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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出发点实际上是在医疗保险领域寻找以下几种平衡的结合点:强制性

计划与自愿性计划的平衡;储蓄与保险的平衡;公共保险与私营保险的平衡;集体互助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的平衡。以此增加制度体系的强度、弹性及结构功能。 ? (三)商业医疗保险

? 在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中,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接受补充性医疗保险机构对特定项目的委托

管理以及再投保,使商业医疗保险成为潜在的经济增长点。

六、社会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

? (一)第一种观点认为享受医疗服务是公民的基于生存权之上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就像选举的权

力不应当受市场影响一样,享有医疗服务的权利也是一项不可转让、不可买卖的权利。任何个人,不管其收入是多少,都应接受充分的医疗保健。

? (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医疗服务不应与其他普通商品区别对待。持这种观点的人经常指出,医

疗和健康生命(死亡)之间的关系是微弱的,而其他一些因素,如抽烟、喝酒、饮食等生活方式,尤其是受教育程度如医疗保健知识的拥有程度等,在决定一个人的寿命和健康状况方面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 (三)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每个国民都有权利得到某一低水平的医疗保健,超出其上的较高层次的

医疗保健则实行市场化的付费制度。

七、医疗保险的供求趋势与基本医疗保险界定

? (一)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费用膨胀及其原因分析 ? 1、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费用的膨胀态势

? 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急剧膨胀,世界范围内是个普遍现象。

? 根据世界银行的有关研究报告预测,我国在今后的40年里,卫生总费用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

2010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可达5%,到2030年,可达到7%。如果考虑到医疗服务利用率和单位成本变化等因素,到201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达到10%,2030年将达到25%

? 2、导致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膨胀的因素 ? 卫生总费用及其增长率是下列四大变量的函数

? (1)由人口因素引发的需求变化,即人口总量增长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 (2)由流行病学因素引发的需求变化,即各类疾病在各年龄段所占比率的上升(或下降); ? (3)由消费者需求上升(或下降)或医疗服务提供者引发的医疗卫生服务消费造成的利用率变化; ? (4)由单位成本的变化(上升或下降),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新技术及新做法的采用或现有的

某些做法的无效。

? 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60年代以来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急剧攀升的原因,既有非体制性的

客观因素,亦有道德风险等体制性因素。 ? (1)人均收入的增长

? 在人均收入和预期寿命之间,人均收入和医疗支出之间,预期寿命与医疗支出之间以及人均收入

和国民教育程度之间都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 (2)总人口的增长及人口结构的变化

? ①人口数量的增长会转换成对住院治疗和医疗服务的巨大需求和支出。 ? ②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变化带来的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化。

? ③人口老龄化,它对经济影响的关键性变量是老年赡养系数亦称为赡养率上升。 ? (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 ? 1、医疗保险费用的供求均衡与医疗保障水平

? 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作用是控制经济风险,能够控制成本而又具有一定的风险分散能力是设计社

会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本准则。如果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定位于低标准,多数大病都要自付,医

疗保险的价值就会大大削弱;反之,又会引致过度的医疗需求乃至道德风险。医疗待遇水平的选择就是在这两个基本不兼容的目标之间求得均衡。从操作的角度,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定位来实现。

? 2、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标准与界定主体

? (1)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定位和操作性界定的难度较高

? (2)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内容和范围进行界定的前置性条件是明确其界定的标准和主体 ? 3、基本医疗保险内容的界定

? 从操作的角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是按药物、诊疗技术、生活设施和费用支付额等四个范畴,

分别进行单项的或综合性的界定,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和基本费用等项内容,并通过制定“药品目录”、“病种目录”和“诊疗项目收费目录”来实施的。

专题四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一、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 ? (一)工伤的定义及特征

?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

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 (二)工伤的类型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1.4患职业病的;

?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

发的。

?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 二、工伤保险的内涵 ?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 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

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历史最悠久和设立范围最广泛的项目。 ? 2004年1月,我国颁布《工伤保险条例》。 ?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

?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 (三)工伤保险的作用

? 1、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 2、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 3、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 4、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 ? 二、工伤保险的产生与发展阶段 ? (一)工伤归责的发展 ? 1、“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 ? 2、“雇主过失赔偿”阶段 3、“雇主责任”阶段

? (二)社会工伤保险对雇主责任制的取代 ? 社会工伤保险的基本要求: ? 1、立法颁布、强制实施 ? 2、设立基金、统筹使用

? 3、长期待遇与短期待遇相结合、保险与补偿相结合 ? 4、政府行为、注重社会效益。 ? 三、世界各国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 (一)瑞典

? 瑞典关于工伤保险的首次立法出现在1901年。现行的制度是根据1962年社会保险法和1991年的

疾病支付法令的规定,受伤者可以享受暂时伤残补贴,一旦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二)荷兰

? 在荷兰,工伤而致残的人与先天残疾的人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 ? (三)法国

? 在法国,因工伤残和职业病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均由企业负担。 ? (四)意大利

? 意大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规定为工伤伤残提供的待遇较为丰厚 ? (五)美国

? 在美国,联邦的工伤补偿计划仅适用于受雇于联邦的工作人员。 ? (六)日本

? 日本的工伤保险很有特色,并不包括所有的雇员在内。 ? (七)英国

? 在英国,工伤保险的救济并不是工人可以得到的惟一救济 。

专题五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

? 本章主要内容 ? 社会福利的内涵 ? 社会福利的类型与结构 ? 社会优抚制度及其体系 ? 一、社会福利的内涵

? 社会福利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除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以外的社会保障措施。 ? 社会福利的制度特征:

? (1)社会福利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普惠性 ? (2)社会福利待遇标准的一致性 ? (3)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

二、社会福利的类型与结构

? 职工福利的特点与内容 ? 职工福利的特点: ? (1)以业缘关系为标志

? (2)以普遍性原则,满足职工共同需要 ? (3)资金来源于企业赢利

? 职工福利的内容: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 ? 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性: ? 其一,住房是一种复杂的商品 ? 其二,住房的空间固定性 ? 其三,住房价格昂贵 ? 其四,住房的使用寿命长

? 其五,住房是现代社会中居民个人和家庭正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品 ? 政府的住房福利措施

? 一是政府对住房提供直接支付或转移支付,即以多种形式提供住房补贴,包括:需求补贴,如收

入和房租补贴;供给补贴,即通过土地成本、建设成本以及对建筑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形式实行补贴;住房金融的补贴,如利率、税收、增值与折旧的特殊处理等。

? 二是国家做出政策性规定,要求住房建设必须划出一定数量的住房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低收入

家庭,或者政府直接兴建经济房屋(也称廉价房屋或福利房屋)定向出售给低收入家庭。

三、社会优抚制度及其体系

?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

?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

务,是一种带有褒扬和抚慰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 社会优抚的根本目标是弘扬社会正义和体现社会需要。 (一)中国的优抚体系

中国的优抚体系: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抚恤、残疾烈属抚恤、军人退休社会保障 (二)社会抚恤制度 社会优抚制度 死亡抚恤及其对象 伤残抚恤及其对象 抚恤待遇 革命烈士 因战致伤残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因公牺牲军人 因公致伤残 死亡遗属定期抚恤金 病故军人 因病致残 伤残保健金或伤残抚恤金 革命烈士家属和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三)社会优待制度

社会优待制度:革命烈士家属及其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优待,革命伤残军人优待,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复员、退伍军人优待 (四)退役及离退休安置制度

? 退役军人就业制度 ? 离退休军人的安置 ? 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原则 ? (1)回原籍安置的原则

? (2)军队和地方双方配合培训原则 ? (3)妥善安置原则 ? 离退休军人的安置

? 离退休安置是向直接从军队现役中离退休军人提供的保障措施。

? 实施对象包括:离休、退休的干部,落实政策改退休的原军队干部,退休的志愿兵,退休的军队

无军籍职工。

? 其中,离休干部的一部分由军队安置,其他全部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