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 图文 下载本文

第七章 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规划机制及保障措施

为实现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目标,需要充分发挥园区交通、区位、产业等优势,利用政策、经济发展机会,克服劣势,回避威胁,并举全市之力,由市级领导挂帅并赋予其一定的权限统一领讨、整体推进。

7.1对集聚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宏观环境支持

物流产业集聚区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产物,由于其具备物流产业及由物流产业带动的相关产业的培育、开发等多种功能,对提高城市经济运行效率及城市在经济区域的地位和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从综合开发的角度,其发展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各地积极创办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物流业的原因所在。

但是,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宏观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欧美及日本的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经验已充分证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平顶山市要加快现代物流的发展步伐和提高发展水平,必须为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政策、投融资、市场培育和各个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协调等宏观发展环境。

7.1.1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政府可借鉴外地发展物流的成功经验,成立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异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制定符合需求的扶持政策,促进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同时,在行业准入、行政监管等方面,应首先放宽行业准入限制、简化行政监管和审批手续,建立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内便捷快速的项目监管审批绿色通道。

物流业的跨行业服务与经营是其显著特点,行业的协调和自律任务重、难度大,在政府部门职能改革的形势下,必须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服务和桥梁作用。 平顶山市应在现有与物流相关的行业协会的基础上,通过重组或职能扩充、转变,在平顶山市物流发展综合协调机构的组织下,共同承担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协调、咨询、服务。沟通的职能,使协会组织成为物流业发展的积极推动因素之一。

7.1.2抓紧落实集聚区开发优惠政策及运作保障

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运作保障政策,是加快集聚区建设步伐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对处于发展初期的缺乏广泛的市场基础的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项目,更需要政府在土地。税收和投融资及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扶持和保障。

(1)在政策上保障和支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一,平顶山市政府应积极通过投资补贴和有关税费收入,加大对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直接投资,特别是集聚区的市政设施的建设投资力度;

第二,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并经营物流基础设施,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入;

第三,政府应积极支持与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有关的研究、开发活动; 第四,逐步放宽对集聚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审批的限制,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信贷资金供应量,缓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约束;

第五,建议积极争取以立法的形式,给予民间资本应有的法律地位和通畅的进入集聚区的渠道,并保障其合法收益。

(2)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集聚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一,通过改革建立责、权、利明确,投资主体法人化的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体制,提高集聚区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物流产业集聚区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考虑到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公益性及其盈利能力的不同,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项目投资法人主体的产权结构在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第三,政府对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投资可以作为资本金投入,也可以用政府贷款形式投入,并可以由承担项目建设的各类企业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建设和运营组织,并完成贷款的本息偿还。

(3)建立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综合补偿机制

第一,根据培育集聚区物流服务市场的需要,由政府对一些非赢利性的集聚区范围内的物流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给予必要的

第二,政府应将集聚区内经营效益较好的由政府投资获得的物流设施及相关项目的经营收益,补偿给新的物流设施投资企业,以弥补后续企业进入后的土地升值损失。

(4)为集聚区物流服务及管理企业提供运作支持

基础设施的企业化运作是一种趋势,对提高建设效率、增强融资能力、解决政企分开等问题均具有明显好处。因此,在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中,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得力的措施,为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营组织管理的企业组建和发展提供政策及操作方面的支持。

第一,解决好企业资产经营的授权和企业注册所需要的政策及法律条件问题,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并设法加快企业组建的步伐;

第二,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企业发展政策和方向,又能为企业和职工所接受的社会保障体系及相关制度;

第三,政府应给予企业在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倾斜,使其能在正常运作的情况下顺利获得所需资金。

第四,集聚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经营采取由核心企业提供基本条件(如三通一平)和进行总体控制,但具体项目采取较为灵活的政策,谁建设谁经营,或按优惠的政策进行出租经营;

第五,为确保集聚区的物流总量水平,对开发建设及经营企业设定基础经营规模,如按占地面积,核定每平方米每年货物流通量应达到1吨,少于1吨时,将按不足部分,每吨核收10元资源占用费,以鼓励提高效率和经营规模; 第六,给予物流产业集聚区内注册的企业(包括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一定的可全天候在市内进行运行的特许经营车辆,以利于物流产业集聚区吸引货源和经营企业运作。

7.1.3拓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

第一,建立协作平台以利用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具有区域和专业领域竞争优势的物流企业及其配送中心信息系统、仓储设施、冷链设备的购置、建设项因。 第二,建议政府建立支持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专项资金,对集聚区给予优先贷款和贴息。

第三,建议市政府批准设立或委托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设立土地储备中心,设立征地专用资金,物流产业集聚区规划内土地出让所得全额返还用于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利用金融后台中心功能区域建设,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投资企业签订“银政企”战略合作协议,在配套商务区建立金融CBD项目,并积极引入国内外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或消费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机构入驻,形成区域性金融服务平台,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7.1.4积极引导和培育市场需求

(1)推进工业及商业企业物流管理技术的应用

物流服务的对象是工业及商业企业,而工业、商业企业采用专业化物流服务的前提基于物流运作专业化分工的物流服务外包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间供应链的构建,因此,培育物流服务市场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工业、商业企业的引导,通过建立对工业、商业企业资金利用水平、存货水平、物流相关资产水平、物流成本水平等指标的考核体系,促进其转变观念,改进经营组织与管理,提高其开展和利用专业物流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

(2)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物流服务市场建设不仅仅取决于物流服务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物流服务环境的建设是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各种服务业态和服务类型的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并促进其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同时能提供工业、商业企业所需的规模化和网络化物流组织和服务。

(3)加快流通体制和流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

现行的流通体制和流通经营管理方式,人为地分割了工业、商业企业在物流运作上的联系,使得流通环节过多、物流管理链条过长、物流效率较低和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必须进行较大力度的改革,通过深化流通体制与流通方式的改革,打破地区分割和部门界限,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物流网络和供应链系统的构造创造体制环境和条件,以便加快培育物流服务市场。

(4)加强物流市场的监管水平

物流服务市场的形成,有赖于良好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必须建立基于行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维护良好而稳定的市场秩序,为物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7.2构建集聚区开发组织管理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开发是一个复杂且时间跨度很长的过程,过程中涉及征地、土地平整、投资、建设开发、招商、项目运营等诸多内容,为适应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并为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集聚区的组织管理体系需要由政府、企业集团、投资机构等共同参与。为此,为集聚区设计了以下的组织管理体系,并对参与各方做了说明。

图5 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组织管理体系

如图所示,集聚区组织管理体系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集聚区领导层、集聚区管理层、投资开发层和建设运营层。

(1)集聚区领导(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指挥部)

平顶山市级主管领异牵头,成立由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卫东区领导组建的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指挥部。该指挥部负责对集聚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指示,并协调相关政府机构共同为集聚区发展提供各方而支持。

(2)集聚区管理

集聚区形成两大管理机构,分别是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平顶山市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开发公司。其中管委会是集聚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有集聚区品牌包装和对外营销、招商、相关手续审批、协助项目申报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