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操作说明:点击菜单【首次申请】下的【申请材料上报】,如图3-19。
图3- 3
点击【上报】,可将填写的申请信息上报给初审部门。 【注】:
a) 企业在上报申请材料前,请打印最新的申请信息,便于初审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b) 上报后信息不可进行修改,用户在上报前请核对好信息。
3.4.4 申述意见填报
功能说明:对于企业上报的首次申请、延期申请业务,在省厅发布审批公示后,企业可查看公示意见,并填写申述意见,上报至初审部门,审批状态为初审部门待审查。
操作说明:点击菜单【申述意见填报】下的【申述意见填报】,如图3-20。
图3- 4
点此填写申述意见
点击操作下的【填写意见】可填写申述意见,如图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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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见为系统自动读取 在此填写申述意见
图3- 21
确认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操作下的【上报】,将申述意见上报到初审部门。
【注】:企业办理状态为“公示”阶段时,可看到省厅发布的公示意见。
3.5 延续申请
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情况下,可办理延续申请业务。具体操作可参见3.4首次申请。
3.6 证书变更申请
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情况下,可办理证书变更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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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申请信息
点击菜单【证书变更申请】下的【申请信息】,企业对各项申请信息可以进行填写,修改。如图3-22。
图3- 5
填写要修改的内容后,点击【保存】即可。 【注】:
a) 主要负责人可以选择。如果负责人的姓名发生变更时,请填写负责人简况表。 b) 带“*”的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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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文本框带有淡蓝色底纹的为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不需要填写。
3.6.2 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点击菜单【证书变更申请】下的【申请信息预览、打印】,企业可以核对并打印申请信息。如图3-23。
点此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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