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路面工程(29-39页)
7.1 一般规定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7.4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7.5 沥青表面处置面层 7.6 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 7.7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 7.8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7.9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 7.10 路缘石铺设 7.11 路肩
7 路面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应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两档确定,路面结构层厚度检验标准均为允许偏差。
7.1.2 垫层应按相同材料的底基层检验。透层、黏层和封层的基本要求应与本标准第7.5.1条沥青表面处置层相同。水泥混凝土面层中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进行检验。
7.1.3 水泥混凝土上加铺沥青面层的复合式路面,两种结构均应进行检验评定。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可不检查抗滑构造深度,平整度应符合相应等级公路的标准;沥青面层可不检查弯沉。
7.1.4 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包括水泥土、石灰土、石灰粉煤灰、石灰粉煤灰土等;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包括水泥稳定材料、石灰稳定材料、石灰粉煤灰材料、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等。
7.1.5 粒料基层完工后应及时洒布透层油并铺筑封层,透层油透入深度应不小于5mm,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基层透层油透入深度宜不小于3mm。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2.1 水泥混凝土面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基层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表面清洁、无浮土。 2 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规范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3 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4 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 5 应对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进行处理。
7.2.2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表7.2.2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其他公路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Δ 2 Δ 弯拉强度(MPa) 代表值 板厚度 (mm) 合格值 极值 在合格标准内 -5 -10 -15 ≤1.32 ≤2.2 3 0.7~1.1 0.8~1.2 ≥50 ≥55 ≤2 ≤2.0 ≤3.3 5 0.5~1.0 0.6~1.1 ------- ≥50 ≤3 按附录C检查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测2点 σ(mm) 3 平整度 IRI(m/km) 最大间隙h (mm)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σ、IRI 3m直尺:每半幅车道每200m测2处×5尺 铺砂法:每200m测1处 4 5 抗滑构造深度(mm) 横向力系数 SFC 一般路段 特殊路段 一般路段 特殊路段 按附录L检查:每20米测1点 6 相邻板高差(mm) 尺量:胀缝每条测2点;纵横缝每200m抽查2条、每条测2点 纵缝20m拉线尺量:每200米测4处;横缝沿板宽拉线尺量:每200米测4条 全站仪:每200m测2点 尺量:每200m测4点 7 纵、横缝顺直度(mm) ≤10 8 9 10 11 12 中线平面偏位(mm) 路面宽度(mm) 纵断高程(mm) 横坡(%) 断板率(%) ±10 ±0.15 ≤0.2 20 ±20 ±15 ±0.25 ≤0.4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目测:全部检查,数断板面板块数占总块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