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北专区 专署驻大同市 1市 15县 大同市
忻定县(原忻县城) 原平县(原崞县城) 繁峙县(繁圣镇) 五台县(城关镇) 静乐县(城关镇) 兴 县(城关镇) 河曲县(旧县镇) 五寨县(城关镇) 宁武县(城关镇) 阳高县(城关镇) 灵丘县(城关镇) 浑源县(城关镇) 山阴县(岱岳镇) 朔 县(城关镇) 左云县(城关镇)
晋中专区 专署驻榆次市 2市 7县 榆次市 阳泉市
和顺县(城关镇) 太谷县(城关镇) 平遥县(城关镇) 介休县(城关镇) 汾阳县(城关镇) 离石县(城关镇) 临 县(城关镇)
长治专区 专署驻长治市 1市 6县 长治市
黎城县(城关镇) 壶关县(原平顺县城)晋城县(城关镇) 阳城县(城关镇) 沁 县(城关镇) 武乡县(段村镇)
晋南专区 专署驻临汾县 1市 13县 侯马市
临汾县(城关镇) 洪洞县(城关镇) 安泽县(府城镇) 翼城县(城关镇) 乡宁县(城关镇) 吕梁县(原隰县城关镇) 万荣县(万家镇) 稷山县(城关镇) 闻喜县(城关镇) 垣曲县(刘张村镇) 平陆县(圣人涧镇) 运城县(运城镇) 芮城县(城关镇)
★撤销榆次县,将原榆次县的行政区域划归榆次市。(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隰县、大宁两县合并为隰宁县;霍县、汾西两县合并为霍汾县(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平陆县驻地由城关迁至圣人涧(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15日批准)
◎垣曲县驻地由城关迁至张刘村(今新城镇) (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5月23日批准)
◎大同市原由省直辖,现交由晋北专署领导【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榆次市原由省直辖,现交由榆次专署领导【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阳泉市原由省直辖,现交由榆次专署领导【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长治市原由省直辖,现交由长治专署领导【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太原市河口工矿区更名为古交工矿区,驻地由河口迁至古交(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设立太原市河西区,以白家庄等4个街道办事处,晋祠、晋源等4个乡(镇)为其行政区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5日批准) ◎河曲县驻地由巡迁镇至城关镇(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12日批准)
◎设立太原市河口工矿区,以交城县、阳曲县划入太原市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29日批准) ★撤销平定县,将原平定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阳泉市。(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将屯留、长子2县合并设立屯长县。(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屯长县驻原屯留县县城。
★撤销襄垣、沁县两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襄沁县。(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襄沁县驻原沁县县城。
◎撤销忻县专署、雁北专署,合并为晋北专署,专员公署为大同市。将原忻县专区所属的各县和原雁北专区所属的各县均划归晋北专署。(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榆次专署改名为晋中专署。(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长治专署改名为晋东南专署。(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
1. 撤销清徐、阳曲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太原市。 2. 撤销大仁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大同市和山阴县。 3. 撤销天镇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阳高县。 4. 撤销应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山阴县。 5. 撤销平鲁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朔县。 6. 撤销广灵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浑源县。 7. 撤销右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左云县。
8. 撤销保德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河曲、兴县两县。
9. 撤销偏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河曲县。
10. 撤销神池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五寨、宁武两县。 11. 撤销岢岚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五寨县。
12. 撤销崞县、代县2个县,将崞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宁武县;代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繁峙县,两县其余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原平县。 13. 撤销忻县、定襄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忻定县。 14. 撤销岚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静乐县。
15. 撤销盂县、昔阳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阳泉市。 16. 撤销寿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榆次市。 17. 撤销祁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太谷县。
18. 撤销交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太原市和汾阳县。 19. 撤销文水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汾阳县。
20. 撤销灵石、孝义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介休县。 21. 撤销离山、中阳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离石县。 22. 撤销左权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和顺县。
23. 撤销潞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长治市和黎城县。 24. 撤销屯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长治市。 25. 撤销榆社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武乡县。
26. 撤销襄沁、沁源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沁县。 27. 撤销平顺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壶关、黎城2县。 28. 撤销陵川、高平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晋城县。 29. 撤销沁水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晋城、阳城、翼城3县。
30. 撤销曲沃、新绛、襄汾、绛县4个县,除将襄汾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临汾县;绛县部分行政区域分别划归翼城、闻喜、垣曲3县外;曲沃、新绛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和襄汾、绛县2县的其余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侯马市。
31. 撤销永和、隰宁、石楼、蒲县4个县,将原4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合并设立吕梁县。 32. 撤销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乡宁县。 33. 撤销浮山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临汾县。
34. 撤销霍汾、洪赵2个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洪洞县。 35. 撤销河津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稷山县。
36. 撤销安邑、解虞、临猗、永济4县,除临猗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万荣县,永济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芮城县外;将安邑、解虞两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和临猗、永济两县的其余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运城县。
37. 撤销夏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闻喜、垣曲两县
⊙大仁县划归大同市行政区域改称市郊区,驻大同市;忻定县驻原忻县城关镇;离石县驻原离山县县城;吕梁县驻原隰县县城。 撤销阳泉市郊区
撤销长治市黄碾区,城郊区
5.内蒙古自治区 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驻呼和浩特市 8盟 2自治区辖市
6盟辖市 18县 48旗 3自治旗
省辖单位 2市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乌兰察布盟 盟人民委员会驻集宁市 1市 8县 6旗 集宁市
兴和县(城关镇) 丰镇县(城关镇) 凉城县(城关镇)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清水河县(城关镇) 托克托县(城关镇) 武川县(城关镇) 卓资县(城关镇)
察哈尔右翼后旗(土木尔台镇) 察哈尔右翼中旗(城关镇) 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乌拉镇) 土默特旗(萨拉齐镇)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
锡林郭勒盟 盟人民委员会驻锡林浩特 2县 9旗 多伦县(城关镇) 化德县(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