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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交通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实 施 方 案

为加大反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关口前移、源头防腐,倾力打造廉政保障“精品”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按照省交通厅、市委、市纪委、金华市交通局有关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战略部署,围绕实施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这一中心,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我市交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奋斗目标

经过努力,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干部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预警机制和查办惩戒机制等六大机制。争取实现以下目标:

1、交通工程的防腐保廉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腐败现象易发的状况得到根本转变。

2、交通行业管理领域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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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明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3、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不出现新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

4、交通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化,部门形象有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制订《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2、全面实施、深化拓展阶段(2006年─200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作用和成效进一步凸现。

3、巩固完善、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201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对以前各阶段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二、构建惩防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立足创新,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取得反腐倡廉的成效,就必须大胆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大力营造抵制歪风、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1、拓展教育渠道,形成教育合力。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交通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教育阵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2、突出教育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工程建设领域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道德和廉政教育,做到及时提醒、警钟常鸣。同时组织廉政文化进家庭、工地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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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活动,开展一线教育。

3、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典型引路,又要重视警示教育,反面警戒;要拓宽教育思路,既要依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言传身教作用,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确保教育质量。

(二)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1、建立健全交通行业管理领域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交通行业管理环节多,任务重,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休戚相关,受关注程度很高。因此,要以交通法制建设为龙头,以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为重点,全面提高运政、路政和稽征等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行业管理领域廉政建设。

(1)加强交通法制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的任务具体化并加以落实,不断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进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推行网上审批,实行阳光操作;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力求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收费项目,必须依法执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充分重视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信箱,把行政权力的行使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进行职业道德、廉政勤政和交通法制教育,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形成制度,凡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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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不予年审,凡不持有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代表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录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住准入关,合同工、临时工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建设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省交通厅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综合执法,以从源头上根治公路“三乱”行为。

(2)健全运输市场管理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客运班线调整和运力投放工作,加大市场准入信息公开力度,扩大社会知情权,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许可事项,均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作出决定。规费减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处理行为,避免关系罚和人情罚。

(3)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治超工作;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规范,加强公路养护工作,从严控制和规范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建立健全交通工程防腐保廉制度体系

紧紧抓住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各主要环节,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规范和保证作用。

(1)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严格基本建设计划编制。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前先明确项目安排原则和资金安排标准。有政府性资金补助的项目,安排资金补助数额时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在不违反《保密法》的前提下,公开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结果、有关内容、执行情况等,接受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规范项目施工许可。根据已经批准的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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