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队内部制度汇编 - 图文 下载本文

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各场口工作人员及班组长要对各种在用矿车、平板车、电机车、小绞车等运输设备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运输设备日检表”。

2、对查出的一般性故障或问题,能处理的现场及时处理,自身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由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对未处理好的设备拒绝投入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维修班负责人每天要指派专人对在用各类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日常巡检维护记录;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定期对矿用运输设备、机电设备、小型电器进行检修、保养。设备检修质量必须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设备完好率达到质标规定要求。

4、按期检查设备润滑部位油脂质量、油脂含量及润滑情况,按规定要求对设备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5、各类设备(特别是运输设备)要建立“设备大、中、小修记录、台账”等,做好投入使用、检修维护、报废等管理及上报工作,对已到报废期的运输设备要及时清除停用,严禁超期使用。

6、各包机人员,要对各自范围内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等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对设备巡检、检修不认真、不仔细,以及漏检、假检不负责任者,按违反“区队内部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因检查维修设备不到位而引发机电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将根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运搬队 2010年8月

运搬队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设备润滑、保养工作,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在用设备效能,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实现设备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集体公司[2011] 160号文指示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设备润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丁海朋 副组长:简勇

成员:武庆峰、李光权、李光跃

组长负责区队职责范围内所有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按时对设备润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制定设备润滑包机制并落实执行;对主要设备及重点场所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包机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润滑部位油脂质量、油脂含量及润滑情况,按时进行检修、维护和润滑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因设备检修、润滑保养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者,视事故性质、大小,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所有设备、设施的拆检、换(注)油工作,必须按照设备润滑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相对应设备润滑手册的要求进行换(注)油工作,并严格按照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求认真进行实施。五定内容如下:

1、定点:即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用润滑图表形式和着色标志,把每台没备应在什么地方加油、换油,具体进行规定。

2、定质。即按照润滑图表规定的部位和润滑点加(换)规定牌号的润滑油脂、润滑剂,并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掺配、代用规定切实保证油脂的质量。为此,润滑装置和加油工具应保持清洁、完整。对设备的润滑状态要进行日常检查。装机用油要进行工况监测。润滑装置要进行观察与检测。对润滑事故漏油、渗油设备要进行分析鉴定。 3、定量。在保证设备得到良好润滑的前提下,实行用油定量消耗、废油定额回收、漏油及时冶理.既要保证设备得到足够的润滑,又要避免造成浪费。

4、定时。即根据设备润滑卡片或润滑图表规定的时间,对设备

各润滑部位、润滑点进行加油、添油和清洗、换油,保证设备得到良好润滑。没备换油周期必须根据定期抽样化验结果、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和润滑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失效速度,合理地加以确定或调整。 5、定人。即按照合理分工的原则,使每个润滑部位、润滑点的加油、添油和清洗换油有专人负责。必须建立明确的分工负责的润滑工作责任制。

四、认真做好加油换油记录,各重要设备建立润滑卡片,确保润滑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区队润滑负责人按设备润滑周期,组织进行设备、设施润滑情况检查,经检查、确认润滑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以及在用设备完好率低于90%的,视检查情况给与包机人每点不低于3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连挂维修班班组长。

运搬队 2011年4月

运搬队安全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区队所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公共设施、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等统一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全队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罚

1、每出现一般“三违”(矿或安监部等部门检查认定的)一人次,扣责任人50元。当班同岗位其他出勤人员各扣20元。当班班组长、群检员,岗位安全负责人各扣30元。区队跟班、分管领导扣20元。

2、每出现严重“三违”( 矿或安监部等部门检查认定的)一人次,扣责任人200元,并于第二天停职学习检查,培训3天,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习期间按停职规定执行。凡因此而不上班的,一律按矿工论处。当班同岗位其他出勤人员扣50元。当班班组长、群检员,岗位安全负责人各扣60元。区队跟班、值班及分管领导扣30元。

3、对发生轻微伤的(系属违章原因所致)的直接主要责任人罚款100元,并经当天值班人员认定,视伤害程度给3-10天公休,医药费自付。扣当班同岗位人员、班组长、群检员,岗位安全负责人50元/人次,扣区队跟班、值班及分管领导各30元/人次。

4、对发生轻伤一人次及三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主要责任人,罚款300元,扣除当月的全部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扣当月三项量化考核奖励的50%,对本岗人员各扣100元,扣当班班组长、群检员,岗位安全负责人100元/人次,扣区队跟班、值班及分管、主管领导各100元/人次。 相应人员安全抵押金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扣罚。

5、对发生重伤及二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扣除季度的全部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扣除当月三项量化考核奖励,扣本人全年各类单项奖的60%。对本岗人员各扣200元,扣当班班组长、群检员,岗位安全负责人300元/人次,扣区队跟班、值班及分管、主管领导各300元/人次。 相应人员安全抵押金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