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定期检修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

21

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

二、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三、领导干部、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四、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五、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23

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值班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

2、如需开机,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