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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概要

一、流域防洪形势 (一)流域概况

海河流域位于东经112°~120°,北纬35°~43°之间,西以山西高原与黄河流域接界,北以蒙古高原与内陆河接界,南界黄河,东临渤海。流域地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辽宁和内蒙古等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面积31.8万km2,占全国总面积的3.3%。 海河流域是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2005年,海河流域人口1.32亿,占全国的10%;国内生产总值2.14万亿元,占全国的14%;人均GDP1.62万元;粮食总产量5592万t,占全国的12%。

海河流域包括海河和滦河两大水系。海河水系的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称海河南系)及永定河、北三河(潮白、北运、蓟运河)(称海河北系)呈扇形分布。徒骇马颊河位于海河水系南部平原,毗邻黄河,单独入海。滦河水系位于流域东北部,由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组成,各河均单独入海。

(二)水文特征

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539毫米,且年内分配非常集中, 汛期(6~9月)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75%-85%,往往集中在一两次暴雨。降雨量年际变化大,具有连枯连丰的特点。 流域暴雨形成的洪水,洪峰高、洪量集中,预见期短,突发性强,时空分布极不均匀,给防洪减灾和雨洪利用增加了难度。

流域山区水土流失严重,以永定河、滹沱河和漳河等尤为突出,洪水含沙量大,造成水库淤积严重。

(三)洪涝灾害

海河流域洪涝灾害频繁,是灾害损失严重的地区。据统计,1469年至1948年的480年间,流域内发生水灾194次,其中大水灾14次,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十分惨重的损失。新中国成立后,流域内发生水灾22次,其中大水灾3次。1963年海河南系发生特大洪水,受灾人口4079万,直接经济损失约80亿元。1996年海河南系又发生了1963年以来的最大洪水,洪水总量虽然相当于1963年的24%,但经济损失约400亿元。 (四)防洪形势

海河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华北平原,特别是首都北京、天津和石家庄等重要城市,京广、京山、京九、津浦、石德、京原等主要铁路干线,京深、京福、京津塘、京沈等高速公路,\、\、\等国道,胜利、中原、华北、大港等油田以及主要通信干线的安全。 党和国家对海河流域的防洪工作高度重视,经过50多年的治理,海河流域防洪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1963年发生大洪水以后,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流域内已建设大型水库31座,控制山区流域面积85%以上,防洪库容147亿立方米;规划建设了28处蓄滞洪区,总容积173.31亿立方米,已修建骨干堤防3535公里。海河水系已形成了\分区防守、分流入海\的防洪格局,初步形成了由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组成的流域防洪体系。随着流域内经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之流域的水情和已有工程状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防洪基础设施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防洪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区域防洪标准较低。关系到京津地区安全的北运河、潮白河防洪标准只有20年一遇;城市防洪建设滞后,除京津两市防洪标准较高外,其它大中型城市防洪标准只有20-50年一遇。二是河道行洪能力严重衰减。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中下游平原大面积地面下沉,多数堤防高度不够;由于多年干旱,河道径流量减少,流域内主要河流入海尾闾和部分骨干行洪河道淤积严重,泄洪能力明显降低。三是蓄滞洪区防洪安全建设速度缓慢,启用难度大。目前还有近400万群众亟待解决防洪安全避险问题。四是山前支流治理标准低。卫河、滏阳河及大清河上游支流防洪标准只有3-5年一遇,1996年8月的洪水造成多处堤防决口。五是非工程措施和防洪管理比较薄弱,流域洪水预警、预报和防洪决

策支持系统尚未形成,防洪的社会管理水平较低。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防洪与经济、资源、环境、社会的协调关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治理方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海河流域防洪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的要求。正确处理防洪减灾与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兴利与除害结合、防洪与抗旱并举;正确处理防洪体系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结合的防洪减灾机制,大力推进流域洪水风险管理,利用雨洪资源建设完善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

《规划》明确了海河流域防洪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既要有效地控制洪水,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又要遵循自然变化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规范人们的水事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坚持蓄泄兼筹、洪涝兼治,构建\分区防守、分流入海\和\沟通河系、相机调度\的防洪格局。三是防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防洪区内的人口、经济发展状况和洪水灾害的风险程度,对流域防洪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对防洪减灾体系的各项建设进行统一安排。四是建设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树立防灾与减灾并举、抗洪与避洪并重、建设与管理兼筹的思想,推行洪水风险管理,利用雨洪资源,强化防洪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全面的防洪减灾体系。五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按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制定分期实施计划,优先安排事关全局的重点区域防洪建设,逐步达到规划的防洪标准。

《规划》提出海河流域的防洪目标:近期到2015年,实现海河流域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通过强迫行洪可抵御20世纪海河流域曾发生的最大洪水。对威胁京津地区安全的永定河,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通过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使北京、天津两直辖市的防洪能力达到或超过200年一遇,石家庄市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达到20-50年一遇,重点支流河道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保护沿海城市、港口的海堤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海堤达到30年一遇。远期到2025年,将在已有的防洪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基础上,建设较为完善的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在发生常遇和较大洪水时,防洪工程体系可以有效地运用,流域的经济社会生活不受影响;发生规划标准洪水时,通过工程和非工程防洪措施的运用,防洪保护区内重要城市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村庄、农田可得到有效地保护。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有预定的方案和切实的措施,流域内不致发生经济社会不稳定及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防洪区划

依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规划》对洪水淹没情况及风险进行了分析演算,并根据流域特点、洪水特征和保护对象,开展了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行洪区和规划保留区的划分。规划划定的海河流域防洪区总面积为13.58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42.7%,内有人口8640万人,耕地面积736万hm2,国内生产总值1.51亿元,分别占流域总人口、耕地面积和国内生产总值的65.4%、65.9%、70.5%。流域防洪重点是确保中下游地区和主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二)防洪标准

1.北运河、潮白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蓟运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永定河系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大清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子牙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中,滏阳新河、子牙新河按\.8\洪水校核。漳卫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徒骇马颊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滦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2.各河系主要支流及平原洪沥合排河道防洪标准一般为10~20年一遇。

3.北京、天津、石家庄、邯郸市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他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

4.海堤防潮标准为30~50年一遇,重要地区海堤防潮标准100~200年一遇。 (三)总体规划

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规划》提出了建设以河道堤防为基础、大型水库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依托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立防洪区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洪工程管理体制,完善与《水法》、《防洪法》相配套的防洪法规体系,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形成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决策支持系统为一体的流域防洪非工程体系;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有机结合,共同组成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同时,妥善处理好防洪减灾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环境改善的关系,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1.防洪工程规划。对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北三河等的12条中游骨干河道、8条主要尾闾河道及河口进行综合整治,加高加固堤防,使所有1、2级堤防达标;疏通疏浚河口,保证行洪畅通。对28处蓄滞洪区进行综合治理,加固蓄滞洪区围堤,建设分区运用及雨洪资源利用隔堤,完善分洪口门,进行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完成岳城等4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并适时兴建双峰寺、乌拉哈达等山区大型水库。根据地理位置和洪水特点,对流域内24座大中型城市进行防洪建设。对保护天津、秦皇岛等重要城市及港口、油田的海堤,按规划防潮标准进行建设。各河上游地区,结合水土保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1.1 水库工程 (1)水库除险加固

全流域已列入全国第一、二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全国病险水库专项规划三年实施方案的大中型病险水库101座。现已安排治理的有63座,还有38座将在近期安排治理。 (2)新建水库

本次规划新建山区大型和主要中型水库10座。漳卫河系盘石头水库正在建设即将竣工;此外,还有子牙河系青山水库和竹山水库,大清河系张坊、土门和李思庄水库,永定河系陈家庄、石匣里、乌拉哈达水库,滦河水系双峰寺水库。 1.2 河道治理

1.2.1 北三河系骨干河道治理 (1)北运河干流

北运河干流北关闸至土门楼段河道整治采用加堤与扩槽清淤结合方案,并下移重建北关拦河闸,扩建榆林庄闸、杨洼闸、土门楼闸,改建穿(跨)堤建筑物。左右堤均为2级堤防,左堤设计超高2.0米、右堤设计超高2.5米。 (2)运潮减河

运潮减河规划加高堤防、重建北关分洪闸, 左右堤均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 (3)青龙湾减河

青龙湾减河狼儿窝以上采用加堤与清淤结合方案,维持设计河底高程不变并扩挖主槽,下段按设计规模加固堤防,并新建狼儿窝拦河闸。左右堤均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 (4)潮白河

潮白河规划采取加堤与挖河结合方案,苏庄~白庙段,结合采沙扩挖主槽,右岸复堤;三河市境内新筑左堤。左右堤均为2级堤防,左堤设计超高2.0米,右堤设计超高2.5米。 (5)潮白新河

潮白新河规划加高堤防,堤防均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并对引泃入潮口~津唐运河口河道进行扩挖、疏浚。 (6)蓟运河干流

蓟运河干流九王庄~新安镇段采取复堤方案;新安镇~小河口段展堤并扩挖深槽;小河口~江洼口段按遥堤行洪方案整治,加高培厚两岸堤防;江洼口~蓟运河防潮闸,沿原堤线复堤,对于堤距过窄的河段适当扩宽。将滩地村庄全部搬迁。左右堤防均为3级堤防,设计超高1.5米。 1.2.2 永定河系骨干河道治理 (1)三家店至卢沟桥段

永定河三家店至卢沟桥段左右堤均为1级堤防,左堤设计标准为可能最大洪水,右堤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超高1.5米。规划加固堤防,改建广宁路漫水桥和京原漫水桥为高架桥。右堤下段保留刘庄口门。 (2)卢沟桥至梁各庄段

永定河卢沟桥至梁各庄段规划加高部分右堤。河道治理维持原治导线走向,加固维修丁坝,对大堤进行全面护砌。左右堤均为1级堤防,左堤设计超高2.5米,右堤设计超高2.0米。 (3)永定新河

永定新河规划对全河道进行清淤扩挖,加固加高两岸堤防,并在河口建防潮闸。右堤为1级堤防,设计超高2.5米;左堤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 1.2.3 大清河系骨干河道治理 (1)白沟河及新盖房分洪道

白沟河整治主要措施为复堤、险工加固、河滩内12座村庄外迁等。新盖房分洪道规划加高加固左右堤防、治理险工、改建加固新盖房分洪闸及溢流堰等。左堤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右堤为4级堤防,设计超高1.5米。 (2)赵王新河(渠)

赵王新河(渠)规划加高加固堤防,扩挖河道深槽,治理险工及穿堤建筑物。右堤及史各庄以下左堤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史各庄以上左堤为4级堤防,设计超高1.5米。 (3)独流减河

独流减河规划加高加固两岸堤防及穿堤建筑物;增建穿津浦铁路立交公路涵洞;改建东千米桥;进洪闸下46公里河段扩挖深槽;改建进洪闸。左堤为1级堤防,右堤为2级堤防,东千米桥以上左堤设计超高2.5米,其它堤段设计超高2.0米。 1.2.4 子牙河系骨干河道治理 (1)滹沱河

滹沱河北中山以下规划加高培厚两岸堤防,加固险工险段,疏浚部分主槽。左堤为1级堤防,右堤为2级堤防,左堤比右堤堤顶高程高1.0米。 (2)滏阳新河

滏阳新河左右堤均为2级堤防,堤顶高程按校核洪水位加超高1.0米设计,规划加高培厚两岸堤防,改建艾辛庄枢纽主槽橡胶坝为泄洪闸;扩挖滏阳新河上段深槽,恢复下段主槽。 (3)子牙新河

子牙新河规划加高培厚全线堤防,加固险工段及薄弱堤段。清淤深槽,加固主槽南小堤。修复、加固献县枢纽、穿运枢纽和海口枢纽。左堤津浦铁路以上为1级堤防,铁路以下及右堤为2级堤防。右堤堤顶高程按校核洪水位加超高1.0米设计,津浦铁路桥以上左堤堤顶高于右堤1.0米。

1.2.5 漳卫河系骨干河道治理 (1)漳河干流

规划加固两岸堤防、整治险工并实施大名段束堤工程,将河滩村庄全部迁出。京广铁路桥以下左堤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右堤为3级堤防,设计超高为1.5米。 (2)共产主义渠

新建思德河口至淇河口段共渠右堤为2级堤防,设计超高2.0米,扩挖主槽,并在淇河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