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及处罚条例 下载本文

式结构的外观感质量。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包括每个自然间的室内净开间、进深、净高、外窗台高度、栏杆(板)高度、室内楼梯等实测实量项目。主体结构的实测项目也可作为验收项目由验收小组确定;

(2)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包括地、墙面和顶棚的强度、平整度、墙面垂直度、裂缝、空鼓;不同材料的墙、地面的面层质量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3)门窗安装质量。应包括各种门窗安装质量、玻璃、护栏(板)等的安装质量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4)防水工程质量。应包括屋面、外墙、外窗、厨卫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等处的防水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应包括采暖管道、散热器、地面辐射采暖、热计量表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6)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卫生器具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包括配电箱、配电线路、灯具、开关、插座及接地、等电位、电度表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8)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验收小组认为重要和必须进行分户验收的内容等; 5.4.3 验收标准及检查方法 5.4.3.1 结构外观

1 验收项目:混凝土构件、砌体、预制构件等各种结构的外观质量。

2 验收标准:按照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混凝土构件不得出现露筋等严重缺陷。不得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缺陷。

3 检查方法: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观感项目。 4 检查数量:应对每户每个自然间进行全数检查。 5.4.3.2 空间尺寸

1 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几何尺寸,包括室内净开间、进深和净高、墙面垂直及平整度、室内楼梯踏步尺寸、门洞口等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的测量。结构实测包括净高、开间、进深、混凝土构件、砌体的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构件截面尺寸等。 2 检查方法: 1)设定术语:

(1)推算值:经设计图纸推算,由设计层高、轴线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饰层厚度推算出的空间净值;

(2)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3)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应首先设定测量的控制点(线)。每个自然间在四周墙体(毛)和地坪(毛)分别设定标高和轴线控制点(线)。标高控制点(线)建议设置在每楼层楼面标高之上1m处;轴线控制点(线)设置在每道轴线墙体房间内侧1m(可根据房间大小适度调整)处。控制点(线)分别用来作为高度和长度、宽度的基准控制点(线)。控制点(线)现场应留有明确标识。 3 检查数量及验收标准: 1)房间净高:

(1)检查数量: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不少于5处(其中四个1m轴线控制交叉点各测1处,房间几何中心处测1处);

(2)验收标准:最大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2) 房间开间、进深(净)尺寸:

(1)检查数量:每个房间各抽测两处(各沿四个1m轴线控制交叉点进行); (2)验收标准: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长度推算值的0.5%。 3) 墙面垂直度、平整度:

(1)检查数量:每个房间抽测数量由验收小组确定。可沿每个自然间墙体的1m轴线控制交叉点处的1m标高控制点(线)为量测基准点进行量测; (2)验收标准:按照有关验收规范执行; 4) 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1)检查数量:钢卷尺、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踏步的宽度、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5) 门洞口尺寸:

(1)检查数量:钢尺检查,每个洞口宽度量测不少于1处,量测洞口高度1/2处。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门洞口的宽度、高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4 净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以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靠尺、水平仪等为主的专业检查工具。

5 几何尺寸量测允许使用不同方法、工具或仪器,但在制订分户验收方案时,应要求对量测工具和同种户型量测的基准点进行统一标定。 6 精装修验收标准由验收小组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另行确定。 5.4.3.3 地面、墙面、顶棚

1 验收项目: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起皮和爆灰。 2 验收标准:

1) 楼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地面空鼓面积每处不应大于400cm2,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楼板为预制板结构时不应有预制板缝;

2) 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起皮、裂缝、爆灰。单个墙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每面墙不得大于1处。

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 外观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

2) 面层与基层粘结:小锤轻击和观察,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c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全数检查。

3)每套住宅应抽查10%自然间(含卫生间、储物间)且不得少于3间,每间检4面墙及顶棚。

5.4.3.4 门窗工程

1 验收项目:门、窗安装、开启及外窗台高度的量测、落地窗、阳台等处的护栏(板)安装、高度的量测等。 2 验收标准:

当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允许偏差的合格点率达到

80%及以上、不合格点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 5倍且无严重缺陷,其它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项不符合要求的点处不大于1处时,该套住宅铝合金门窗及玻

璃安装项目判为合格。

当不合格项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值1. 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或在其它一般项

目的检查内容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点处时,应及时整改、复查并记录结果。

1) 外窗台净高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且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3) 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密封胶应饱满、顺直、密实; 4) 应使用中空或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双层或普通玻璃; 5) 栏杆(板):

(1)高度: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不得有负偏差;

(2)栏杆为垂直杆件时净距不应大于0.11m;

(3)有水平构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4) 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 外窗台高度: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1点,量测窗台中间1/2处。全数检查;

2) 门窗开启: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3)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密封胶的密实度、饱满度全数观察检查。

4) 中空或安全玻璃:观察并查验检测报告和进场合格证。全数检查; 5)建筑外窗应按每套总樘数的70%抽检,且不得少于5樘。(各项目按当地质监站要求检查) 6 )栏杆(板):

(1)高度: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1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

(2) 竖杆间距: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1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

(3) 防攀登措施:观察。全数检查;

(4) 护栏玻璃: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5.4.3.5 防水工程

1 验收项目:屋面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外窗渗漏、外墙渗漏、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等。 2 验收标准:

1) 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3) 外墙面无渗漏;

4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外窗楣滴水线无爬水痕迹;

5) 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层面的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 屋面:根据检测报告及目测观察室内无渗漏痕迹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

或蓄水试验检查 :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 2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蓄水试验检查:蓄水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

3 )外墙:目测观察室内无渗漏痕迹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 4) 外窗:目测观察无渗漏痕迹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 5) 地面高差: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 5.4.3.6 公共部位

1 验收项目:外墙渗漏、裂缝;地面裂缝、空鼓、起砂;公共楼梯梯段宽度、踏步高差、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竖杆间距、防攀滑措施;电梯门净宽、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地下室净高、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等。 2 验收标准:

1) 外墙无渗漏、无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 2) 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

3 )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6层及6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 m。6层以上不应小于1.1 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 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 m。防护栏杆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 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 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4) 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 m。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 m; 5)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 m,净高不应低于2 m;

6) 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 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 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 m;

7) 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 外墙渗漏、裂缝:在距外墙2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在肉眼可见范围内全数检查;

2) 地面裂缝、空鼓、起砂: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3) 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4) 竖杆间距: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大值; 5 )防攀滑措施:观察。全数检查;

6) 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7) 地下室净高:激光测距仪检查。检查数量每20 m2检查一处,不少于5处。记录最小值;

8) 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观察。全数检查; 9) 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观察。全数检查。 5.4.3.7 采暖工程

1验收项目:采暖管道、散热器、地面辐射采暖、热计量表。 2 验收内容:

1) 采暖管道:管道接口、支架及套管; 2) 散热器:散热器型号、规格(片数)、安装位置及支、托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