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填三项。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填写全称并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体现。
2. 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3. 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任现职近四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不限级别,限填三项。辅导奖、指导奖、论文获奖、课件获奖不作为获奖证书对待。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填写全称并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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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 表一致填写。
五、教学研究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中担任主编、副主编或独立完成的情况,担任编者的不作为编著人员,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呈报。限填三项。
“题目”栏: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2.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填三项。学校评价栏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属实”。
六、示范引领作用
1.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2. 任现职以来公开课情况: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评议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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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参与的教学改革情况,学校(单位)负责监督其真实性。
七、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学校要负责个人总结内容真实性的监督。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八、审核评价情况
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师德考核情况:由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价情况:“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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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教务部门公章字样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不相符的,加盖学校(单位)公章。
4.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九、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须审核材料并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材料属实,同意呈报”,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十、呈报部门意见:由县区教育(体)局、人社局分别表明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特别说明:
1.对于填表时空白的栏目,要求必须填写“无”字样,不得空缺。
2.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所有签字均按要求由相应负责人亲笔签字或签章,注意不要漏签。
3.同一申报材料里的“学校(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全称,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注意不要漏盖。
4.本表中所有“时间”、“起止时间”栏如无特殊要求一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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