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2、固定资产折IH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IH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 资产

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建筑物

20

机器设备 5-10 运输设备 5 其他设备 5

4.75 9.5-19

19

19

3、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办理。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借款费用》0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 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一资产减值》。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

1、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 达到

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 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达到 预定

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 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 本,

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一企业合并》确定。

2、 无形资产的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 产确

认时止。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 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己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 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 很可能存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处理。

4、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 销方

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 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5、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

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 处理。 第二十二条K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 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 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二十四条借

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 下方法处理:

1、 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 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3、 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木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 借款,

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 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 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倍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 很可能存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处理。

4、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 销方

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 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5、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

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 处理。 第二十二条K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 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 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二十四条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 下方法处理:

1、 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 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3、 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木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 借款,

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 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 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倍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 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一、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 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 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 提供劳务收入釆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 下条件: (一)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W靠确定;

(四) 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