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最深入古建筑讲义(李会智老师) - 图文 下载本文

古 建 筑 讲 义

主讲人 李会智

第一章 中国古代建筑部位名类

中国古代建筑形制繁多,类别多样,从所使用的材料上划分有土作、砖作、石作、铁铸、铜铸木作等,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材料进行建造,其建筑部件均以木结构建筑部件为宗,所以在学习古建筑结构部件时,首先是学习和掌握木结构建筑中的建筑部件名称和其结构功能。中国古代建筑由三部分组成,即基座、屋身、屋顶三个部分,各建筑部件的命名,是根据所处位置而确定的。

第一节 基 础

1、基座

古建筑的基座由地上和地下两部分作成,均为建筑物的基础。地上部分因处于露明处故称作台基,地下部分因埋深于地面以下称作基础。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分夯土基础、瓦渣基础、灰土基础、桩基础、石基础。

2、夯土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是在预定的建筑物基址范围内挖去表土至一定深度,再用石夯或木夯将回填土分层夯实的一种传统基础做法。始见于原始社会晚期。商周时广泛应用于宫殿及城墙建筑中,以后一直流行至隋唐。

3、瓦渣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是利用建筑物的废砖碎瓦片与黄土隔层夯筑而成的表面以下的传统基础做法。也有个别的利用铁渣代替废砖碎瓦隔层夯实,这种基础的强度较之夯土基础而高。如上海元代真如寺大殿的柱下基础,唐代山西五台南山寺正殿柱础石下的基础、芮城永乐宫三大殿的基础均此种做法、太原拱极门。

4、灰土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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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真如寺大殿基础示意图 做法之一,是在黄土内掺和一定比例白灰,分大夯灰土和小夯灰土。搅匀后依照需要的深度分层夯实的一种传统基础做法。一般认为始于明代初期,后代普遍使用。至清代,以成为一般大型建筑物基础的常规做法,并有专书介绍这

种基础做法及黄土与白灰之间的用料比例关系。有北京明代城墙的墙基等实例。

分大夯灰土,其白灰和黄土的比例为3∶7----1∶9,筑打时每步虚铺灰土7寸(22.4厘米),夯实为5寸(16厘米),

河北正定隆兴寺转轮藏殿基础示意图 白灰和黄土的比例为7∶3----2∶6,筑打时每步虚铺灰土7寸5分(24厘米),夯实为5寸(16厘米),多用于重要工程。

5、桩基础

在地基松软或临水处建房时,于建筑基础处打入大批木桩使其松软土层加密,增强基础强度的一种传统做法。常见的有梅花桩,每组打5根桩,又称

山西芮城永乐宫三清殿基础示意图 “聚五”排列形式如梅花五瓣;马牙桩,每组打三根,又称“三星桩”排列形式如马牙齿相错;排桩,根据需要可以单排、双排或多排式样,多用质地较好的木材,入柏松、衫木及松木等。在木桩露出基槽的空挡处,以碎石填充,并灌以灰浆使其坚固。此做法隋代有之,清代延续使用。太原晋祠圣母殿、鱼沼飞梁及献殿的基础即使用此方法。河北易

河北易县清崇陵陵恩殿基础示意图 2

多用于次要工程;小夯灰土,其

县清崇陵陵恩殿即此作法。

6、石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即施石料砌筑的建筑物的基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条石结构,多见于南方江浙一带的高大建筑中;一是片石结构,即从山地采来未加工的石料砌筑的基础,各山区多用此做法,一般是基础砌出地平与基台连成一体;一是卵石结构,即用河卵石填入基坑内然后用黄土填充空隙,或用泥浆灌实,多见于山溪河边的建筑中。

7、台基

宋代称阶基,是建筑物基础的组成部分,是地表面以上的基础部分,其四面砌以砖、石墙,里面回填土,上面铺墁砖石的台子。台基内按柱子的分位,以砖、石砌筑磉墩和拦土,磉墩是柱子的下脚。柱子立于柱础上,而柱础放在磉墩上。磉墩与磉墩之间,按面阔或进深,砌成与磉墩同高的墙,称“拦土”。

位于门窗之下的拦土,即门窗基墙。台基部分露明之下,施用料石平垫,其上皮比地面高出一两寸,称“土衬石”。土衬石外边比台宽约二三寸,称“金边”。台基上面各角所设方石,称

满装石座 砌台明砖 “角石”。台基上面周边所铺设的条形面石,称“阶条

石”。(宋代称压拦石,阶沿石)。阶条石之下,土衬石之上,是“斗板石”。古建筑台基所用之石料均可施砖代替。台基起初是处于防潮、防洪的功能,以后演变为表现建筑主人的权贵和地位的象征。如《礼记》规定,不同阶级地位台基高度标准是:“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魏晋以前台基立面形式一般是平直素式的,象一个简单的盒子,表面砌以砖石保护,一直沿用至明清。魏晋以后重大建筑物台基的形式,开始转变为须弥座形制。 8、须弥座

又称修迷楼。是从梵文sumeru的汉译音来的,意为圣山。一种高级的台基形式。原来只是佛像的象座。普遍用语寺观、宫殿、坛庙的主殿、塔幢等尊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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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上,最早实例见于北朝石窟,形式较为简单,上、下线道只是方角式的层层迭出,随后出现原顺线条的“莲瓣”枭(音xiao)混,卷草纹饰等,唐代以后,装饰情绪更为华丽,除复杂的线饰外,台明身还有小立柱分隔,束腰内设有恳“壸(音kun)门”,门里雕刻力士、飞天、花草等图案。因须弥座中多种

方涩平砖 罨涩砖 壸门柱子仰莲砖

束腰砖 覆莲砖 罨牙砖 牙脚砖

单混肚砖

部件,纯粹是一种装饰性部件,故形状随其时代美感要求的潮流而不断变化。总的看唐----宋图案复杂,壸门内多雕为人物;元代开始趋向简单化,壸门内所雕人物逐渐减少,且所雕人物多戏剧人物和胡人形象;明清以后束腰变矮,莲花肥厚,图案简单,多用植物和花草、几何图案。

9、柱础

又称柱顶石,位于台基之上,柱子之下的承托柱子的石构件。其下部埋入台基之下,上部露在地面之上,雕成各种造型,且雕有不同图案,有素覆盆、宝状莲花、仰覆莲花等形式。

是将集中于柱身的荷载传递于地下的清式须弥座示意图 过度构件,同时也兼起防潮的作用。柱础商代有之,但埋入地下。汉代露出地面,有方、壶、倒栌斗和覆盆等形状。六朝多以莲瓣为饰,也有售形的。唐宋以覆盆雕莲瓣为主。元、明代多素覆盆式,不加雕饰,有的是不规整的石块。清和民国形式多样,有石鼓形和多角形等,且雕刻考究图案繁多。

10、柱櫍

即柱子与柱础之间的隔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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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营造法式》柱础 件。功能是隔潮、取平,便于局部置换时不影响整体柱子大局。发现较早的柱櫍是商代所用的铜柱櫍,以后历代均有使用,多为石柱櫍,柱櫍南方使用较多。

11、月台

寺观、庙宇中主体建筑台基前砌筑的大型平台。与台基相似。一般辽宁义县奉国寺大雄宝殿柱础 浙江东阳县卢宅大厅前柱础 为方形,较台基表面低四五寸不等。地面铺石板或砖,中央放置如鼎、香炉等祭祀器皿。功用是供人们举行参拜、祭祀、供奉等仪式活动,显示一种庄重、崇高的气势。月台唐代已出现,盛行与辽、金。

12、平座

建筑上用立柱、挑梁、斗栱或只用斗栱挑架起来的平台或挑台、过道。其种类较多,多用于楼阁式建筑和塔腰檐之上,类似与现代建筑中的阳台。唐

13、下檐出

柱础图案 5

代开始盛行。

台基四周从檐柱中线向外至台基外边缘处的台基宽度,即下檐出。宽一般是上檐出的70---80%以防雨水进入台基之上。 14、埋深

台基四周埋置地表以下的部分,即地表面以下的基础部分。它与压在其上的台明合计形成基座的总高,多用石和砖混合砌筑。实际上它与台明一起将台基四周围成一道挡土墙的形式。形成房身下面的一座整体的平座。

15、台明

台基四周边缘露出地面以上的台基下檐出 组成部分。多用石和砖混合砌筑。它与埋深合计形成基座的总高,其高按设计规定

天津蓟县独乐寺山门次间横断面以12----20%檐柱高为标准。

16、散水

建筑物屋檐下或台基四周向外,用于承受檐上滴下的雨水的那部分砖或石砌面。功能是减少雨水对基础的侵蚀。出现于商代,早期的散水以天然卵石砌成,砖出现后与卵石和砌,卵石居中,两边平行铺方砖一排,入秦咸阳宫散水。汉代以后,改平砖铺墁收边为立砖收边,隋唐以后施以石或砖铺墁立

台基、台明、墙身示意图 砖或立石收边。

平座 6

17、台阶、御道、阶级形踏道、如意形踏步、姜磋 18、副阶

宋代名词,清代称廊。主体建筑四周环绕的回廊。

第二节 墙 壁

建筑物组成要素之一,起阻隔内外,防寒、隔音、防御等作用。按使用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城墙、屋墙、院墙、挡土墙和墓墙等。依建筑材料分有土墙(包括夯土墙和土坯墙)、砖墙、石墙、木墙、夹泥墙(木骨泥墙)等。按结构受力情况分有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出现最早的墙是原始社会晚期的夹泥墙,其后一直以夯土墙和土坯墙为主。西汉开始建砖椁墓,开始使用砖砌墙体。东汉时地面建筑出现砖墙。明以后砖的生产量增多,砖墙普遍使用。

19、夹泥墙

又称木骨泥墙,是中国建筑史中最早出现的墙体。做法是在柱与柱之间或柱与穿枋之间,用枝干、竹条、木条等杆件编成整体,以藤葛或绳索扎结,内外涂草筋泥,有的表面抹一层细砂泥面的墙壁。这在宋《营造法式》中称“隔截编道”。其墙体厚在一至两寸间。这种墙可作外墙,也作内墙。多见于南方民居和穿斗式建筑中,至今在一些山区仍见使用。

20、桐油石灰

是砌筑墙体粘接料石灰胶泥的一种。即掺合有桐油的石灰胶泥除用于砌筑建筑外,还用作木船填缝的材料,今见最早的实物是唐初木船填缝中的桐油石灰材料,明代多用于密封墓棺。明清园林中多用于叠石。

21、糯米石灰

是砌筑墙体粘接料石灰胶泥的一种。即石灰胶泥中掺有糯米浆。是一种良好的砌筑用的胶泥粘接材料。传说秦修长城时便用过。最早实物见于南北朝的河南邓县的一座画像砖墓中。盛行于宋明墓葬、塔和城墙等建筑物中。

22、三合土

又称白膏泥,以石灰为主,另掺入黄土或砂石、瓷粉、炉渣等物,按一定比例配方拌合成的建筑粘接材料。具有坚固和防水的特点,主要用于铺抹地面、墙面、屋基或地面垫层。

第三节 柱与梁架

23、梁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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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式称栿,明清称梁。是木结构建筑构架进深方向的横木,其截面多矩形,元代多自然园材,根据它在构架中的部位及承托其上部件的数量的不同,称谓也不同。宋式梁栿的名称,是按它所承椽子数量来命名的,如四椽栿、六椽栿、八椽栿等,以此类推。清代称梁,按其上所承托檩子数量命名的,如五架梁、七架梁、九架梁等,以此类推。宋代矩形梁栿的截面高宽比为3:2,地方做法与此相近,明以后梁截面高宽比在1:1---3:2之间均有使用。

24、平梁

明、清称三架梁,南方称三界梁。即梁架中最上层的一道梁,因其上承三个檩子,故明、清称其三架梁。

25、乳栿

因其上承两道檩子,故明代以后称双步梁,在檐柱和老檐柱之间。

26、搭牵

因其上承一道檩子,故明代以后称单步梁,在檐柱和老檐柱之间的双

梁架轴侧图 步梁之上。

27、月梁

有别直梁栿的另一种梁栿的形制。其特征是:梁栿两端上皮向下制成弧弯形,梁栿两端下皮向上制成弧弯形,整体似月亮形,故而称之月梁造。月梁在汉文献中称虹梁。初用自然弯曲的木材,后加工成型。唐宋至今一直流行,南方建筑中使用普遍。

28、大柁

清官式术语,抬梁式建筑结构中,最下部的一道梁,往上各梁依次称作二

宋《营造法式》大木作示意图(殿堂) 8

柁、三柁、四柁依此类推。

29、桃尖梁 清式名称。大式建筑中称桃尖梁,小式建筑中称抱头梁,南方称川。是联络金柱和檐柱之间的主要结构件,明清建筑中使用。

30、角梁 宋《营造法式》中称“阳马”。是四坡以上

屋的顶建筑转角处,是北京故宫太和殿梁架结构示意图 翼角结构梁,主要承载角部重力。由大角梁、仔角梁和续角梁组成。

31、大角梁

宋《营造法式》角梁结构图 清式称老角梁,南方称老戗。位于四坡以上屋顶的建筑转角处,是翼角主

要结构梁,与仔角梁和续角梁共同承载翼角脊瓦等重力。

32、仔角梁

南方称嫩戗。位于四坡以上屋顶的建筑转角处,在老角梁背上的角梁。

33、续角梁

又称隐角梁,清式称由戗。在大角梁或仔角梁尾部,承两坡相交接的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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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抹角栿

角梁 五台南禅寺正殿角梁结构图 清《清营造则例》角梁结构图 仔角梁大角梁 清式称抹角梁,多坡屋顶建筑中,高平开化寺释迦殿角梁结构图 各转角内与角梁垂直方向所设的梁,即洪洞方堆圣母宫角梁结构图 陵川西溪二仙庙后殿角梁结构图 抹角栿。一般放在额枋或普拍枋、斗栱之上。功能是保持角梁后尾的稳定性和加强各屋角的刚度。元代以后多使用之。如山西芮城永乐宫无极殿、河北定县慈云阁等,均使用该结构。

35、顺扒梁

清式抬梁式木结构建筑构件,用于四坡屋顶的建筑屋的尽间梁架中,与檩子同一方向,一端搭于梁之上或与梁平行结构,一端搭于檐部柱头重心构件之上,有上、下顺扒梁之分,类似于宋代的丁栿。

36、丁栿

宋代梁栿的一种,用于四坡屋顶建筑尽间纵向梁架中,尾端搭于尽间横向栿背之上,与横向栿形成垂直的“丁字形”的结构栿。丁栿头端搭于山面铺作或柱头上的过度构件之上,类似清代的顺扒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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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递角栿

清式称递角梁,用于四坡屋顶建筑各转角处,按45度方向平置,其功能

梁架层

是联络内外角柱和承托纵横相交的下平槫。如五台南禅寺正殿,即使用了递角栿只做法。

38、系头栿

铺作层

明清称采步金,是五脊顶建筑中的专门构件,设置在尽间丁栿之上承两山檐椽尾的栿。

39、顶梁

卷棚顶建筑最上一层梁。 40、槫

清代大式建筑称桁小式建筑称檩,

山西五台佛光寺东殿梁架及铺作层

宋代称槫。位于栿头间和柱头铺作间,功能承托椽子。根据位置的不同,其称呼也不同,处于檐部称檐槫,处于脊部称脊槫,处于檐槫和脊槫之间的称平槫。

41、草栿

梁架的一种做法,建筑物中设有平棊或平闇(天花板)的,其上视线被遮隐的梁栿,制作粗糙为之草栿。

42、明栿

梁架的一种做法,建筑物中设有平棊或平闇(天花板)的,其下露明部分的梁栿,制作细致为之明栿。

43、替木 用于两槫相接处之下的长方形短木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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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叉手

抬梁式建筑,用于平梁之上扶撑脊槫的“三角”形斜撑木。

45、托脚

抬梁式建筑,戗于上层栿头与下层栿背之间的斜撑木,元以前木结构建筑中不可缺少的辅助构件之一。

46、驼峰

清代称柁墩,位于梁栿之间,起乘托隔垫梁栿作用,因形制如驼驼背峰故命之。清式因形如荷叶,故称“荷叶墩”。

驼峰有全驼峰和半驼峰,全驼峰习惯称“驼峰”,半驼峰为合踏交蜀柱延伸制成。

47、合踏

明清称角背,设于蜀

柱之下,以稳固蜀柱的木构件。

48、缴背 木构架中,梁栿高度尺寸不足时加设在梁栿背上,与梁栿同长木的

辅助梁栿。49、枋 起联络和辅助承重作用的向水平木构件。按其位置的不同,有檐枋、檩

枋、额枋、顺栿串、随梁枋承椽枋等。 五台佛光寺东殿(梢、尽间)纵断面图 50、额

汉唐称楣,木构架建筑中,用于柱头之间的纵向联络及承托檐部斗栱和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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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手

托脚

缴背

递角梁

驼峰

向梁栿增强柱网稳定的构件。隋以前的楣多压于柱头之上。隋唐时,楣开始用

于(插于)柱头之间。宋以

合 踏 搭 牵 后称兰额,且于其上设普拍枋。兰额用于殿内称之为内额。

51、大额枋

明以后名称,用于柱头之间的联络构件,是相对小

乳栿 额枋而称。小额枋位于大额枋之下,中间设额垫板相隔。

陵川西溪二仙庙后殿横断面图 52、普拍枋

清式称平板枋,位于兰额和柱头之上卧放置的方木,民间也称为卧兰,与兰额形成“丁”字形断面。五代开始使用,宋以后普遍用之。如平顺大云院弥陀殿即使用了普拍枋。

53、攀间枋

清代称随檩枋,是附加在槫下起纵向联构件。

54、廊柱

古建筑木结构中用于廊部的柱子,称廊柱。

55、檐柱 子,称檐柱。

56、内柱

元代以前名称,古建筑木结构中用于殿内的柱子,称内柱。

57、金柱

明清名称,即元以前用于殿内的内柱。 58、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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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栿

半驼峰

兰额(楣) 乳栿

古建筑木结构中用于檐部的柱

平闇(天花)

五台佛光寺东殿(梢、尽间)纵断面图 设于建筑物两山面的柱子,称山柱。 59、蜀柱

元以前名称,用于梁栿之间和平梁之上的矮柱。也称侏儒柱,明代以后称瓜柱。

60、雷公柱

明代以后名称,用于庑太平梁之上承托檩头和吻的柱子。也指垂柱,即悬梁吊柱。

61、擎檐柱

用于支承出檐的一种柱子。另指承托角梁,防止角梁下坠的柱子。多见于楼阁式建筑。

62、平柱

当心间左右的柱子。是檐柱中最矮的柱子。 63、草架柱

明代以后明称,紧靠山花板背面支承桁檩头的柱子。草架柱的下端设有踏脚木。

64、永定柱

明代以后明称,是造楼阁用柱的一种方法,用于楼内平座部位的通高金柱。 65、柱侧脚

元以前的立柱做法,为使建筑物有较好的稳定性,宋代开始规定建筑物所用的最外一圈柱子,在立木安装时,以柱高为基数,将柱子向内倾斜。其前后柱向内倾斜1%,山面柱向内倾斜0.8%,角柱向内倾斜1.3%的规定。这一做法称侧脚。

66、升起

又称生起,元以前的立柱做法,为使建筑物的檐口呈现出一条柔和的向上曲线,宋代开始规定以当心间的平柱为基数,往两边的柱子依次递升两寸。另于各槫头处也施此作法。

第四节 铺 作

明以后称斗栱,南方称牌科,由方形的斗、巨形的栱、斜式的昂和横向的枋组成。主要用于檐部、梁栿、槫檩之下,其功能是:用于梁栿之下,增加梁栿、槫檩荷载,抗挠度;用于檐部,可增加出檐深度,并将屋顶荷载合传于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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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且起到了建筑物的装飾作用。起到了实用和美观的效用,也是构成中国建筑艺术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已有“一斗二升”、“一斗三升”、单层和多层栱的实例,基本特点已形成。唐代发展到成熟阶段,施以真昂造,宋以后开始施以直昂造,金代以后开始施以假昂造,明以后逐渐形成装饰构件。

67、柱头铺作

明代称柱头科斗栱,即位于柱头上的铺作。 68、补间铺作

明代称平身科斗栱,即位于柱头之间普拍枋或兰哦之上的铺作。 69、转角铺作

明代称角科斗栱,即位于转角处的铺作,相当于两攒柱头铺作合用,其特点是于45度方向出跳以承角梁及屋顶两坡相交处之荷载。

70、平座铺作

明代称平座斗栱,即位于楼阁平座之上的铺作,用于楼阁建筑挑承平座平台的作用,承载平台全部荷载。

71、溜金斗栱

一跳真昂 二跳真昂 素枋 明、清木结构

瓜子慢栱 檐槫 替木 耍头 建筑中的一种特殊斗栱,用于平身科斗栱的位置,其斗栱外向(中线以外),与普通平身科斗栱完全相同。里向(中线以里)设有不同的加长构件。其中一根较长,顺着举架的角度向上延长形成“秤

交互斗 散斗 二跳华栱 泥道栱 瓜子栱 一跳华栱 枦斗 昂嘴 山西高平开化寺释迦殿柱头铺作侧断面结构图 杆”共同斜承上一架的桁或檩。

72、如意斗栱

斗栱中除正心出跳栱外,又于正心出跳栱两侧出45度方向出斜跳栱,栱昂连续交错成“米”字或“网壮”形的斗栱。多用于明清牌楼及门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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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一斗三升

是一种不出跳的斗栱,只在枦斗中设泥道栱一道,栱上于其两头和中间分

别设散斗三个,这种简

老檐檩 三幅云 撑头木后带称杆 桁椀后带变龙尾 槽桁椀 正心檩 正心枋 挑檐檩 单的斗栱,汉代即大量使用,是斗栱的最早形制,多用于柱头之上。晚期多减掉中间之散斗,该作麻叶头的做法,称一斗三升交麻叶头。

74、攀间铺作

蚂蚱头 外拽厢栱 三岔头 挑檐枋 菊花头 覆莲捎槽升子 蚂蚱头后尾 昂后尾带菊花头 明清称隔架科斗栱,用于槫檩、梁栿之间的隔承构件。檩槫之下为一斗三升,梁栿之间五代、辽、宋及金代部分建筑多使用卷头出

翘 坐斗 十八斗 昂 外拽万栱 外拽瓜栱

跳结构,元代施以一斗三升,明清常用一斗三升带荷叶墩的隔架斗

栱。

75、品字斗栱

清式五踩溜金斗栱 斗栱的一种,里外出跳,只用华栱不用昂,仰视层叠的散斗同倒置的“品字”,故名“品字斗栱”。多用于室内里围金柱的额枋、平板枋之上,以承托天花,也多用于楼阁式建筑的平座上。

76、斗

用于铺作中,形如量器“斗”形构件。明代以后凡“十”字开口的称“斗”,凡“一”字开口的称“升”。斗(明清称升)本身分耳、平(明清称腰)、骑(明清称底),斗分栌斗(明清称大斗或座斗),位于铺作最下面,且体量最大的斗;交互斗(明清称十八斗),位于出跳华(翘)栱或昂跳头之上的斗;散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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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称升),位于纵向栱两端之上的斗;齐心斗,位于令栱与替木之上中心部位的斗。

连珠斗 骑科栱 上昂 77、平盘斗

一种不设斗耳的斗,一般用于屋架下和转角铺作的45度方向。

78、连珠斗

即斗上加斗,一般多用于有上昂的铺作中,是在不增加出跳的情况下,抬高铺作或上昂后尾的高度。清代建筑中不见使用。

79、斜斗

用于斜面栱之上的斗,

宋《营造法式》七铺作重栱出上昂偷心跳内当中连珠骑科栱 一般程棱形,故又可称为棱形斗。

80、栱

两端削成弯似弓形坐于斗之上的长方形悬挑构件。凡内外出跳的栱称之为华栱(明清称翘),与槫统一方向的栱有泥道栱(正心瓜栱),位于枦斗之上;泥道慢栱(明清称正心万栱),位于泥道栱之上;瓜子栱(明清称瓜栱),位于第一跳华栱或昂之上;瓜子慢栱(明清称万栱),位于瓜子栱之上;令栱

(明清称厢栱),位于最上一层出跳的栱或昂之上。栱本身根据部位做法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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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栿

昂形耍头

山西晋城青莲寺释迦殿柱头铺作(宋) 重栱

同,还有一些不同的名称,有上留、平出栱刹、栱眼、栱瓣。位于室内的栱称里转XX栱,明清称里拽XX栱;位于室外的栱称,称外转XX栱,一般只称XX栱。各栱的组成关系如下:

81、偷心造

在一组铺作中,只有出跳的栱、昂,跳头之上不施与之水平方向呈90度的纵向栱者,即偷心造。

82、计心造

在一组铺作中,出跳的栱、昂,跳头之施有与之水平方向呈90度的纵向的栱者,即计心造。

83、重栱

铺作中,凡施纵向栱为两道者,为之重栱。 84、华栱

也称卷头、杪栱,明清称翘。铺作中以柱重心向室内、外横向挑出的 栱,即华栱。 85、鸳鸯交手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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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泥 道 栱:位于栌斗之上, 正心栱 (在柱中线上) 长度最短。 2、泥道慢栱:位于泥道栱之上, 长度最长。 栱 单材栱 (在正心栱内外侧) 3、里转瓜子栱:位于泥道慢栱内侧,且与之同一水平。 4、里转瓜子慢栱:位于里转瓜子栱之上。 5、里转令栱:位于最外、最上承托替木和槫子的单栱。 6、瓜子栱:位于泥道慢栱外侧,与里转瓜子栱对称。 7、瓜子慢栱:位于里转瓜子栱之上,与里转瓜子慢栱对称。 8、令栱:位于最外、最上承托替木和槫子的单栱,与里转令栱对称。 两攒铺作距离较近,致使两铺作中同类栱“相犯”,不得不将相邻的两栱连为一体,制作时在同一块枋材表面隐刻出栱形线跳,即鸳鸯交手栱。有地是两隐刻栱相对,有地是两隐刻栱相交。

86、斜栱

于正心出跳两侧同时与正心出跳的栱成30°---60°角方向斜出跳的栱,即斜栱。辽代开斜栱之先河,后代效仿,致明清演变为如意斗栱。

87、人字栱

又称叉手栱,位于两柱之间呈“人”字形的栱,栱上顶一斗,即人字栱。是补间铺作的前身,出现并流行于三国、两晋南北朝,唐代仍延续使用。

88、异形栱

用在栱的位置,但形状与一般常见的栱子形状不同,往往做成艺术形状,有的雕成花瓣花纹形状,有的做成动物等形状,这类构件统称异形栱。

是一种装饰性栱件,多用于次要或起附属性结构作用的部位。 89、丁华抹頦栱 平梁蜀柱栌斗横向出跳栱,功能稳固叉手。

90、耍头

铺作组合中,与令栱垂直相交的构件。其出头制成几个连续转折的斜面。

91、列栱

转角铺作中所特有的栱,宋《营造法式》:“凡栱至角相交出跳,则谓之列栱”。准确的提法应是:“凡转角铺作,正、侧面相交出跳的栱,谓之列栱。”即,在建筑物正面出跳的栱,其尾部在侧面看是横栱;在侧面出跳的栱,其尾部在正面看是纵向栱的身内相连的栱,叫作列栱。

列栱有以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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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栱正面图 1、泥道栱与华栱出跳相列; 2、瓜子栱与小栱头出跳相列; 3、慢栱与切几头相列; 4、令栱与瓜子栱相列。 92、骑栿栱

骑在梁栿之上的栱谓之骑栿栱。 93、昂

与华栱同位,或置于栌斗之上、或置于华栱之上,是铺作中里外悬挑构件。有真昂和假昂之

骑栿栱

列栱仰视 造,宋代和金元部分铺作中使用真昂造,金元多数和明代以后为假昂造。

94、真昂

绞栿栱

斜置悬挑内外其上的结构件,平衡内外荷载起内外杠杆平衡作用。

95、假昂

相对真昂而言,平置式,与华栱同功能,其栱头向下延伸做成昂嘴。

96、批竹昂

铺作组合中,昂的一种制作形制,是唐辽建筑盛行之做法,昂尖看面上

部自里向外斜劈向下,形成一个斜劈的平面,状如刀斧劈竹,故名。宋《营造法式》谓:“亦有斗自外,斜杀至尖者,其昂面平直,谓之批竹昂”。这种昂形朴素苍劲、简洁有力。宋代亦用之,但昂尖看面上部自里向外为两个斜劈向下,昂嘴呈“ ”形。

97、琴面昂

铺作组合中,昂的一种制作形制,宋以后常用之。但昂尖看面上部自里向外为两个斜劈向下,昂嘴呈“ ”或“ ”形,且昂嘴面形成下垂弧形。酷似古琴琴面,故称“琴面昂”。

98、插昂

铺作组合中,昂的一种制作形制,只有昂头而无昂身和昂尾的下昂,是仅有下昂身的假昂头,见于宋、金、元建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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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由昂

转角铺作组合中,昂的一种制作形制,在角昂上边与耍头同一水平位置的昂,可起代替耍头的作用,从而在不增加铺作高度的情况下增加一跳。

100、直昂

铺作组合中,昂的一种制作形制,是假昂,但昂下平与里转华栱下平为同一水平线,昂嘴隐刻类似插昂的线条。

101、上昂

宋以前及金元部分木结构建筑中

插昂

所施用的一种昂,宋《营造

由昂

法式》将铺作组合中的主要部件昂分为两类,即上昂和下昂。从功能上看,上昂的作用与下昂相反,上昂由下往上挑起,起斜撑作用。它是专门应用于殿身槽内里跳及平座外檐外跳,适用于在较短的出跳距离内,有效的提高铺作总高度。上

昂实物很少,且见于江南地区一些建筑遗构中,如苏州玄庙观三清殿(南宋)

即用上昂。

102、下昂

是指相对于上昂而言,即昂头向下,下昂较上昂长,昂头从跳头起,斜垂向下,昂身后半向上斜伸,亦称挑斡。昂尖和挑斡稍作艺术加工,具有高度的装饰效果。

103、枋

直昂昂

铺作的枋是一攒铺作与其他铺作

相联系的长方形木,其主要功能是将各攒分散的铺作结构成一个整体.因使用位置的不同,其名称也不同。在柱头中心线上的枋子,称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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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竹昂

头枋,明以后称正心枋;在柱头枋内外出跳的枋称罗汉枋,明以后称拽枋;在

外跳令栱之上的枋撩檐枋(若为槫即称挑檐槫),明以后称挑檐枋(若檩称挑檐檩);在殿内最后一跳承平棊枋的称平棊枋或算程枋(明以后称井口枋或天花枋)。

104、皿板

铺作中垫在栌斗下面的薄板,主要见于汉至南北朝

琴面昂

建筑中,唐代还有使用。四川东汉彭山崖墓中仿木结构石柱斗栱、北魏云冈石窟仿木结构建筑的柱头斗栱雕刻

中皆有其形,日本飞鸟时代建筑中和我国五台山南禅寺铺作组合中也有此构件。唐皿板 以后实例罕见。

105、幽(音 yao)

古建筑构件的一些部位在加工中,有意加工成内外弧形的曲面或曲线,如琴面昂及斗欹即内幽、栱头卷瓣等。这种做法是营造活动中追曲线求美的具体反映。幽

的做法以唐为界,唐以前幽度大,唐以后渐小,清中叶以后几乎不做。 106、瓣 四川彭530号崖墓石柱斗栱 大同云冈石窟第10窟前室西壁石雕殿龛 古建筑构件中的外轮廓弧线,由多条线段组成,每条线段称为一瓣。

107、华头子

即花头子,是铺作组合中真昂之下的楔木,是里转华栱尾交正心栱外出与下昂

皿板

根相切接而成的。

108、靴楔

清代称菊花头。用与上昂昂头或下昂尾下与华栱间的楔形构件,其竖立面一般刻成数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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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衬方头

铺作组合中置于铺作耍头之上并与耍头平行的枋木,用于衬托撩檐枋及

皿板

相邻枋材。

110、挑斡

补间铺作组合中下昂

日本法隆寺金堂铺作构架图 的后尾。一般用于彻上露

皿板

明造建筑室内,作用是通过隔垫构件挑承下平槫。

111、抄

铺作组合中的出跳栱,明代以后称翘。

112、出跳

铺作组合中华杠或昂向内外挑出,即出跳。

铺作数公式: Y=铺作数

X=出跳数 3=铺作出跳基数 Y=X+3 113、杪跳式 铺作结构形制之一, 即出跳为华栱者,为之杪跳式。

114、昂跳式

铺作结构形制之一,即出跳为昂者,为之昂跳式。 115、杪昂跳式

铺作结构形制之一,即出跳为华栱及昂结合者,为之杪昂跳式。

第五节 古建筑屋顶的几种主要型式

116、五脊顶

根据建筑屋顶所用脊的数量而命名,因其所用正脊一条和斜脊四条,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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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南禅寺转角铺作断面图 3 耍 头 2 华 栱 4 衬方头3 耍 头 2 华 栱 1 栌 斗

五脊顶。《庄子外物》注曰:“阿,屋曲檐也”。即指有四面坡的曲檐屋顶,又称四阿顶。明以后称庑殿顶。这种屋顶在商代甲骨文、周代铜器、、汉代画像

斜垂脊 正脊 石及明器中都有反映,后来成为古代建筑中最尊贵的高级屋顶式样。一般用于皇宫、寺观庙宇中的主要殿堂多用单檐五脊顶,特别隆重的建筑群中施以多檐式。

117、九脊顶

根据建筑屋顶所用脊的数量而命名,

垂脊 正脊 博风 戗脊 五脊顶 因其所用正脊一条和垂脊四条,戗脊四条,共九条脊,故称九脊顶。明代以后称歇山顶。其实是五脊顶与悬山顶的组合,即上半部为两面坡的悬山顶,下半部为四面坡的九脊顶的下半部分。最早见于汉明器及北朝石窟和石刻中,后来成为古代建筑中等级仅次于五脊顶的屋顶式样。 正脊 博风 垂脊 九脊顶 118、不厦两头造

明以后称悬山顶,前后两坡屋顶,且屋顶于山墙处向外延伸悬挑。汉代画像石及明器已有,建筑等级次于五脊顶。

119、硬山顶 宋代称“华

不厦两头造 废” 前后两坡屋

顶,两山以墙封砌至屋顶,且屋顶于山墙处不向外延伸悬挑。

120、攒尖顶

硬山屋顶 宋代称斗尖,以略似于多边形锥体或圆锥体的形式构成的屋顶式样。

四角攒尖顶 八角攒尖顶 多用于面积不大的建筑屋顶。如塔、

亭等小品建筑。特点是屋面较陡,无正脊,数条垂脊交和于顶部,上再覆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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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最早见于北魏石窟中的石塔。

121、盝顶

屋脊似一道交圈的女儿墙,屋脊所围之内屋顶为矩形平顶,

圆攒尖顶 屋脊之外四周为短坡顶。

盝 顶 122、囤顶

屋面为弧形,即囤顶。 123、穹窿顶

砖石结构建筑屋顶之一,屋顶呈半球状或抛物线状,适用于平面为圆形或近似于方形的砖石建筑。最早见于西汉墓,至魏晋南北朝、唐宋而衰。

124、单坡顶

一面坡的屋顶。多为辅助性建筑,多与围墙相临。汉代明器中有不少单坡例子,至今仍在使用。

125、重檐

两层以上的屋檐,为之重檐。是屋顶形式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使屋顶处理得更为美丽壮观。多见于庑殿、歇山及十字歇山顶的建筑上。

126、勾头

单坡顶 屋面瓦陇最前边的领头筒瓦,瓦头为圆或半圆形。

重檐歇山顶 瓦头有不同的图案,战国时多用云纹和蝉翼纹,秦汉多

用几何图案、动植物纹、四神、文字等纹饰,南北朝至隋唐多用莲花瓣及兽头图案,宋辽多用凤、花草等纹样,明请多用猫头、龙头等多种图案。大约从秦代始勾头由半圆形演变为圆形。

第二章 《营造法式》木作制度要素

《营造法式》是北宋官方颁发的,关于建筑工程做法和工料定额的专书,也可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建筑工程规范,书成于北宋崇宁三年,公元1100年。全书内容分为:制度、工限、料例、图样四大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彩画作、砖作、瓦作、窑作、泥作、雕作、锭作、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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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竹作等十三个工种制度,制度包括建筑及结构设计规范、施工方法、工序和砖瓦、琉璃等建筑材料制造方法;工限是劳动定额;料例是材料定额及灰浆、颜料、琉璃釉料配合成分;图像是制度的形象说明。

《营造法式》是由将作监李诫奉上级之命编纂的,带有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特征,但在编纂过程中吸收了北宋工匠的经验。据书中介绍,全书36卷,357篇,3555条;其中308篇3272条系来自工匠相传并且是经久可以行用之法。因此它仍然是一部闪烁着中国古代劳动工匠智慧和才能的巨著,直接或间接地记录了我国11世纪建筑设计和施工经验,工程管理情况,以及工匠对科学技术掌握的程度,为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发展史,提供了宝贵资料。

第一节 《营造法式》殿堂、厅堂结构形式

建筑结构形式为《营造法式》中图样部分,是《营造法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制度、功限外,以图样所占篇幅最多。《营造法式·总诸作看详》中载:“或有须于画图可见规矩者,皆别立图样以明制度”。可见当时对图样的重视,没有图样,不能彻底说明制度。图样是帮助我们全面理解《营造法式》木结构建筑制度的依据,也是我们研究和设计宋代官式木结构建筑的宝贵资料和理论依据。殿堂是古代建筑中高标准的结构形制,厅堂是次于殿堂的结构形制。

一、殿堂式建筑平面布置及梁架结构的主要形制

殿堂式结构主要特点是,整体结构按水平方向分层柱额、铺作、屋架三个

构造层,每个构造层都是一个整体,自下而上逐层制作安装、叠垒而成,室内空间的扩大是靠铺作层叠起,如

身内分心斗底槽 造楼阁,只须增加柱额和铺副阶周匝身内金箱斗底槽 身内分心斗底槽、副阶周匝身内金箱斗底槽、副阶周匝身内单槽、副阶周匝身内双槽。

与平面柱网布置相对应

作层即可,《营造法式》图样中列有四种平面布置形制,称为地盘图,分别是副阶周匝身内单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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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阶周匝身内双槽 的梁架结构是,殿堂身内分心斗底槽草架侧样、殿堂副阶周匝身内金箱斗底槽草架侧样、殿堂副阶周匝身内单槽草架侧样、殿堂副阶周匝身内双槽草架侧样四种结构形制。

殿堂副阶周匝身内金箱斗底槽草架侧样

殿堂身内分心斗底槽草架侧样 殿堂副阶周匝身内单槽草架侧样 殿堂副阶周匝身内双槽草架侧样

五台佛光寺屋架、铺作、柱额层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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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寺东殿横断面图 二、厅堂式建筑梁架结构的主要形制

厅堂式建筑结构与殿堂式结构相比其特征非常明确,它是以每间横向柱中线上的柱梁配置为主,构成梁柱组合而成的屋架,纵向以槫及攀间等构件联络成一间,故又称“梁柱式构架”。其室内空间的扩大是以增高内柱实现的,所以“厅堂”式建筑的内柱高于檐柱,是区别“殿堂”的明显特征。其梁架结构及平面柱网布置比较灵活,这种结构施工较简便,应用普遍。其梁架主要主要形制如下。

十架椽屋: 八架椽屋: 六架椽屋:四架椽屋:

分心用三柱; 前后三椽栿用四柱; 分心前后乳栿用五柱; 前后并乳栿用六柱; 前后各剳牵乳栿用六柱。 通檐用二柱; 分心用三柱; 乳栿对六椽栿用三柱;

前后乳栿用四柱; 前后三椽栿用四柱; 分心乳栿用五柱; 前后剳牵乳栿用六柱。

分心用三柱;

乳栿对四椽栿用三柱; 前乳栿后剳牵用四柱。

通檐用二柱; 分心用三柱; 剳牵三乳栿用三柱; 前后剳牵用四柱。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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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阁式建筑梁架结构的主要形制

古代楼和阁是有区别的,即屋上建屋为之楼,平座之上建屋为之阁。宋代以后楼、阁区别含糊,宋《营造法式》中已经明确的楼、阁之分了,但在分析平座用柱制度时,仍可看到一些楼与阁的差别。楼阁是将殿堂或厅堂与平座重叠起来的结构形制,而重叠的主要结构件是柱子,楼阁中的主要结构柱的构造方法有三类,即叉柱造、缠柱造和永定柱造。实例中,楼阁建筑上层屋多用叉柱造,即上层柱叉于平座铺作之上;平座多用缠柱造,即平座柱立于下层铺作

永定柱造 叉柱造 之中;楼阁最下层多用于永定柱,上承平座铺作。

叉柱造做法,是自下而上一层柱框,一层铺作相重叠,上层柱脚叉于下层栌斗之上。即上层檐柱柱脚十字或一字开口,叉落于下层平座铺作重心,柱底置于铺作栌斗斗面之上,从而加强整个构架的稳定性。

缠柱造做法,是为使上层屋身向内收进,上层角柱重心便落在平座铺作重心以里,立于平座铺作普拍枋内侧的柱脚枋之上,《营造法式》规定:“每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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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外普拍枋上安栌斗三枚,每面互见两斗,于附角斗上,各另加铺作一缝。”加强了上层柱脚与平座转角铺作的结合力,平座铺作多用重栱计心造。

永定柱造做法,平座柱子或上层柱子直接落地。

梁架层 铺作层

柱额层

平座铺作层

柱额层

铺作层

柱额层

第二节 宋《营造法式》木结构建筑设计和作法制度

一、以材为祖的木结构材份模数制

在中国木结构建筑的发展过程中,工匠们逐渐总结了一套用统一的模数来衡量构件尺寸的作法,但它不同于今天的模数概念,而是用结构构件的一个局部,作为一个标准衡量单位。即《营造法式》中所记载的“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材、份制度。《营造法式》中的“大木作”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是指房屋结构部分的木工工程,对于木构建筑的梁、柱、槫、椽、额以及斗栱中每个构件在各种类型房屋上使用时的不同尺寸作了规定,这些尺寸的规定并不是用绝对的几尺几寸的数字来表示,而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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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阁柱、梁架、铺作层组合图(独乐寺观音阁) 定了一套材、份模数,即《营造法式》材份制,用以衡量所有的木构件。

“材”是木结构建筑中的构件“栱”的断面,它不是单方向的尺寸,而是具有两个方向的尺寸的一个矩形断面,它本身的高宽比为3:2,再将高分成15份,宽分成10份,其中的一份称为(fen),有时还可以在15份上加上6份,构成高21份、宽10份的一个断面,称之为足材,这6份也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楼阁柱、梁架、铺作层组合图(独乐寺观音阁次间横断面) 栔(qi),栔的宽度为4分。

1、材等

《营造法式》把材分为八个等级,并规定了其不同的使用范围和尺寸为下表:

等级 尺寸 一等材 (寸) 9×6 殿身九使用范围 间至十一间则用之 殿身五间至七间则用之 二等材 (寸) 8.25×5.5 三等材 (寸) 7.5×5 殿身三间至五或厅堂七间则用之 殿身三间厅堂大三殿小三间厅堂大三亭榭或小厅堂小殿及亭榭等用之 四等材 (寸) 五等材 (寸) 六等材 (寸) 6×4 七等材 (寸) 5.25×3.5 八等材 (寸) 4.5×3 殿内藻井或小亭榭施铺作多用之 7.2×4.8 6.6×4.4 间则用之 间则用之 皆用之 材的这八个等第之间的尺寸,既不是等差级数,又不是等比级数,从它们的使用范围,可以看到它们组成变化的一些规律,第一组包括第一、二、三等材,多用于大殿,这组内每等材之差都是0.75寸(广)×0.5寸(厚);第二组包括四、五、六等材,多用于小殿和厅堂,这组内每等材之差都是0.6寸(广)×0.4寸(厚);第三组包括七、八等材,多用于亭和榭及殿内藻井,这组内每等材之差仍是0.75寸(广)×0.5寸(厚)。三组之间在使用范围上有些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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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些大的厅堂也用到第一组的三等材,因此第一组的三等材与第二组的四等材之间的差只有0.3寸(广)×0.2寸(厚)。而第三组的亭榭、藻井与第二组的厅堂,从使用要求上看,无论对于材料强度的要求,还是对于比例尺度的要求,两者差别是很大的,所以两组材之间的差也大一些,广差0.75寸、厚差0.5寸。

《营造法式》卷三规定:“殿阁的副阶(大殿的周围的回廊)和夹屋(大殿两侧的耳房)的用材均减殿身一等,廊屋(院子中的廊子)的用材又减夹屋一等”。

2、材份

材份的基数为“份值”,《营造法式》中规定:“材宽为10份,高15份”。其中材宽的1/10就是其份值,如一等材高9寸、宽6寸,其份值为0.6寸。有了份值,我们只要记住各等材的“份值”及材高15份、宽10份,在设计中就可以计算出整个铺作,甚至是整个建筑部件的尺寸了。

材等 一等材 二等材 三等材 四等材 五等材 六等材 七等材 八等材 份值 (寸或㎝) 0.60 0.55 0.50 0.48 0.44 0.40 0.35 0.30 高宽比 (份)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尺寸 (寸或㎝) 9.00×6.00 8.25×5.50 7.50×5.00 7.20×4.80 6.60×4.40 6.00×4.00 5.25×3.50 4.50×3.00 35

二、铺作 1、铺作分件尺度

铺作各分件尺寸是根据所选材第而决定的,选定建筑材第后,以其份值和各构件部位的份数进行计算,即得到整个构件的尺寸。

计算公式为:部位尺寸=份值×部位份数 A、铺作栱材分件模数表

序号 1 2 3 4 5 名称 泥道栱 泥道慢栱 瓜子栱 瓜子慢栱 令栱 份值 寸或㎝ 0.60—0.30 0.60—0.30 0.60—0.30 0.60—0.30 0.60—0.30 材长 份 62 92 62 92 72 材高 份 15 15 15 15 15 材宽 份 10 10 10 10 10 上留 份 6 6 6 6 6 平出 1 14 10 14 7 栱眼·高 份 3 3 3 3 3 B、铺作斗材分件模数表

序号 1 2 3 4 名称 栌斗 交互斗 齐心斗 散斗 份值 寸或㎝ 0.60-0.30 0.60-0.30 0.60-0.30 0.60-0.30 上宽 份 32 18 18 16 下宽 份 24 14 14 12 上深 份 37 16 16 14 下深 份 29 12 12 10 耳 份 8 4 4 4 平 份 4 2 2 2 欹 份 8 4 4 4 幽 份 1 0.5 0.5 0.5

2、铺作出跳 a、外檐铺作出跳

四铺作至六铺作,里外跳逐跳均长30份;

八铺作、七铺作外跳逐跳长30份,里跳第一跳长28份,第二跳以上逐跳长26份;

耍头长25份。 b、内槽铺作出跳

四铺作至八铺作,里外跳第一跳逐长28份,第二跳以上逐跳均长25

份。

c、平座铺作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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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昂造外,里外各出跳逐长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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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铺作跳数及分布朵数

铺作里外出跳数并不需完全相等,在实际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里跳出跳少于外条,即《营造法式》中的“里跳减铺”的做法。《营造法式》卷四规定:“若累铺作数多,或内外俱匀,或里跳减一铺至两铺”。对照原书图样,所谓“累铺作数多”是指六至八铺作,故六至八铺作里跳减铺一至两铺,“内外俱匀”,即里外出跳相等,指五至四铺作。“里跳减一铺至两铺”是指七、八铺作减一至两铺,六铺作减一铺。但实物中未见八铺作。

关于铺作分布朵数,《营造法式》把间广和铺作朵数联系起来。 殿堂:八至五铺作,补间一或两朵。 厅堂:六铺作至斗口跳,补间一或不用。 余屋:四铺作以下,补间一或不用。

现存遗构中,并未受此限制,如南禅寺大殿、平顺龙门寺大雄宝殿、晋城青莲寺释迦殿、高平开化寺大雄宝殿等均不设补间铺作,这些建筑补间铺作不起结构作用,故不设之。

三、间广及椽平长的基本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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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关于间广、椽平长无专条规定,但从书中所提出的各项具体尺度及相互关系,可得出其材份数。殿堂间广以每朵铺作125份计算,每间用补间铺作一朵或两朵,间广即为250份或375份。每朵铺作所占份数又允许有增减25份的伸缩余地,即间广可以以每朵铺作小至100份或大至150份计算,间广就可以在200至450份之间,但450份很少使用,一般在设计中尽可能限制在375份以内。厅堂间广为250份至300份,允许的增减范围在250至300份,尽可能限制在300份以内。

椽子水平长度为125份至150份,可以减少至100份。 间广份数如下:

1、铺作每朵中距 125份 允许增减最大限度 ±25份 2、用单补间铺作间广 250份 允许增减最大限度 ±50份 3、用双补间铺作间广 375份 允许增减最大限度 ±75份 4、厅堂间广 300份 允许增减范围 -50 份 5、椽子每架水平长最大 150份 殿堂平棊以下栿长最大 187份 四、梁架举折

隋、唐、宋三朝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鼎盛时期,建筑技术水平水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木结构采用了古典材份模数制。北宋李诫编修的《营造法式》规定了做法制度和工料定额,提出了“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规定,具有很强的科学性。《营造法式》不是偶然的出现,而是在我国劳动人民长期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集大成而作。它的存在为我们研究古代建筑提供了珍贵资料,在长期的古建筑研究中,建筑界学者、专家们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营造法式》本身带有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特征,所以在营造技术和设计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诸如“间广、椽平长、柱高、出檐”等的材份问题原著没有明确的规定。陈明达先生在《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一书中解决了这些问题,为研究古代建筑木作制度提供了新的线索。

(一)、“举折之制”的含意

“举折之制”早在《周官·考工记》中就有“葺屋叁分,瓦屋四分”的记载。隋唐时期“举折”已发展到成熟阶段。北宋李诫著《营造法式》将“举折之制”明确地分为两步,即“举屋之法”和“折屋之法”。并加以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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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一种较严密的做法制度,这一做法应用在建筑物中,使房顶屋面形成一种缓和流畅的曲线美。“举”是指屋顶部分的总高度,即从撩檐枋(槫)背至脊槫背这段距离,称之为举高;“折”是指屋面坡度在上平槫、中平槫、下平槫的位置上发生变化,使整个屋顶坡度不是一条直线,经过几“折”后形成向上弯的曲面。

(二)、“举折之制”的内容

《营造法式》:“举折之制,先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厘为分,以毫为厘,侧画所建之屋于平壁上,定其举之峻慢。折之圆和,然后可见屋内梁柱之高下,卯眼之远近。”说明建造房屋时要先定出草架侧样。定其举高及屋面的缓和程度。在这个前提下,《营造法式》规定了“举屋之法”和“折屋之法”。

1、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撩檐枋心相去远近,分为三分,如余屋柱梁作或不出跳者,则量前后檐柱心。从撩檐枋背至脊团槫背举起一分。如屋深三丈即举起一丈之类,如筒瓦厅堂,即四中分举起一分,又通以四分所得丈尺,每一尺加八分,若筒瓦廊屋及板瓦厅堂每一尺加五分,或板瓦廊屋之类,每一尺加三分,若两椽屋不加,其副阶或缠腰二分中举一分。”说明了屋顶部的“总举高”是根据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和体量而定的。

设总举高=H 前后撩檐中心距=L 则殿阁举高H殿=1/3L

筒瓦厅堂举高H筒厅=1/4L+8/100L 板瓦厅堂举高H板厅=1/4L+5/100L 筒瓦廊屋举高H筒廊=1/4L+5/100L 筒瓦廊屋举高H筒廊=1/4L+3/100L 两椽屋举高H两屋=1/4L 副阶缠腰举高H副缠=1/2L

2、折屋之法:以举高丈尺,每尺折一寸,每架自上递减半为法。如举高二丈即先从脊槫背上取平,下至撩檐枋背,其上第一缝折二尺,又从第一缝槫背取平,下至撩檐枋背于第二缝折一尺。若椽数多即逐缝取平,皆下至撩檐枋背,每逢并减上缝之半。如第一缝二尺,第二缝一尺,第三缝五寸,第四缝二寸五分之类。如取平皆从枋心抨绳令紧为则,如架道不匀即约度远近随意加减。(以脊槫及撩檐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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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折之制”计算公式

1、根据《营造法式》规定的“举折之法”,可推出“折屋之法”通项公式: hN=H/10×2n-1 设:

折距=h 总举高=H 第一举折距h1 第二举折距h2 第三举折距h3 第四举折距h4,以此类推。

那么 h1=H/10 h2=H/20 h3=H/40 h4=H/80,以此类推。 在 h1=H/10 h2=H/20 h3=H/40 h4=H/80,中含有一个公比,即q=1/2,

根据公比数列定义“如果一个数列从第2项起,每一项和它的前一项的比等于同一个常数,那么这个数列就叫做等比数列,这个常数叫做这个数列的公比。”

h2 : h1=H/20:H/10=1/2 h3 : h2=H/40:H/20=1/2 h4 : h3=H/80:H/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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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比1/2代入标准等比数列通项公式:an=a1×qn-1 得:an=H/10×(1/2)n-1 =H/10×2n-1

令 an=hN 得 hn=H/10×2n-1 2、利用三角形计算各分举高

我们知道《营造法式》中所规定的“举折之制”是至上而下进行的,且可求出各“折距”,但没有直接定出各分举高,在设计中利用hN=H/10×2n-1公式进行设计,也难以准确地定出各缝梁架分举高,下面我们推论各梁架分举高的公式。

《营造法式》卷五:“用椽之制,椽每架平长不过六尺……长随架斜,至下架,即加长出檐。每槫上缝斜批相钉之”。陈明达先生《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同一座房屋各间屋架只需椽数和每架平长相同”,“每椽平长为150

份”。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以十架椽屋为例进行绘图,图中包含着多个

举折示图1 三角形,我们利用这些三角形的相似比及hN=H/10×2n-1公式,即可求出各“分举高”。

在这个图中我们可以分析出,△AB1C1 △AB2C2? △AB2C2 △AB3C3? △AB4C4 △AB4C4? △

举折分举高、分折距示图2 AB5C5 △AB5C5?等。通过这些三角形的相似比,即可求得各“分举高”,并可求得分举高运算公式:

∴△AB1C1∽△AB2C2? ∵B2C2?=AB2×B1C1/ AB1 B2C2=B2C2?-h1 H分1=B1C1-B2C2 同理可证:B3C3?=AB3×B2C2/ A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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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C3=B3C3?-h2 H分2=B2C2-B3C3 B4C4?=AB4×B3C3/ AB3

B4C4=B4C4?-h3 H分3=B3C3-B4C4 B5C5?=AB5×B4C4/ AB4

B5C5=B5C5?-h4 H分4=B4C4-B5C5 故得求分举高公式为:

( BC)n=(BC?)n-hn-1 H分n=(BC) n-(BC) n+1

H分5=H-(H分1+H分2+H分3+H分4) 五、柱高及柱生起

《营造法式》卷五中规定:“凡用柱之制:若殿阁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若厅堂柱即径两材一栔;余屋即径一材一栔至两材。若厅堂等内柱,皆随举势定其短长,以下檐柱为则。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至角则随间数生起角柱:若十三间殿堂,则角柱比平柱高一尺二寸。平柱为当心间两柱也。自平柱叠进向角渐次生起令势圆和。如逐间大小不同,即随宜加减也。十一间生高一尺,九间生高八寸,七间生高六寸,五间生高四寸,三间生高二寸。”

其中“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是大木作制度中唯一涉及到下檐柱高的条文。“不越间之广”也就是最大与间广相等,从实例中考察“不越间之广”是以当心间为基准的,一般柱高在218份至366份之间,即最大不超过当心间用双补间铺作标准间广的375份,最小不超过当心间用单补间铺作间广的250份。设有副阶的殿堂建筑,副阶柱高与殿身柱高之比一般为1∶2左右。“若厅堂等内柱,皆随举势定其短长”,是指内柱及内柱之上铺作及攀间之类的结构件至槫下皮的总高。

柱生起是以“三间生二寸”为基数,每增加两间又递增二寸,至十三间生至一尺二寸,若以当心间中为准,只计整体开间的一半,且以柱子为基数,其通项公式为“2n-1”。若以六等材计,合生起份数,即三间生5份,每增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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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n=ABn×(B1C1)n-1/ AB n-1

间又递增5份。这里“每增加两间”是指以当心间为准,左右各增加一间。标准间广、椽平长及柱生起份数及实际尺寸见下表。

材 份 材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份值 (寸) 0.6 0.55 0.50 0.48 0.44 0.40 0.35 0.30 生起 每五份 (寸) 3.00 2.75 2.50 2.40 2.20 2.00 1.75 1.50 间 广 双补间铺作 375份(尺) 22.50 20.625 18.75 18.00 16.50 15.00 13.125 11.25 单补间铺作 250份(尺) 15.00 13.75 12.50 12.00 11.00 10.00 8.75 7.50 椽 平 长 150份(尺) 187.份(尺) 9.00 8.25 7.50 7.20 6.60 6.00 5.25 4.50 11.25 10.3125 9.375 9.00 8.25 7.50 6.5625 5.625

六、出檐及出际

出檐,是指从撩檐槫向外平出至椽或飞头之间的距离。《营造法式》中是按椽径大小规定的,若合份数在112份至144份之间,其中飞椽为檐椽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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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椽出在70份至90份下表。

椽径及出檐表

余 屋 材等 椽径6份 出 檐 椽径 70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0.36 0.33 0.30 0.288 0.264 0.24 0.21 0.18 4.20 3.85 3.50 3.36 3.08 2.80 2.45 2.10 余屋及厅堂 椽径7份 椽 径 0.42 0.385 0.35 0.336 0.308 0.280 0.245 0.21 出 檐72.5―75份 4.35 4.50 3.99 4.13 3.63 3.75 3.48 3.60 3.19 3.30 2.90 3.00 2.54 2.63 2.18 2.25 厅 堂 椽径8份 出 檐椽 径 75―80份 4.50 0.48 4.80 4.13 0.44 4.40 3.75 0.40 4.00 3.60 0.384 3.84 3.30 0.352 3.52 3.00 0.32 3.20 2.63 0.28 2.80 2.25 0.24 2.40 椽径 0.54 0.495 0.45 0.432 0.396 0.36 0.315 0.27 殿 堂 椽径9份 出 檐 77.5-85份 4.65 5.10 4.26 4.67 3.88 4.25 3.72 4.08 3.41 3.74 3.10 3.40 2.71252.98 2.33 2.55 椽径10份 椽径 0.6 0.55 0.50 0.48 0.44 0.40 0.35 0.30 出 檐 80-90份份 4.80 5.40 4.40 4.95 4.00 4.50 3.84 4.32 3.52 3.96 3.20 3.60 2.80 3.15 2.40 2.70 七、出际

《营造法式》卷五:“凡出际之制,槫至两梢间两际各出柱头。如两椽屋出二尺至二尺五寸,四椽屋出三尺至三尺五寸,六椽屋出三尺五寸至四尺,八椽屋至十椽屋出四尺五寸至屋尺。若殿阁转角造,出际长随架。”

其中“若殿阁转角造,出际长随架。”是指殿阁厦两头造,即出际长一架150份。

《营造法式》卷五:“凡厅堂并厦两头造,则两梢间转过两椽……”可知殿阁转角造或九脊殿造和厅堂并厦两头造(歇山顶)做法完全相同,同为两梢间用角梁转过两椽,即300份,也就是每山出际150份。

“槫至两梢间两际各出柱头”,是指厅堂不厦两头造的出脊。参照实例得,两椽屋出际40至50份,八椽屋和十椽屋出际90至100份。

各建筑出际如下:

1、殿阁转角造或九脊殿造和厅堂并厦两头造 150份 2、不厦两头造 两椽屋40份――50份 四椽屋60份――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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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椽屋70份――80份

八椽屋和十椽屋90份――100份。 八、檐高、檐出比例表

九、主要构件材份规格表(份)

类 型 梁 栿 60×40 45×30 42×28 36×24 30×20 21×14 36×24 檐 额 63×42 51×34 45×30 柱 径 45 42 36 30×20 36×24 量椽数准厅堂法加减 30 21 48

叉 手 21×7 槫 径 30 21 21 椽 径 10 9 8 (殿一――五等堂材)厅 堂余屋(三―六等材)(三―七等材) 18 18×6 17×6 15×5 17 16 7 7 6

十、额、栿材份制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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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各类房屋的间椽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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