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除大门面积,也不增加独立门柱的脚手架。
第十三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措施费,预制混凝土模板措施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模板措施费,升板工程模板措施费,钢滑模设备安拆及场外运费,构筑物混凝土模板措施费,浇筑混凝土高度超过3.6m增价等7节;共197条基价子目。
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
1.现浇及预制混凝土基价中模板的配制是按正常的施工工艺条件考虑的,如因设计原因需使用其他模板时司另行补充。
2.组合钢模、木模的场外运输已综合在基价中。大钢模和定型钢模的场外运输和幢号间转移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运输量计算。筒子模场外运费每个710.74元(其中:机械费569.45元,管理费141.29元),平模场外运费每块386.49元(其中:机械费259.34元,管理费127.15元),幢号间转移费按场外运费乘以系数0.5计算。 3.大钢模的大修费和小修费已综合在钢模单价中。
基价中模板铁件系指模板的周转铁件。施工中必须埋人混凝土不能拔出的支模铁件、螺栓,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用量与基价含量对比后调整。
4.预制构件拆(剔)模、清理用工已包括在模板子目总工日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按照设计施工图图示混凝土体积计算。
二、混凝土滑模设备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建筑物标准层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浇筑高度超过3.6m的增价是以混凝土柱、梁、板、墙的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用基价子目。
四、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在10°以内,按基价相应子目执行;坡度在10°以外30°以内,相应基价中钢支撑含量
乘以系数1.3,人工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1;坡度在30°以外60°以内,相应基价子目
中钢支撑含量乘以系数1.5,人工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以外,按现浇混凝土墙相应基价子目执行。
第十四章 混凝土蒸汽养护及泵送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蒸汽养护,混凝土泵送费等2节;共5条基价子目。
二、混凝土蒸汽养护是指设计要求的蒸汽养护,不包括施工企业自行采取的蒸养工艺。 三、混凝土现场泵送费是指施工现场采用混凝土输送泵(包括固定泵和活动泵)及输送管道将混凝土输送到施工部位直至入模除人工以外所需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蒸汽养护根据蒸汽养护部位,按照设计施工图示混凝土体积计算。 二、混凝土泵送费按各基价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以立方米计算。
第十五章 垂直运输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垂直运输,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等3节;共29条基价子目。
二、垂直运输费是指工程施工时为完成劳动力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以及施工部位的工作人员与地面联系所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三、建筑物垂直运输:
1.多跨建筑物当高度不同时,按其应计算垂直运输的总工日,根据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划分。
2.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3.建筑物垂直运输基价中塔吊是按建筑物底面积每650m2设置一台塔吊考虑的。如受设计造型尺寸所限,其构件吊装超越吊臂杆作业能力范围必须增设塔吊时,每工日增加费用如下表。单位:元
4.凡檐高在20m以外40m以内,且实际使用200tm以内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工日增加2.51元(其中:机械费2.4元,管理费0.11元)。
(1)由于现场环境条件所限,只能在新建建筑物一侧立塔,建筑物外边线最大宽度大于25m的工程。
(2)两侧均可立塔,建筑物外边线最大宽度大于50 m的工程。 四、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中贮水(油)池的地上部分,自设计室外地平至顶板上皮的高度超过3.6 m时,可按地下工程垂直运输子目执行。 五、地下工程垂直运输:
1.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系指自设计室外地平至槽底的深度超过3 m,且该项基价中人工工日又带有“()”的混凝土及砌筑工程。
2.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由包括混凝土材料和不包括混凝土材料两部分组成。其中不包括混凝土材料的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使用混凝土输送泵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以基价子目中不带“()”的总工日计算,凡基价子目的工日有“()”者不计算。
(2)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平至檐口滴水高度为准,如有女儿墙者,其高度算至女儿 墙顶面,带挑檐者算至挑檐下皮。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问、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二、地下工程垂直运输:
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的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平以下的全部混凝土与砌体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分别计算。
三、构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基价设置限值高度和每增1 m高度两种子目。每超过限值高度11m时,按每增加1m子目计算,尾数大于或等于0.5 m者,按1 m计算,不足1m时,舍去不计算。
第十六章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3节;共38条基价子目。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1.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台次计算,运费中已包括往返运费。 (2)包干运费只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
(3)包干运费中已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4)1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不计取场外开行费。10t以外汽车式起重机,每次场外开行费按其台班单价的25%计算。
(5)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1)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基价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10m3以内的塔吊基础,如超出者按实际计算。 (3)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3.大型机械现场的行使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若使用路基箱、钢板铺垫时,不分块数和使用时间,以工地为单位计取场外包干运费1799.97元(其中:机械费l664.11元,管理费135.86元);工地使用折旧费276.94元,幢号之间的运输按场外包干运费的60%计取。使用道木铺垫按15次摊销,使用碎石零星铺垫按一资摊销。 4.大型机械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是安装、拆卸的一次性费用。
(2)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3)自升塔安拆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 二、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施工方案以台次计算。
2.自行式压路机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场外开行台班计算。
3.外环线以外的工程或由专业运输单位承运者,场外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三、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1.轨道式塔吊路基碾压、铺垫、铺道安拆费,按塔轨的实铺长度以米计算。 2.固定式基础混凝土体积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四、大型机械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2.塔吊分二次立的,按相应项目的安拆费乘以系数1.2。
第十七章 超高工程附加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层建筑,多层建筑等2节;共53条基价子目。 二、多跨建筑物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前后檐高度不同时,以较高的檐高为准。 三、同一个建筑物有多种结构组成,应以建筑面积较大的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超高工程附加费以首层地面以上全部建筑面积计算。二、地下室工程位于设计室外地平以上部分超过层高一半者,其建筑面积可并人计取超高工程附加费的总面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