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讲义 下载本文

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船只、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 电力的买卖 【知识运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向美国通用机器公司北京分公司订购8架波音747飞机。合同约定,中方先付50%的货款,付款后10日内美方交货,货到后30日内中方付另50%的货款。美方交货后,中方未能按期付款,美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方赔偿损失。

问题:该合同是否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试述其法律适用

《公约》的效力 《公约》没有适用的强制性: 1、允许排除

2、也可以删减或变更

《公约》采取了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国际贸易惯例。即约定的国际惯例优先于《公约》。 结论:《公约》属于可以自动执行的公约,即如果双方的营业地分别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且在合同中没有排除《公约》的使用,则《公约》就适用于它们订立的买卖合同。 (三)有关货物买卖的国际贸易惯例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通用) (INCOTERMS2000)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被前项取代) (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南北美州影响大) (四)《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继《1980年公约》后国际贸易法统一的一大成果,是对《1980年公约》的补充,但它不具有国际法律拘束力。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普遍适用的,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的责任、费用、风险的一种英 文缩写表示的专门术语。也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13种4组贸易术语象征性交货、装运合同实际交货、到货合同E:EXWF:FAS、FOB、FCAC:CFR、CIF、CPT、CIPD:DAF、DES、DEQ、DDU、DDP按卖方义务从小到大排列 《2000年通则》四组术语(共13种)名称E 组启运F 组主运费未付EXW工厂交货交货地点卖方工厂风险转移交货时运输买方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同上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同上同上同上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同上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时交货时买方买方FOB船上交货C组主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CPT 运费付至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上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交货时交货时买方CIP运费、保险费交承运人付至 名称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交货地点边境指定地点目的港船上目的港码头指定目的地风险转移交货时同上同上同上运输卖方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同上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同上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卖方卖方卖方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同上卖方 三、三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Vessel’s rail)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 FOB术语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FOB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FOB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买方办理运输,在FOB后应注明装运港名称。如FOB(青岛)

3、风险转移点:“越过船舷”(装船作业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它包括货物从岸上起吊,越过船舷,装入船舱。) 【实例演练】: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二)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 运费( ? ? ? 指定目的港)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或定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 CIF术语中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或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 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5.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通常单据。 CIF术语中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实战演练】

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简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三)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 ? ? 指定目的港)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定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问:CFR与CIF的区别何在? CFR术语注意的问题 ? 通知买方 充分通知

?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CFR装船通知的重要性:运输和保险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