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 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2.3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2.3.1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3.2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2.3.3 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2.4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2.4.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图1 看、听、试
2.4.1.1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4.1.2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2.4.1.3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2.4.2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2.5 心肺复苏法:
2.5.1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2.5.2 通畅气道:
2.5.2.1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2.5.2.2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图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图2 仰头抬颏法
图3 气道状况
(a)气道通畅;(b)气道阻塞
2.5.3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
图4 口对口人工呼吸
2.5.3.1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2.5.3.2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