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砂砾底基层
(1)准备下承层,检查验收路基,土路基用12~18T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发现表面松散、弹簧及时与路基施工队伍联系进行处理。
(2)选择砂砾石集料,集料的选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恢复中线每10m钉一桩,并在两侧边缘外0.33~0.5m设边桩,进行水平测量,在边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底基层边缘的设计标高。
(4)事先通过试验段确定松铺系数,并计算各段所需用数量,用自卸汽车运至施工现场并均匀卸下,及时摊铺。
(5)用平地机将砂砾石均匀摊铺在路基上,表面力求平整。并按规定设置路拱和横坡,检查含水量,不足时进行补洒,同时摊铺路肩用料。
(6)用压路机在初平的路段上快速进行碾压一遍,以暴露潜在的不平整。 (7)拉线检查标高,按设计高程每10m一个断面作三个标高点,做出明显标记,用自卸汽车配合人工或手推车进行找补整形。
(8)平地机进行细平,整形并随时检查标高(预留一定沉降量)。 (9)采用振动压路机配合三轮压路机进行碾压,在碾压过程中,底基层表面应随时保持湿润,并检查压实度,达到规范要求为止。
(10)严禁在底基层上开放交通,对不合格处加以整治,至合格为止。 (11)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基层底基层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以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实验检测
- 21 -
序号 1 2 3 4 5 6 7 检测项目 评定标准 压实度(%) 代表值 — 97按照规范要求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 平整度(mm) 3m直尺:每100m测2处×10尺 纵断高程(mm) -15, +5,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满足规范规定 尺量:每200m测4处 厚度(mm) 代表值 — -10 , -12 按规范检查,每20m每车道1点 横坡(%) ±0.5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强度(MPa) 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规范规定
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5.5.1材料准备
(1)水泥: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一般为6h以上)的标号较低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之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工序。
(2)水:拌和用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养护用水在施工沿线河渠、沟塘渠,对可疑水源的水,按《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使用。
(3)碎石:用于水泥稳定碎石的集料预先筛分成不同粒径规格的碎石,压碎值不应大于30%。颗粒组成符合规范。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 22 -
5.5.2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在工程开工之前,首先在工地试验室通过试验设计几种混合料配合比,经驻地监理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对不同料源、规格料筛分变化较大的集料应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工地实际使用的水泥剂量可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0.5%(厂拌法)。 5.5.3试验段
在试验段开始前,提出关于不同试验方案的完整的书面说明,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指定地点修筑至少100m以上的试验路段,采用计划用于主体工程的材料、配合比、拌和机、摊铺设备、压实设备及施工工艺进行试验,以检查混合料的稳定性及拌和、摊铺、压实设备的效率和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的适应性;同时确定施工配合比、混合料的松铺系数、摊铺的方法、摊铺的速度、压实次序、压实遍数、最佳含水量及机械的性能、生产组合、合适的延迟时间等指标,由此确定标准的施工方法,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为整个工程高质、快速的完成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和保证。 5.5.4施工工艺
(1)准备下承层
a.在路面开工之前作好路基的交接验收工作,对需要摊铺路段的路基顶面高程、横坡、宽度、平整度、压实度等检测项目进行检测验收,各项指标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b.对路基的低洼和坑洞,应仔细填补并压实;搓板和辙槽应刮除;松散
- 23 -
处,清除表面松散部分并挖成深度不小于10cm的方形槽,重新填补下承层填料或直接用基层混合料填补并压实。摊铺前用洒水车在路槽表面洒水保持下承层的湿润,以免下承层表面过干而掠夺结合处基层混合料的水分,造成结合处基层混合料水分不足达不到规定的胶结强度。
(2)施工放样
a.在路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m设一桩,特征点处增设加密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设指示桩。
b.两侧拉钢丝作为摊铺机行驶的导向线和标高控制线,严格测量钢丝顶面标高,摊铺前换人复测以确保水泥稳定碎石层顶面松铺高程达到要求。
(3)混合料的拌和
a.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拌和机械用WSD300粒料拌和机,产量为300t/h,并能按产量自动配料。混合料的拌合设备及布置在拌和前提交监理工程师报批后,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与调试,使拌和的混合料颗粒组成和含水量达到规定要求。
b.拌和时严格按已批准的配合比控制水泥与集料的重量比例,并以重量比加水,随时用滴定法检验水泥剂量,外加水量应根据天气气温及集料本身含水量等因素变化而改变,加水时间及加水量应有记录,以提交监理工程师检验。
各种成分的配比偏差应在下列范围之内:
集料:±2%(重量比);水泥:±0.5%(重量比);水 :±1%(按最佳含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