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及审批事项-2011 下载本文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青委〔2010〕4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城发〔2010〕17号),设立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二)划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承担的职责。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新增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职责。 (五)新增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市政道桥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

(六)新增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筑业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综合指导和从事建筑业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职责。 (七)加强全区城市化建设工作的职责。组织拟订我区城市化发展纲要、近远景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及旧村改造工作。

(八)加强全区住房建设、住房保障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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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市建设事业、城市建设行业管理。

(二)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要求协助编制、修订、报批城阳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在管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审批管辖范围内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负责建筑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材检测;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监督管理;负责收取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业,规范城市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职责,拟订全区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绿地建设、环卫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公园、广场、园林绿地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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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的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参与编制市政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负责权限范围内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八)承担监督管理民用建筑节能、推进建设事业科技发展的职责。负责建筑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认定;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九)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和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拟订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城市化建设的职责。组织拟订我区城市化发展纲要、近远景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及旧村改造工作。 (十二)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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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绩效考核、政务督查、会务接待、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机关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提案建议办复、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财产物资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收入、支出管理工作;对全系统会计业务进行指导,负责申报、筹集和分配城市维护建设费用。 (二)政工科

负责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职工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职工离退休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老干部、计划生育、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普法培训,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局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三)基建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办理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区内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上报、资质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建筑企业业绩汇总上报工作;依据权限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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