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程讨论问题和案例(一) 下载本文

河海大学法学院 刘惠明

二、 案例

案例1

海华龙电气公司(简称上海公司)诉珠海南方贸易公司(简称珠海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珠海公司应向上海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600万元,但珠海公司无力执行法院判决。上海公司经查询了解到珠海公司曾投资澳门,与澳门另两家公司三方面合资设立了一家珠澳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并在其中投资600万美元,拥有40%的股权。珠澳公司成立后,基本上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名下也没有多少货币资金和其他有形资产。但该公司在上海投资与当地的金龙城建公司合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1000万美元,拥有股权30%。东方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项目公司,其唯一的经营项目是开发建设一个名为“东方大厦”的高档写字楼。

当上海公司知悉该写字楼已基本完工并正在热销,其整个写字楼的市场价值在数亿元时,便立即申请法院对该楼尚未出售的、价值约3000万元的楼层进行查封并强制执行用于珠海公司对上海公司的汇款支付。法院根据上海公司的请求予以查封,并准备强制执行前述的判决。

(1) 上海公司是否有权对东方公司的写字楼提出权利要求? (2) 本案的判决应如何执行?

案例2

正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正大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利公司)的债权人。光明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没人出资30万元,共有资本90万元。1997年12月初,正大公司曾向光明百货商店发运一批针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付款期限届满时,光明百货商店没有按约付款。经正大公司多方面调查,才知道该店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拖欠了多笔大额债务。而合伙人甲因商店负债累累,不辞而别。乙、丙也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

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百货商店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其尚有资产60万元,所欠债务已经达到150万元,其中包括欠正大公司的30万元货款。乙、丙声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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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企业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将不再清偿。正大公司因此与之发生纠纷。正大公司的另一债务人是万利公司。该公司由通宝贸易公司等5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名币,每方各出资100万元,开业不久,在激烈的竞争中,万利公司因经营不善于1998年7月宣告破产。该公司破产时尚有资产600万元。所欠债务为750万元,其中包括欠正大公司的150万元。正大公司分别将这两家企业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公司各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3

甲、乙、丙、丁、戊5人,分别出资2万元、6万元、10万元、6万元及10万元,组成“兴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零售业务,但该公司未依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擅自开始营业,历经半年,适逢食品行业不景气,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其中,甲与己曾以“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已签订一份原料购销合同,欠己18万元。

(1)“兴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债权人己是否可以向“兴业有限责任公司”求偿?为什么? (3)债权人己是否可以向甲、乙、丙、丁、戊求偿?为什么?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可以对“兴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甲、乙、丙、丁、戊等人予以制裁?为什么? 案例4

甲、乙、丙、丁、戊5人,准备成立“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纺织品,销往国内外,其资本总额为50万元,每股10元,共计5万股,由甲、乙、丙、丁、戊分别认购股份2000股、8000股、11000股、13000股、16000股等,并成立筹备处,向庚租赁房屋一间,每月房租人民币1万元,作为办公之用。嗣后,发起人甲因车祸死亡,致使“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工作停顿。

(1)假设筹备过程中,乙以“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己订立了一份购买纺织机器的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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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备处的开销费用1万元及欠庚的房租1万元,应由何人负担?为什么?

(3)己和庚是否可以对“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为什么? 案例5

甲、乙、丙、丁4人投资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依章程规定,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某省A市XXX路广贸大厦,公司经营“运动器材的批发和零售”。嗣后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在该市XX路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门市部,由己担任经理,并由该公司会快庚兼管门市部会快及财务。此后不久,“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设立分公司,由辛担任经理全权处理该地区的业务,半年后,因业务低迷,分公司迁移至C市继续经营。1年后,该公司又在D市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D市分公司,由戊担任经理。

(1)“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A市XX路设立的门市部,是否应办理分公司的登记?为什么?

(2)“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设立分公司,其名称应如何称之较妥?应否办理公司登记?若该分公司下设门市部营业处,是否需在办理分公司登记?该分公司迁移至C市时,是否应办理登记?为什么?

(3)“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分公司的经理辛,为发展业务,是否可接受“华威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不动产,作为购买货物人民币5万元货款的担保,以“同泰有限责任公司”B市分公司的名义设定抵押权?为什么?

(4)“同泰有限责任公司”D市分公司在办妥分公司登记之前,因该分公司业务需要,其经理戊向赵某进货一批,货款1万元,约定两个月后付款。如果付款期限届至时分公司未能清偿,赵某是否可向甲、乙、丙、丁等股东及戊请求清偿?为什么? 案例6

“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与“太方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均经某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大方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前,其公司章程所定的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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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及买卖”;“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后,其公司章程所定的营业项目为“面包业的生产及买卖”。“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以“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与其类似的名称,常使人混淆误认为由,请求“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使用类似的名称“太方”,但“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置之不理,引起纠纷。

(1)“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与“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二者的名称是否类似? (2)“大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直接向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撤销“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为什么?

(3)“大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向“太方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案例7

2001年3月,原告王先生与其他四家单位和两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占有的出资比例为7.25%。2002年1月,王先生离开中国赴澳大利亚留学。在童年8月26日王先生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时,公司要求王先生必须转让其所持出资份额的80%。经了解,在王先生到澳大利亚后,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23日召开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了该公司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当时远在澳大利亚的王先生未获通知参加会议。这一在股东会上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如下内容:股东辞去管理职务或被公司辞退时,除非无人认购,否则须转让其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公司设立时的自然人股东可保留其所持有出资份额的20%,转让价格以转让当月的账面净资产值计算。请你给王先生提供维护其权益的法律意见。 案例8

某城市市郊原有一国营农机厂,因销路不好而停产。张某看重农机厂邻近公路旁的一栋2层3000平方米的空置厂房,便于农机厂协商,将该厂房装修后做成建材市场赚取租金。为此,双方拟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1)农机厂占公司股权88.57%,张某占股权11.43%。双方按持股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承担经营风险与亏损。(2)公司成立后农机厂应负责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将该厂房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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