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 下载本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文 件

鄂土资发〔2009〕63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文件实施以来,切实促进了我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查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我省生产建设项目的正常报批。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评审效率,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报程序

(一)省厅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厅备案的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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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临时用地的,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前完成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工作,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

(三)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复垦义务人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确认后,及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

二、明确评审权限

(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前完成,经评审的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和评审表作为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的要件随用地报批资料上报。

(二)依法需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由省厅转报国土资源部组织评审。依法须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其中土地复垦规模在10公顷(含10公顷)以内的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省厅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

三、进一步明晰权责,严把审查关

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应明晰权责,加强对评审和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审制度,认真组织好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和审查工作,切实为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应严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关,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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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建立土地复垦方案质量抽查制度。受委托的市(州)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和审查工作中出现较大问题影响生产建设项目申报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省厅将收回该市(州)评审审查权并追究相关责任。

各市(州)应及时将受委托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填报《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附件1),未经省厅备案的,其评审审查结果不能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建立市(州)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台帐及备案制度,市(州)每年1月10日前应将上一年度《市(州)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附件2)报省厅备案。

省厅组织制订了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附件3)和评审要点(附件4、附件5),供各市(州)在组织评审时参照。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

2.市(州)年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 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 4.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5.生产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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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

备案编号: 市(州) 年 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永久性建设 用地面积 破坏土地 面积 公顷 公顷 项目用地面积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 本项目复垦方案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3号)的要求,受省厅委托,我市(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呈报省厅备案。 报备单位: 备案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5 —

附件2.

_________市(州)______年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

序号 项目名称 复垦责任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备注 — 6 —

附件3.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评审组织程序

第一项:主持人介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目的及要求。(主持人一

般由市、州局分管领导或耕保科负责人担任。) 第二项:主持人介绍与会专家。(专家组名单事先应从专家库中

遴选确定,专家组人数控制在5或7人为宜,市(州) 局从事土地、矿产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1人, 其他专家应从与土地复垦相关的土地、地矿、环境、 水保、农林、财务等专业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大 专院校高级职称专业人员中遴选。)

第三项:民主推选专家组组长并将评审会主持移交专家组长。(专

家组长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长原则上不由国土资源部门行政领导担任。)

第四项: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 第五项:编制单位汇报方案编制情况。

第六项:专家组讨论质疑,编制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回答专家

质疑。

第七项:(1)专家组意见通过评审的,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成

员及组长签署评审表。

(2)专家组意见原则通过评审,需修改完善的,现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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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各 专家复审,专家组长把关后形成评审意见。

(3)专家组意见不通过评审的,编制单位重新编制报告。

二、评审组织注意事项

1、编制单位是否经省厅备案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网址http://www.hblr.gov.cn)“土地资源管理”栏目及公告栏目下查询。

2、各地要按要求建立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

3、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的非专家工作人员不得领取被评审单位评审劳务费或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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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中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和深度进行。其中,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和评审指标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分数 项目名称、位置、隶属关系、工程类型、投资规模、 建设期限、项目范围、用地规模及土地权属关系介绍清楚 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阐述清楚、符合实际 项目概况 重点说明对土地复垦目标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地形、(10分) 土壤、植被等,最好附图 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类、数量、质量)、权属性质等情况,最好附典型地类图片;交代清楚农业生产情况 项目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环节、顺序以及破坏方式的阐述简明、清晰 项目区是否有已破坏土地;是否说明已破坏土地范围、 破坏类型、地类、面积和破坏程度等。 对于在项目区内已破坏,但未采取复垦措施的土地,要纳入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相应的资金和工作安排。 土地复垦 工程类型、建设方式、工艺流程或项目工程安排等介可行性分析 绍清楚 (15分) 拟破坏土地的预测依据充分 不同时段或区段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的测算准确 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是否科学合理 1 2 — 9 —

3 4 5 6 对破坏土地的适宜性评价是否依据充分,评价指标是否全面、科学,合理,是否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并有完整的评价过程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对复垦方案进行类比分析,体及方案确定是否科学现优先复垦为耕地的原则 合理经济 复垦技术路线和方法是否科学;各评价单元对应的复垦利用方向、范围、面积及分布是否明确具体;所确定的复垦方案是否最佳。 应包括采取预防控制减少破复垦目标是否体现因坏土地面积;复垦土地总面积复垦目标 地制宜,优先复垦为农及各地类面积以及社会、经(10分) 用地原则 济、生态效益预期等主要指标。相关指标是否量化 复垦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的要求 复垦标准 是否结合项目和本地区自然与社会实际,按照不同的(5分) 破坏类型、复垦用途,分别提出复垦后土地及其道路、灌溉渠系等配套设施的具体标准。 预防与控制措施是否体现预防为主、减少破坏面积、降低破坏程度、保护耕地的原则。 预防与 预防与复垦措施是否复垦措施是否符合项目特点复垦措施 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及本地实际,是否采取表土剥(10分) 离存储等工程技术措施,以及恢复植被、改良土壤等生物化学措施。 依据土地复垦目标、可行性分析以及复垦标准,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工程设计的具体原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依据是否充则、依据、方法 及测算 分,结论是否可靠 (12分) 复垦工程量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具体,测算过程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可靠。 — 10 —

7 8 投资估(概)算编制方法选择 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合理且具有现势性;是否对影响土地复垦 投资估算依据是否充土地复垦投资额的因素进行投资估概算分,结论是否可靠 了合理的预期。 (10分) 估(概)算过程是否正确,费用 构成是否合理,资金预算是否充足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后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预期分析科学合效益分析 理 (10分) 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工工程计划 艺流程、工程进度等实投资计划是否与复垦计划相安排(10分) 际情况,划分工作阶匹配 段,制定工作计划 保证措施 (5分) 9 10 是否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是否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参与土地复垦的意见 是否明确资金渠道和来源,提取方式和管理方式 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11 内容格式 复垦方案报告表、报告书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填表是 及其它 否正确 (3分) 专家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通过 总评意见 □按专家意见修改并评审合格后通过 □不通过,重新编制 总分 具 体 评 审 意 见 — 11 —

附件5.

生产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中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和深度进行。其中,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和评审指标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分数 明确阐述矿种、生产开采方式、矿区范围、用地规模 项目基本情及土地权属性质等有关指标 况、项目区重点说明对土地复垦目标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地土地利用现形、土壤、植被等,最好附图 状及采矿 重点说明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类、数量、工艺流程 质量)、权属性质等情况,最好附典型地类图片 (10分) 工艺流程是否阐明破坏土地的时序及破坏方式,最好附流程图 改扩建项目是否有已破坏土地;是否说明已破坏土地 范围、破坏类型、地类、面积和破坏程度等。 对于在项目区内已破坏,但未采取复垦措施的土地,要纳入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相应的资金和工作安排。 对拟破坏土地的预测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科学,土地复垦 测算结果是否具体、准确。井工开采项目,其预测过可行性分析程中相关系数的确定应当科学、合理;露天开采的项(15分) 目,其开采境界的范围、排土场位置选择应当合理、排土场容量应当满足开采排弃的需要、排土场台阶及高度等系数应当保证稳定性,不造成滑坡或加剧水土流失。 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是否科学合理 1 2 — 12 —

3 4 5 6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对破坏土地的适宜性评价是及方案确定是否科学否依据充分,评价指标是否合理经济 全面、科学,合理,是否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并有完整的评价过程 本市县是否有相似复垦案例,如有,是否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类比分析 复垦技术路线和方法是否科学;各评价单元对应的复垦利用方向、范围、面积及分布是否明确具体;所确定的复垦方案是否最佳。 复垦目标是否体现因应包括采取预防控制减少破地制宜,优先复垦为坏土地面积;复垦土地总面复垦目标 农用地原则 积及各地类面积以及社会、(10分) 经济、生态效益预期等主要指标。相关指标是否量化 复垦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的要求 复垦标准 是否结合项目和本地区自然与社会实际,按照不同的(5分) 破坏类型、复垦用途,分别提出复垦后土地及其道路、灌溉渠系等配套设施的具体标准。 预防与控制措施是否体现预防为主、减少破坏面积、降低破坏程度、保护耕地的原则。 预防与 预防与复垦措施是否复垦措施 复垦措施是否符合项目特点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10分) 及本地实际,是否采取取土层剥离存储等工程技术措施,以及恢复植被、改良土壤等生物化学措施。 依据土地复垦目标、可行性分析以及复垦标准,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工程设计的具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依据是否充体原则、依据、方法 及测算 分,结论是否可靠 (12分) 复垦工程量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具体,测算过程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可靠。 — 13 —

7 土地复垦 投资估概算(10分) 8 土地复垦 效益分析 (10分) 投资估(概)算编制方法选择 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合理且具有现势性;是否对投资估算依据是否充影响土地复垦投资额的因素分,结论是否可靠 进行了合理的预期。 估(概)算过程是否正确,费用 构成是否合理,资金预算是否充足 土地复垦后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预期是否准确,相关指标是否量化。 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工艺流程、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划分工作阶段,制定工作计行,新建矿山是否与采划 矿破坏土地的时序相是否确定每阶段(如每五年)一致 或每一区段的复垦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投资计划是否与复垦计划相匹配 是否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采矿破坏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矿山企业,是否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参与土地复垦的意见说明。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土地权属属于采矿企业的,要有明确的管护措施。 是否明确资金渠道和来源,提取方式和管理方式 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9 工程计划安排(10分) 10 保证措施 (5分) 11 总分 具 体 评 审 意 见 内容格式 及其它 复垦方案报告表、报告书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填表是否正确 (3分) 专家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通过 总评意见 □按专家意见修改并评审合格后通过 □不通过,重新编制 — 14 —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复垦 方案 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