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基本情况;
B、董事会季度工作报告;
C、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D、监事会审核报告;
E、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5、下列哪些事项被称为重大事件:ABDEF30条
A、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臵财产的决定;
B、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E、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F、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6、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ABC31条
A、董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B、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C、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D、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 ACD9条 )的行为进行监督。 A、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B、董事会秘书; C、实际控制人;
D、信息披露义务人;
8、涉及上市公司的( )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ABCDE34条 A、收购; B、合并; C、分立;
D、发行股份; E、回购股份;
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ABCD37条 A、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B、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D、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0、董事会秘书负责( )。 ABD45条 A、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B、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C、向职代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D、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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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董事会秘书有权( ABCD45条 )。 A、参加股东大会; B、参加董事会会议;
C、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D、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12、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ABCD46条
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B、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C、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注册会计师应当秉承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 A ),( B ),充分了解被鉴证单位及其环境,( D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合理发表鉴证结论。53条 A、完善鉴证程序;
B、科学选用鉴证方法和技术; C、恪守职业道德;
D、审慎关注重大错报风险;
14、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估准则或者其他评估规范,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评估中提出的假设条件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对评估对象所涉及交易、收入、支出、投资等业务的( B )、未来预测的( D )取得充分证据,充分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的( C ),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54条 A、可能性; B、合法性;
C、概率及其影响; D、可靠性;
15、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承担主要责任。ABCDE58条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完整性; D、及时性; E、公平性;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ABCDEF59条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E、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F、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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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依法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或者非法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的,中国证监会( )。ABD60条 A、责令改正 B、给予警告
C、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D、罚款 18、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 )等监管措施。ABCD65条 A、责令改正;
B、记入诚信档案; C、监管谈话; D、出具警示函;
E、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1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ABCE71条 A、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 B、由A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C、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D、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E、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20、下列哪些人员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ABCE71条 A、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B、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C、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E、上述A、B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1、上市公司通过( )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ABCD41条 A、业绩说明会; B、分析师会议; C、路演;
D、接受投资者调研;
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
1、证券交易所具体实施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工作。〓3条
2、中国证监会主管业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直接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3条 3、中国证监会认为有必要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时,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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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后方可进行。√5.1条
4、中国证监会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时,应确定主谈人员和记录人员,谈话使用专门的谈话记录纸。√5.2条
5、谈话对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约见谈话的,可委托相应人员代理。〓5.3条 6、 中国证监会为谈话和整改情况建立专项档案,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及其他高管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的记录。√10条
7、在执行谈话制度中发现上市公司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谈话记录将作为进一步调查的证据。√11条
8、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其他有关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参加谈话。√11条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决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对象应提供的书面材料,并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A5.3条 A、三天 B、五天 C、十天 D、十五天
2、 经中国证监会两次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谈话,中国证监会将对其进行( )。C6条 A、公开谴责 B、罚款
C、公开批评
D、内部通报批评 3、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决定谈话,谈话对象对谈话所涉及的重要事项说明不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在限期内又未能进行充分补充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进行( )。D7条 A、公开谴责
B、认定为不合适人员 C、内部通报批评 D、公开批评 三、多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存在下列哪些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ABCD4条
A、严重资不抵债或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导致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 B、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动的;
C、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的;
D、公司或其董事会成员存在不当行为,但不构成违反国家证券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2、中国证监会在约见谈话时,主谈人员应确认下列哪些事项:ABCDE5.4条 A、谈话对象的身份; B、宣布谈话制度; C、谈话目的;
D、告知谈话对象应当真实、完整地向主谈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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