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监室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处置监室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建立统一

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监狱劳教场所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证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保障人民警察、职工、罪犯劳教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保障人民警察、职工、罪犯劳教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全面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组织和培训专业队伍,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处置方式等方面,实现平时预防与突发应急的有机统一。

分级负责:坚持监狱劳教所为主,上下配合,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单位为主,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按照工作责任制度,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市局与监所上下紧密联系、协调配合、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监狱劳教场所内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市司法局的应对工作: 1、发生罪犯劳教人员集体脱逃;

2、发生罪犯劳教人员绑架人质、狱(所)内凶杀; 3、发生罪犯劳教人员集体暴动、殴斗、静坐、绝食; 4、发生不法分子冲击、袭扰监狱劳教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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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6、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

7、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造成需要紧急转移罪犯劳教人员;

8、超出市北郊监狱市劳教所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司法局处置的其它突发事件。

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发生低于以上标准的突发事件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在规定上报时间内报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局设立监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公安厅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突发事件的议事、协调、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监所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二)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议、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监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三)决定启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专项预案;(四)直接组织力量处置需市局应对处置的突发事件;(五)检查、督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德定、保障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和组织实施监所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二)督促落实监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指示;(三)督促检查监所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四)督促检查监所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五)负责监所应急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对应急信息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估与判定,并提出建议;(六)承担监所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七)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监所的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八)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九)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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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监测

监所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确定专职和兼职信息报告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反馈到位。监所必须通过常规信息监测和对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 2、报告

专职信息报告员和相关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应急信息通道向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所报信息要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监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类信息和动态信息后,应迅速进行信息处理,在30分钟内上报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五、预警和解除预警

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警。进入预警期后,监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监所必须在第一时间,布置好警力,控制住事件范围,要保证罪犯劳教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暴乱、骚乱;

2、及时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6、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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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证实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组织与指挥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判定,30分钟内作出启动预案或者不响应的建议,报请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一)执行市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决策和命令;(二)组织调集警力和物资等保障;(三)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及先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四)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报告;(五)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秩序;(六)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祸合事件;(七)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管教秩序。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组主要职责: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达命令,组织处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重点人员监管、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事件调查。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保护现场。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讯、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主要职责: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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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组主要职责:统一接待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专家技术组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应急处置措施

(1)处置罪犯劳教人员集体脱逃:要立即报告,迅速查清脱逃人数,脱逃人员体貌特征、社会关系;立即组织力量围追堵截,坚决果断封闭可能逃跑的通道、路线、区域;准确判断情况,派出若干追逃小组,采取近搜、远堵、长追等方法,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联防单位协助追逃。

(2)处置罪犯劳教人员绑架人质、所内凶杀:立即报警,组织力量对目标实施包围,严密控制现场。在保证人质安全,不使犯罪分子阴谋得逞的前提下,开展强有力的政治攻势,策略应对,同时,请求相关防暴部门配合。对各方面工作均无效果或失败后,犯罪分子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并不计后果,可根据情况,请示上级批准,果断处置。事件平息后,遇有人员伤亡,要迅速组织力量救治伤员,处理死亡人员。

(3)处置罪犯劳教人员集体静坐、绝食:立即逐级汇报,请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命令警察严格控制本大队罪犯劳教人员,防止策应或将事态进一步扩大。要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分化瓦解。在经反复宣传教育,不能奏效时,应采取强制措施,分割包围,逐一带离现场。最后要组成调查组,了解问题的起因,通过双方对话,做好疏导工作,必要时对煽动闹事的首要分子进行处罚,使问题彻底解决。

(4)处置罪犯劳教人员集体殴斗:一旦发生集体殴斗,要立即报警,各应急小组立即到规定地点集合,强行喝令停止械斗,必要时鸣枪制止。同时采取穿插分割,用充足警力穿插到殴斗人员中间,将其分割成几块的方式,削弱双方力量,必要时可使用强制手段制服首要分子,并及时处理。

(5)处置罪犯劳教人员集体暴动:一是发生罪犯劳教人员集体暴动,立即报警,迅速部署警力,各就各位,控制住局面。二是立即通知当地公安、武警、防暴、联防单位,请求增援。三是开展政治攻势,教育大多数罪犯劳教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四是暴动分子采取扣押人质或以人质相威胁时,要立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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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杀伤性武器,坚决予以驱散和制止。如暴动分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向院外冲击时,应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平息。

(6)处置不法分子冲击、袭扰:发生不法分子袭扰监狱劳教场所时,要立即报警,并向不法分子提出警告。立即组织干警抢占有利地形,对不法分子实施包围,同时将罪犯劳教人员收回宿舍内。如不法分子突破防线,进入狱(所)区,要组织警力,封锁外围,内外夹击,迫使不法分子缴械投降。若不法分子逃窜,要协助公要机关追捕,将其缉拿归案。

(7)处置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以及突发火灾事件: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后,要迅速判明情况,是否存在化学品等有毒物质,是否存在危险继续扩大的趋势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增援,切实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以及罪犯劳教人员的宿舍和生产场所的监控工作,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罪犯劳教人员撤离火灾危险区域,同时做好监控工作,防止罪犯劳教人员乘乱逃跑。第一时间拨打“119”请求消防增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自救。 (8)处置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做好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疏导解释工作。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势,减小社会影响。 4、应急结束

市局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批准预案启动的市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结束。

七、责任追究

监所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亲自过问,加强督促,保证报告渠道的畅通,保证及时如实地向市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和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工作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延误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对在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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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出现失职、读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奖励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工作表现突出,对完成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九、其他要求

1、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事件预警或发生后,相关人员能够迅速进入预定位置,有效控制局面。应急疏散要坚持“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始终控制,保障安全”原则,同时确保疏散人员简易食宿、如厕、饮水、医疗等方面的需要得到满足。

2、监所要建立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每个岗位人员责任制度。每年要针对各自的情况模拟演练一次。要通过演练,查漏洞、补措施,不断增强救援工作的时效性。

3、市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监所演练工作进行检查。演练方案和演练场所要保证安全、合理。市局对处置突事件应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

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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