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编号:
收件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报建窗口) 设计、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建设规模 收件时间 建筑面积: 最大高度/最大跨度: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原件校对); 3、《建设工程报建审批表》; 4、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诚信手册》(有效复印件,原件校对); 5、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批文)、发改局的立项批文;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7、本区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混凝土企业《诚信手册》核查情况表(到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原件校对); 8、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目标责任书及任命书(资质证书与任命书单位不一致的,必须出具调动证明及社保证明); 9、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任命书、旁站人员上岗证; 10、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1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2、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明府办[2006]291号); 13、建筑工程劳务合同(佛建工[2006]70号); 14、廉政责任书(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建办监【2002】21号)) 15、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佛山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分类实施工作暂行办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第七、八、九、十、十一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所需材料 □表示未提交 表示已提交 审批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