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小湾青塘片、厂区三期进场主干管)施工阶段监理 - 图文 下载本文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交易中心公示 公示地点: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______ 公示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2 25.4 中标公示方式地点 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报送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23 27.1 合同签订 订合同事宜。 部门名称:连江县建设局 3.129 监管部门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 电话:0591-26123007、26123129 本项目履约担保为合同总额的10%。 24 30 履约担保金额 提交方式:转帐或电汇或保函 提交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 1.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均采用连续编号的澄清、修改通知形式进25 31 其它 行,投标人应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 2.监理单位人员吃、住、行等相关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业主方不承担除监理费以外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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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及招标范围、质量控制目标、监理服务期、服务费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5 本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6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7 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8 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9 监理服务费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2. 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9项 3. 投标人投标申请资料评标条件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招标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第11项规定。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资料评标标准详见第七章评标细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负。 5. 勘察现场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勘察现场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施工场地应有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现场勘察过程中,不论何原因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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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款及第8条款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条件格式 第4章 技术规范(略) 第5章 招标项目图纸(另附) 第6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篇 评标细则(含评标办法和标准)

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有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于获得招标文件后在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以便补齐,逾期代理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澄清和解答

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须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发布补充招标文件(若有)。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本公司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本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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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上述的纪要或答复、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4 投标人应经常关注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网站、地点公布的相关资料。投标人未及时获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相关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报价说明

9. 投标价格

9.1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投标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单位若不按要求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 10.投标货币

10.1 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代理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表格格式,可以增加、扩展格式内容,但不允许删减格式内容。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及前附表第14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金额和方式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4.2 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金额和方式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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