡;Ⅳ标段11#楼建筑面积约5204.78㎡。均为砖混结构五层。 地方财政资金+自筹 100% 已落实 中标价+变更签证 邀请 施工图范围内除内外墙保温之外(不使用中空玻璃)所包含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 200日历天 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3 1.1.4 1.1.5 1.1.6 1.2.1 1.2.2 1.2.3 1.2.4 1.2.5 1.3.1 1.3.2 1.3.3 1.3.4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层次、面积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承包方式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 1.4.1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不接受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不召开 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不允许 不允许 无 1.4.2 1.9 1.10.1 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1.12 2.1 2.2.2 2.2.3 分包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投标截止日期17天前 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截止日期前15天 的时间 2

2.3 3.1 3.3 3.4 3.4.1 3.4.2 3.5 3.6 3.7.3 3.7.4 3.7.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开标截止日期前15天 无 自投标截至后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Ⅰ、Ⅱ标段均为贰万元整;Ⅲ、Ⅳ标段均为叁万元整。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 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装订要求 不允许 本招标文件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它印章代替。 投标文件一套,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在 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前不得开启 时间: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过期拒收 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否 时间: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过期拒收 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包装接口处均有封条,且在骑缝处加盖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印章。 开标顺序:按照签到逆顺序开封唱标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随机抽取 4.1.2 封套上写明 4.2.2 4.2.3 4.2.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递交奖励证书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5.4 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7.4.1 1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是 人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工本费 招标文件费1200元/本,售后均不退。 附注:以上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参与其中任意两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

若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中均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当场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另一标段顺延至此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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