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操作要求 - 安全篇 下载本文

5.1 劳动防护标准

5.1.1在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前,必须详细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确保无损坏时方可使用;

5.1.2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1.3操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性、会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简单的维护; 5.1.4岗位劳保用品标准:

1) 进入联合车间时,应按照下图穿戴好工作衣(2)和工作裤(4);

2) 在进行管道拆卸,搬运物品时,应按照下图佩戴好线手套(3)方可作业; 3) 在进行酸碱配置和添加时,应按照下图佩戴好有机面罩(1)、防酸护袖()、

防酸围裙()、防酸碱手套(6)和防酸碱胶鞋(5)等方可作业; 4)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照下图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鞋()等

方可作业。

5.1.5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5.1.5.1安全帽:

1) 所使用的安全帽必须是公司统一定制的安全帽、经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 2) 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

牢(如下图一)。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下图二 1)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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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3) 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

防护作用;

4) 安全帽的下颏带(下图二 3)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

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5) 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

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 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 在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 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

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 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

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图一 图二

5.1.5.2安全带:

1) 所使用安全带必须符合《安全带》GB6095-85的要求,且经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方

可使用;

2) 安全带必须高挂地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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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

物或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4) 安全绳绳长限制在1.5-2m,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连接使用;

5) 安全带一般使用3年至5年应报废,使用2年后,按批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6) 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有破损和异常,应立即更换。

5.1.5.3工作衣、工作裤

1) 工作衣、工作裤穿戴必须做到“三紧”,即:袖口、下摆、领口三收紧; 2) 作业时,防止任何的穿着服装缴入设备等转动部位,导成事故。 5.1.5.4有机面罩、防酸碱手套等其他防护用品

1) 穿戴和使用前认真检查完好性和有效性; 2) 严格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避免超范围使用。 5.2 安全标准 5.2.1安全教育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龄满18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2) 从业人员应进行厂(一级)、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并成绩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 在重点项目大修、危险作业前以及其他临时性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每周一班前或班后为安全活动时间,每月第一个周一为防火安全活动时间; 5) 安全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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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设备安全防护标准 5.2.2.1安全防护装置

1) 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 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 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安全防护罩、屏、栏的材料及其至运转部件的距离,应符合《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的规定; 4) 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5) 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对有惯性运动的设备,紧急停车开关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联锁,以保证迅速终止运行; 6) 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红色; 7) 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不发生危险;

8) 设备由紧急停车开关停止运行后,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9)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合措施。 5.2.2.2安全设施的维护与拆除

1)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不准随意拆除,并须经常检查或定期

校验,以确保安全生产;

2) 认为有必要拆除或报废安全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准

拆除或报废;

3) 要对安全设施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档案;

4) 破坏性、消耗性安全防护装置(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

常状态;

5) 安全防护装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检修人员检修后要使其恢复正

常状态;

6) 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专业主管部门、使用部门须将安全防护装置作相

应调整,并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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