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制度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
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三、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品的品名、性能。危害和防护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简单处理缩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危害,懂得防护和保护自己。
四、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不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进货,也不向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和个人销售。要坚持要求买方使用具备专业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五、负责业务台账的建立、记录和保管。
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内包装容器的时候,一定要用具有国家批准证书的厂家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1.3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核算、票据受理审核等工作,对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间接责任。
二、负责对于本企有业务往来单位的财务结算工作,发放本工厂
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说明书”和“货物标签”。
三、要熟知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性能、和危害以及防范措施。
四、负有向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宣传有关常识的义务。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登记注册工作。
2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开展经营业务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业务人员必须经关专业培训,并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2、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向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购销必须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4、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经营活动过程中运输必须要委托给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单位。在销售中运输由客户自己解决,本企业将负责告知客户在运输和使用中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6、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交接必须要有经办单位盖章或经办人(单位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后方能交接。
2.1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经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
1、遵纪守法。
2、业务活动中买入或卖出危险化学品必须首先确认对方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进行采购或销售。
3、清楚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性质、特点、注意事项、防护及应急措施。
4、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严禁销售或采购。
5、禁止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人员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在经营场所存放规定以外化学试剂及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等危险化学品或对化学试剂进行分装活动。
7、经营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和说明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运输过程中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8、经营人员按国家规定应定期进行业务、岗位培训。 9、经营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之一。将取消其业务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2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既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也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1、具备危化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公司的经营安全全面负责。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