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污染源调查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收集资料;实地调查、监测、评价阶段;总结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3)技术方法: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实地监测法 42. 污染源分类
(1)按造成水体污染原因: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
(2)按污染物分布范围:局部污染物、区域污染物和全球污染物; (3)按污染源释放的有害物质种类:物理性污染源(如热物质等)、化学性污染源(如无机物或有机物)、生物性污染源(如细菌或霉素); (4)按污染源的状态:固定源(点源、面源);移动源(线源); 点源:如城市污水、工矿企业和排污的船舶等
面源:如雨水的地面径流、水土流失以及农田大面积排水等 线源(扩散源):如放射性沉降物、酸雨等。 43. 污染源评价的方法
(1)等标污染负荷法:Pi=(Ci/Si)×Qi
Pi:某污染物等标负荷 Ci:某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Si:某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mg/L Qi:某污染物排放量m3/d 主要污染源的确定:将污染源按等标污染物负荷大小排列,计算累计百分比,将累计百分比大于80%的污染物列为主要污染源。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处理容易造成一些毒性大、在环境中易于积累且排放量较小的污染物易被漏掉。然而,对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又是必要的,通过计算后,还应做全面考虑和分析,最后确定出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2)排毒系数法:Fi=mi/di mi:污染物排放量,mg / d
di:能导致一个人出现毒作用反应的污染物最小摄入量,mg /人 废水中污染物di=污染物毒作用阈剂量(mg/kg)×成年人平均体重(kg/人),成年人平均体重以55kg/人计算。 废气中污染物di=污染物毒作用剂量(mg/kg)×人体每日吸入空气33量(m/人),人体每日吸入空气量以10m人计算。 44.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 (2)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3)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 (4)知识产权法: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主体间因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用、交换过程中的各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 45. 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版权)
(1)专利权:主体对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指在专利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专
利权的客体: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商标(trademark)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通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同一类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
(3)著作权,亦称“版权”。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它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4)发明专利时效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时效是10 年。商标的时效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46. 常见水处理工艺类型
(1)絮凝池:水力搅拌式、机械搅拌式。分为隔板、折板、机械。 (2)沉淀池:平流、竖流、辐流(普通、向心)、斜管(板) (3)澄清池:泥渣悬浮型澄清池(悬浮澄清池、脉冲澄清池),
泥渣循环型澄清池(机械搅拌澄清池、水力循环澄清池) (4)滤池:普通快滤池、双阀滤池、虹吸滤池、重力无阀滤池、 移动罩滤池、V型滤池、压力滤池
(5)消毒:氯、二氧化氯、漂白粉、次氯酸钠、臭氧、紫外线 (6)深度处理:粒状活性炭吸附法、臭氧-粒状活性炭、生物活性炭法、光化学氧化法、超声波-紫外线、膜滤法 (7)沉砂池:平流、曝气、多尔、钟式
(8)活性污泥法:普通曝气池、氧化沟、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AB吸附生物降解法、A/O、An-O、A2O、UCT等
(9)生物膜法: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流化床、曝气生物滤池等
(10)厌氧生物处理:化粪池、双层沉淀池、普通消化池、厌氧接触系统、厌氧生物滤池、厌氧生物转盘、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厌氧流化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