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上海市西郊区,将原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徐汇、长宁、普陀3区和上海、嘉定2县(国务院1958年8月21日批准) ◎1958年6月,北郊区柳营路办事处划归闸北区管辖。 ◎1958年7月,川沙县横沙乡划归宝山县管辖。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 29日决议,8月15日公布,国务院1958年10月20日批准: 1.撤销西郊区,所辖地区分别划属上海县、嘉定县和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
①划属上海县的有诸翟、宝北、七宝、宝南、莘庄、朱行、西郊6乡1镇全部地区和虹桥、华村、上中、华漕4乡的部分地区。面积106平方公里、土地159996亩。
②划属嘉定县的有江桥乡、厂头乡、真杨乡全部和曹杨乡、交通乡一部分,共9941户、5.36万人(其中农业户7504户、4.21万人)、5.24万亩土地。 ③划属的有北新泾镇大部和华漕乡部分地区。
④划属徐汇区的有龙华镇、漕河泾镇全部以及华村乡、上中乡和虹桥乡部分地区。 ⑤划属普陀区的有真如镇全部,交通乡大部,北新泾镇一个选区和曹杨乡部分地区。 2.撤销上海市北郊区,并入宝山县和邻近市区 ①薀藻浜以北地划归宝山县。
②原北郊区中山北路至场中路地区划入闸北区。
③北郊区走马塘以南的五角场和邯郸路两个办事处划归杨浦区。西界推至杨树浦港至逸仙路一带,北界进至五权路(民星路)、府东南路(清源环路),沿民庆路、闸殷路、政同路。
④江湾镇和江湾镇以南地区划入虹口区。(江湾镇未办交接,实际上并入宝山县)。
⑤江湾区部分地及北郊区的工农乡划入榆林区,区北界抵西体育会路(今中山北一路)、邯郸路。 ◎江苏省松江专区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国务院1958年10月20日批准) ★设立浦东县,撤销上海市东郊区、东昌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为浦东县的行政区域。(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 ★将江苏省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崇明7个县,划归上海市(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 ◎1958年8月原榆林区的大连路、大连西路以南地区划入提篮桥区。
◎1958年9月,青浦县将朱家角乡共星一社、共星二社的10个自然村(616户,2436人,8171亩耕地)划归昆山县杨湘泾乡。
◎1958年9月,松江县新浜乡的毛家浜、朱家浜自然村(104户,412人,1007亩耕地)枫围乡的南长浜自然村河北西半村(21户,71人,130亩耕地),划归青浦县蒸淀乡。
◎1958年10月,浙江省嘉善县丁栅乡一部分(117户,433人,1283亩耕地)划归青浦县金泽公社。
◎1958年10月,松江县新浜公社南闸溇、河三浜两个自然村中的一部分(18户,65人,131亩耕地)划归小蒸公社四合大队。 ◎1958年10月,青浦县将小蒸公社原南界泾村、杨家甸村(共140户,592人,1519.6亩耕地)划归松江县新浜公社。 ◎1958年10月,徐汇区的龙华镇及镇郊、漕河泾镇及镇郊划属上海县。 ◎1958年10月, 虹口区的江湾镇及工农、塘南两乡的地区复归宝山县。
◎1958年10月,青浦县小蒸公社原南界泾村、杨家甸村划归松江本县新浜公社。 ◎1958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的真如镇(1340户、5711人)划归嘉定县。 ◎1958年11月,长宁区的北新泾镇及镇郊划属上海县。
◎1958年秋,嘉定县的纪王乡苏州河以南的明星一、二社,年丰一、二社和金星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64户、8871人、1.64万亩土地)划归上海县。1958年10、11月
◎原榆林区的大连路和大连西路以南包括和平公园、四平中学、邮电新村和原北郊区的大连西路以南包括大连新村、颜家洼等地区,面积1.22平方公里划归提篮桥区。
◎东昌区的沿黄浦江部分地划入蓬莱区。
3. 河北省 省人民委员会驻天津市 6专区 1省辖市 7专辖市 58县
天津市 1市 12县
武清县(杨村) 静海县(静海城关) 黄骅县(黄骅城关) 沧 县(沧镇) 盐山县(盐山城关) 宁津县(宁津城关) 吴桥县(桑园) 交河县(泊头) 献 县(献县城关) 河间县(河间城关) 任丘县(任丘城关) 霸 县(霸县城关)
邯郸专区 专署驻邯郸市 1市 9县 邯郸市
邢台县(邢台) 内丘县(内丘城关) 巨鹿县(巨鹿城关) 南宫县(南宫城关) 曲周县(曲周城关) 永年县(临铭关) 大名县(大名城关) 磁 县(磁县城关) 涉 县(涉县城关)
石家庄专区 专署驻石家庄市 1市 9县 石家庄市
正定县(正定城关) 新乐县(东长寿) 藁城县(藁城城关) 深 县(深县城关) 束鹿县(辛集镇) 衡水县(衡水城关)
宁晋县(宁晋城关) 元氏县(元氏城关) 平山县(岗南)
保定专区 专署驻保定市 1市 9县 保定市
徐水县(徐水城关) 涿 县(高碑店) 高阳县(高阳城关) 安国县(安国城关) 唐 县(望都) 易 县(易县城关) 涞源县(涞源城关)
张家口专区 专署驻张家口市 1市 5县 张家口市
张北县(张北城关) 龙关县(龙关城关) 怀来县(沙城) 蔚 县(西合营)
承德专区 专署驻承德市 1市 7县 承德市
平泉县(平泉城关) 青龙县(青龙城关) 兴隆县(兴隆城关) 丰宁县(大阁镇) 围场县(锥子山)
唐山专区 专署驻唐山市 2市 7县 唐山市 秦皇岛市
迁安县(迁安城关) 昌黎县(昌黎城关) 乐亭县(乐亭城关) 宝坻县(宝坻城关) 遵化县(遵化城关)
★撤销秦皇岛市汤河区,并入海港区。(唐山专员公署1958年2月29日批准)
定 县(定县城关)怀安县(柴沟堡)
滦平县(铁匠营) 玉田县(玉田城关)阜平县(阜平城关)
隆化县(隆化城关)
蓟 县(蓟县城关)
★献县的西樊屯、彭刘庄、西大郭、庞町、南立车、北立车6个村划归武强县。(沧县专员公署1958年2月29日批准) ★天津市直辖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 ◎石家庄专区的饶阳县划归沧州专区(1958年3月)
★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5日由保定市迁至天津市。(1958年4月18日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国务院1958年4月28日批准)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
1. 撤销通县专署,将原属的平谷、蓟县、三河、香河4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划归唐山专区;密云、怀柔2县划归承德专区;固安县划归天津专区。 2. 撤销邢台专区,将原属的邢台、任县、巨鹿、威县、内邱、隆尧、南宫、沙河、南和、广宗、柏乡、临城、清河、平乡14县划归邯郸专区;宁晋、新河2县划归石家庄专区。
3. 撤销沧县专区,将原属的沧县、黄骅、盐山、庆云、宁津、南皮、东光、吴桥、景县、故城、阜城、交城、枣强、献县、河间、肃宁16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划归天津专区(专员公署驻沧县);天津专署的宁河、宝坻2县划归唐山专区。
4. 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和唐山秦皇岛6市分别划归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和唐山5专署领导。 ◎唐山专区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国务院1958年4月28日批准)
★将高邑、元氏2县撤销,合并设立高元县。(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6日批准:
1. 宁河县所属金钟河以南军粮城、李庄子、中心庄3个乡计46个自然村划归天津市。 2. 天津专署所属的汉沽市划归天津市。
◎汉沽市改为天津市汉沽区。(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6日批准) 【75注:《简册》里注解为国务院1958年12月20日批准,但与9月9日条有矛盾。】
★撤销承德市鹰手营子区,划归兴隆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24日批准) ★撤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划归井陉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17日批准)
★阜平县原三官乡(与岔河乡合并前所辖区域)划归灵寿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15日批准)
★设立沧州市,以原沧县所属沧镇的行政区域为沧州市的行政区域。(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撤销晋县、深泽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晋深县。(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撤销天津市内8个区、4个郊区塘沽区、汉沽区,改设为中心区、红桥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塘沽区、汉沽区等8个区。(天津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