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司法办发2004177号 下载本文

川司法办发【2004】177号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省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我省司法鉴定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已经省物价局修改后重新印发,现将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转发给你们,各司法鉴定机构务必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执行中有新的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报告。

附: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 鉴定 通知 报:司法部

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 2004年11月29日印发 准印证号:川府办文登71号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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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文件

川价发【2004】271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

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司法厅,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印发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试行一年来,对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和促进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将重新核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在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时,按本通知规定收取司法鉴定费。

二、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三、本通知规定收费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委托办理的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涉案物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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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无形资产)价格鉴证业务收费。

四、司法鉴定收费属服务性收费,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突破规定幅度上限。

六、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或收费点公示本司法鉴定机构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公示的机构不得收费。

七、经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援助性鉴定项目(针对个人),各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收费时应给予优惠,优惠额在不低于规定标准50%的幅度内由司法鉴定机构自行确定。

八、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年。

附件: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鉴定 收费 标准 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 2004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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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 费 项 目 一、法医病理鉴定 死亡原因鉴定 死亡方式鉴定 死亡时间推断 致伤(死)物认定 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 死后个体识别 尸体尸表检验 尸体解剖 单 位 元/具 元/具 元/具 元/件 元/件 元/具 元/具 元/具 收费标准 1500-2000 1500-2000 1500-2000 800-1200 800-1200 2000-2500 800-1200 2500-3000 备 注 收费标准中未包含医疗机构收取的特殊项目的检查费用。 含尸表检验、解剖、缝合、切片、死亡原因、方式、时间 含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照(摄)像 收费标准中未包含医疗机构收取的特殊项目的检查费用 开棺验尸 病理组织切片检验 二、法医临床鉴定 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评定 劳动能力评定 活体年龄鉴定 性功能鉴定 医疗纠纷鉴定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医疗费审查和续医费鉴定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定能力鉴定 刑事法律能力 民事法律能力 精神损伤程度鉴定 智能障碍鉴定 四、法医物证鉴定 个体识别 亲子鉴定(DNA) 性别鉴定

元/具 元/片 元/例 元/例 元/件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例 元/样本 3500-5000 30-60 400-600 800-1000 500 500 600-800 600-800 2500-5000 800-1200 800-1200 600-800 800-1500 300-800 2000-2500 1000-1200 2000-2200 2000-3000 800-1200 4

种族和种属鉴定 五、法医毒物鉴定 定性毒物分析 定量毒物分析 六、司法会计鉴定 元/样本 元/样本·项 元/样本·项 按送鉴账面金额 2000-2500 500-700 800-1000 金额(万元) 收费额 50以下(含50万元)1800 50-100(含100万元)3600 100-500(含500万元)7200 500-1000(含1000万元)10000 1000-5000(含5000万元)13000 5000-10000(含10000万元)16000 10000以上 2.5% 1500-2000 2500-3000 1000-2000 500-2000 8000-12000 2-4% 1000-3000 1000-1500 1500-2500 500-700 300-500 1000-2000 1000-3000 3-5% 3-5% 1-6 ‰ 1-5 ‰ 不足1800元按1800元计。会计年度超过3年的,收费增加10-20%。 七、文书司法鉴定 八、痕迹司法鉴定 枪弹痕迹鉴定 其它痕迹鉴定 九、微量物证鉴定 十、计算机司法鉴定 十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造价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 十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录音制品 录象制品 磁盘、光盘 图片 十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十四、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十五、保险赔偿司法鉴定 寿 保 财 保 十六、司法资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鉴定 土地评估鉴定 元/检材 元/检材 元/检材 元/例 元/例 送鉴工程造价额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按保险金额 按保险金额 按鉴定标的总价 按鉴定标的总价 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 鉴定过程发生的质检费另计 鉴定过程发生的质检费另计 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不足1000元 按1000元计 不足1000元 按1000元计 5

资产评估鉴定 按鉴定标的0.1-7 % 账面价值 十七、司法鉴定人员出庭费 元/人·半天 高级职称:150-200元 中级职称:100-150元 十八、异地勘验、鉴定专家元/人 高级职称: 200元 补贴 中级职称:100元 注:计价单位中的“样本”是指按规定提取收集的样本数。

单项:最低收费3000元 综合:最低收费6000元 不足1天 按1天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