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案例 - 图文 下载本文

吗”?我们知道采购价格随不同时间、采购数量、买卖双方的谈判能力等改变。那么青岛海尔又是如何判断关联方提供的存货价格不高于自己在市场上的采购价格呢?难道青岛海尔每次从海尔集团购入存货都去考察市场的价格行情吗?如果是,那么岂不是失去了海尔集团统一采购的初衷 ― 专业人做专业事,还增加了青岛海尔的采购费用;如果不是,那么青岛海尔报表中披露的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又从何谈起呢?另一方面,“不高于青岛海尔在市场上的采购价格”耐人寻味,是否可以理解为低于市场采购价格?若真如此,那么前述分析中青岛海尔较低的存货比率和较高的存货周转率是否是由于利用关联方交易压低存货价格?

由此可见,在家电行业普遍为存货大量积压问题所困扰的大背景下,青岛海尔能够保持较低的存货比率和较高的存货周转率,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其采购价格确定的随意性相关。由于关联方交易价格对存货计价的重大影响,我们无法判断青岛海尔较低的存货比率和较高的存货周转率是否意味着较高的存货管理效率。 (二)收入确认与关联交易

表 11 一 4 列示了青岛海尔近年来通过关联方实现的销售收人占总销售收人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青岛海尔几乎所有的销售都是通过其关联公司完成的,这种特殊的销售方式为其收人确认提供了两方面操纵空间。

首先,在前面的战略分析部分我们已经发现白家电市场竞争相当激烈,在这种环境下,是否能将产品销售出去是企业最为关键(也是最难实现)的成功要素,因此各大厂商都在使尽浑身解数来推销自己的产品,以期将大量的库存转化为实际的销售收人。但在青岛海尔独特的销售模式下,只需将产品生产出来,然后运输到各海尔工贸公司,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销售问题。这样的收人确认表明青岛海尔不需承担任何销售风险,所有的销售风险都转嫁于各海尔工贸公司了。但是,这种特殊的销售模式也意味着青岛海尔的市场命脉掌握在别人手中,海尔集团完全有能力决定青岛海尔的各年收入高低。而且一旦海尔集团决定不再承担青岛海尔产品的销售重任,让青岛海尔自行解决销售问题,那么一直在“温室”中长大的青岛海尔能否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次,青岛海尔与关联方的销售交易定价政策是以工贸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基础,并根据各类产品所发生的销售费用占各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的比率确定经销费用(包括统筹广告费、售后服务费、现场促销费、储运费等项目)。由此可见,经销费用率的确定对青岛海尔销售收人的确认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但青岛海尔并未说明工贸公司对外销售的价格以及各类产品经销费用率的确定方法,而且各类产品的经销费用率时常发生变动,如表 11 一 5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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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青岛海尔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额巨大( 2005 年约 160 个亿),那么经销费用率平均增加 1 个百分点的变动就意味着青岛海尔的销售收人和利润将减少 1 . 6 个亿。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测算来进一步了解经销费用率的变化对青岛海尔经营业绩的影响,由上表可知青岛海尔 2 00 2 、 2003 、 20 04年和 2005 年的平均经销费用率不超过 13 . 5 % ,而 2001 年初的平均经销费用率在 17 . 5 %以上,二者间至少相差 4 个百分点,保守估计 2 002 一 2005 年间每年的关联销售额至少 100 个亿,如果平均经销费用率保持 2001 年初的水平, 2002 一 2005 年间每年的利润至少减少 4 个亿,而这三年的实际净利润仅为 3 . 97 亿、 3 . 69 亿、 3 . 69 亿和 2 , 39 亿。由此可见关联方销售定价的随意性对青岛海尔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 通过上述存货计价和收人确认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白家电上市企业,青岛海尔在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严重依赖关联方,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这在 1 300 多家上市公司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我们甚至可以这样推测:当海尔集团愿意让青岛海尔多赢利的时候,就可以将原材料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青岛海尔,同时以更高的价格收购青岛海尔更多的产品,从而给青岛海尔带来高额的利润;而当海尔集团觉得应当让青岛海尔承担亏损的时候,就可以将原材料以较高的价格销售给青岛海尔,同时按低的价格收购或者将库存的产品退回给青岛海尔,从而让青岛海尔的利润降低甚至亏损。

(三)研究开发与关联交易

对坚持差异化战略的青岛海尔来说,研究开发活动是其关键成功因素之一,但会计准则严格规定了青岛海尔处理这些费用的弹性,所以这些费用一发生即直接计人管理费用。可是在青岛海尔的年报中没有对管理费用项目的任何说明,因此我们无法直接从青岛海尔的财务报告中得知青岛海尔研究开发活动的效率高低,只能从财务报告外的资料来评估。如曾经闹上法庭的一篇文章“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里指出:“海尔强项是工艺,是设计,但不是科技含量较高的研发,有些人一直在偷换概念,力图让消费者看到新款式、新概念就认定海尔技术很高明。事实上,据媒体报导,与青岛海尔同在青岛市的海信公司,尽管规模小过青岛海尔甚多,每年申请下来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要比青岛海尔多。”在 2004 年年报中,海信未摊消的专利权和专利技术接近 1 个亿,而青岛海尔却只有 78 万,这似乎可以从侧面印证上述文章的观点。

此外,青岛海尔还与海尔集团签署了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有偿使用海尔集团公司的专利。表 11 一 6 列示了近年来青岛海尔上交海尔集团的专利费。

由上表可见,青岛海尔每年都要向海尔集团上交大量的专利费用。难道青岛海尔的研究开发全部由海尔集团一并承担了吗?还是青岛海尔在研发上的投资不够或是投人产出的效益太低了?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从 1999 年起青岛海尔的无形资产中专有技术项目没有任何的增加,虽然会计准则规定自行研发费用不能资本化,但申请专利所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却应当计入无形资产,那么青岛海尔无形资产的只减不增是否意味着青岛海尔缺乏研发投人(包括自行研发或从外部购人)或者是研发活动效率极低,没有值得申请的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青岛海尔年报显示自 2000 年开始的专利费上交标准均为销售收人的 1 %。,而 2001 一 2003 年也的确是严格按此标准计提专利费,但 20 00、 2 004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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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的销售收人分别为 48 . 29 亿、 152 . 99 亿和 165 . 1 亿,按 1 %。的标准应当分别上交 483 万、 1 530 万和 1 651 万元,但实际上交数却远低于此,特别是 2004 年和 2005 年,在销售收人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上交的专利费反而急剧下降, 2005 年的销售收入是 2003 年的 141 % ,但专利费用仅为 2003 年的 12 % ,实在令人费解,难道当年销售的都是“无专利”甚至“侵权”的产品?这可不符合青岛海尔一贯坚持的“高质高价”形象。由上分析可见,青岛海尔自身的研发能力及效率值得怀疑,其能否成功实施差异化战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尔集团的专利支持,而其上交集团的专利费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对其经营业绩影响极大。 ( 四)品牌投资与关联交易

对青岛海尔的差异化竞争战略而言,品牌塑造也是其关键成功因素,但青岛海尔并不拥有商标权,而是根据与海尔集团签订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有偿使用海尔集团公司的商标,并按照销售收入的 8‰支付费用,近年来支付的商标费用如表 11 一 7 所示:

由上表可见,青岛海尔每年都要向海尔集团上交近亿元的商标使用费。这是否意味着青岛海尔在品牌上的投资完全转嫁给集团公司呢?还是集团公司只凭原来的

“海尔”两个字就可以每年从青岛海尔中按销售收人提取商标使用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青岛海尔在品牌上的投资效益就太低了。此外,我们还注意到自 2000年开始的商标使用费上交标准均为销售收入的 8 ‰,而 2001 一 2003 年也的确是严格按此标准计提专利费,但 2000年、 2 004 年和 2005 年的销售收人分别为 48 . 29 亿、 152 . 99 亿和 165 . 1 亿,按 8 偏的标准应当分别上交 3 863 万、 12 239 万和 13 208 万,但实际上交数却远低于此,这是否意味着商标使用费的上交存在极大的随意性? (一) 其他值得关注的“红旗”

由于青岛海尔的销售和采购等重要业务均是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的,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具体比例如表 11 一 8 所示:

青岛海尔与关联方的资金均通过“海尔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结算。 2002 年,海尔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从集团总部分离,成为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与青岛海尔签订了 《 金融服务协议 》 ,规定凡在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且对公司有利的业务均通过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海尔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以及后来的海尔财务公司的存在使海尔集团成为完全封闭的资本流动王国,而作为上市公司的青岛海尔在会计处理上便有了一般上市公司所不曾拥有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比如青岛海尔与其关联企业之间每年数以亿计的应收款和应付款可以一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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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原本需要进行详细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也可一笔轻松带过,其中掩盖了多少鲜为人知的内幕,犹如庐山迷雾。青岛海尔各年抵销应收关联公司款和应付关联公司款数额如表 11 一 9 所示:

在解释数额如此巨大的关联方抵销款时,青岛海尔只是以“海尔集团公司清理内部往来”一笔带过,并未给出进一步的说明,我们也难以判断这些抵销款对青岛海尔财务状况的影响。

此外,青岛海尔与海尔物流储运公司签订了 《 物料配送合同 》 和 《 储运合同 》 ,由海尔物流储运公司负责运输青岛海尔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并将青岛海尔的合格产成品从厂内成品库运送到青岛海尔指定的目的地,运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价格确定。青岛海尔各年支付的运输费用如表 11 一 10 所示:

由上表可见,青岛海尔支付给关联方的运输费用呈爆炸式增长,虽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运输量在增多,但也不至于在 7 年间增长了约 100 倍。这只能说明,运输费用的支付具有极大的随意性,集团可以根据需要在内部任意调节。 三、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真诚到永远”是海尔的一句著名的广告词,但青岛海尔的信息披露也如广告所言那么“真诚”吗?

首先,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青岛海尔在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研发活动、物流、财务等诸方面均严重依赖于海尔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但在其年报中仍然声称“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试问一个没有自己独立的供应系统和销售系统的企业,如何称得上已经形成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呢?此外,青岛海尔还声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但我们知道,从海尔资金结算中心到海尔财务公司,青岛海尔的对外借款以及资金结算都是由海尔集团所控制,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在海尔财务公司的现金就超过 6 个亿,更不用说高达数十亿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在这种千丝万缕的资金关系下,如何称得上财务已分开?在业务方面,青岛海尔承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部分存在同业竞争,但同时又称:控股股东已作出承诺,不会利用其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本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在着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可是对于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青岛海尔并没有提及,青岛海尔此前已经花费近 30 亿元用于收购海尔集团资产,此事一直受到众多的质疑,难道这意味着青岛海尔要继续花费大量“真金白银”向集团公司收购相关资产?同时,对于倍受投资者关注的香港上市的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的关系,年报中也只字不提,难道真如媒体所猜测的青岛海尔的主营业务将被分拆并注人海尔电器,从而被“空心化”?我们不得而知。

其次,虽然青岛海尔的关联方交易数额极大,但在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却不能让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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