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 下载本文

试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

摘 要:党的十七大会议明确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发

展的目标模式,党的十七大对我国政府的服务性职能建设做出了全新部署。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行政部门,根据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开始转化行政职能,将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公安机关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快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服务性职能的转变,将服务理念、责任理念落实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建设完善、高效、廉洁,服务型的公安机关政府。

关 键 字:公安机关 服务性职能 服务型政府

现代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的行政职能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由传统的以管理为主的模式日益向现代化的以服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的转变。人民公安作为重要的政府行政部门,在改革发展中,也应当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代表座谈时的明确指示,公安机关要“坚持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统一性,始终把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点。”在这一明确的职能定位下,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完善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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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内涵和宗旨

1.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内涵

要建立具有服务性职能的公安机关,首先要明确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内涵。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西方称警务模式),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以全面建设小康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为内容的公安行政管理方式。针对于公安机关的服务而言,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具体地说,它又是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针对于具体的公安机关工作来说,它是公安民警以服务经济建设和满足公共需求为目的的、服务社会的职业活动及公益工作,这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狭义上的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如110报警服务,社区警务等。

在新的经济时期,对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要求要根据时代的改变而提出与时俱进的新要求,新概念。结合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的现状,我们必须以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涵义,给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纳入新的概念,以服务人民为宗旨,提倡服务意识,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着眼点,对原有的公安机关工作模式进行改变、改革和调整,建立一种以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为内容的服务、高效的体现民主组织结构的公安行政管理方式1。

2.建立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宗旨

建立服务性职能的宗旨就是树立公安行政机关的服务理念意识。 第一,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工作的基本准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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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若干思考》/肖飞,吉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2008/4,第23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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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作为工作中心,围绕着以上两点展开公安机关的服务工作职能,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和存在的价值基础。政府的权力归根结底来源于人民,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公民权利本位,警察义务本位”的行政理念,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换。

第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立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宗旨的高度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建立服务型公安机关,要求广大公安人员在工作中要适应新时期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做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公民权利本位思想的工作理念,以满足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方针和导向,立足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创建工作。凡事以群众为工作出发点,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摆在心上,实实在在做到“人民群众为人民”。

第三,在建立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一条工作准则,就是“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工作依据,以法律为服务准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公安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不越权服务、强行服务,树立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威信和威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切实做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政令、警令畅通无阻,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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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构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的社会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进一步强调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党在政策方针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就是要创立和建立服务型的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所谓的服务型公安机关,是指在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理念的指导下,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在我国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机关行政的服务性职能的意义,不仅仅是响应党和国家在此问题上所提出的工作方向和要求,根本上来说,公安机关履行服务性职能是取决于自身的性质和肩负的职责和任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这既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又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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