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的关系,他在拿到律师公会给他的类似于执照的东西后,才能够执业。这其中包含两重独立性,第一重是律师独立于律师公会;第二重是律师公会独立于的司法行政部门,是一个独立的行业组织。律师独立于律师公会,又要受律师公会的行业规则约束,这是所有行业里做得最好的,也许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做法律的。这一点,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和法治进程都有相当的启示。
民初的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影响力不是很大,但是各个地方的律师公会影响力非常大,像杭州、汉口,天津、南京、北京这样的大都市的律师公会,当然,最典型的是上海律师公会。上海律师公会对于当时的法规、法律都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议案,
有很多都得到了回应,有一些也得到了落实。书中的附录里有上海律师公会给上海地方法院和外交部的呈文,还有外交部的复函。这些原始的文档,可以证明当时的律师公会是很有底气的,同时,他们的所有意见都是站在专业立场上,没有跨出专业领域。
关于传承这一块,中国律师制度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断的,整个职业体系都中断了,谈不上传承,实际上在民国显赫的律师进入1949年之后很多人都改行了,像史良去做了司法部长,但是她从政之后与专业没有什么关系了。
上海是中国律师的大本营,上海律师公会在中国律师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海读本:为什么上海是民国初年最早出现律师的地方?能否谈谈当时上海这些律师的基本特点和背景?
傅国涌:上海是引领风气之先的地方,很多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制度,都是从上海开始的,包括新闻出版制度以及教育制度等。上海是万国文明在中国展示的橱窗,最先呼吸到西方文明的空气,从而将这些不是本土原创的东西率先在这块土地上建立起来。
民国初年,上海的律师基本是以当时在日本学法政的人为主,这些有留日背景的人一开始占了很大的比例,包括曹汝霖,这是最重要的一类;第二类没有留过学,是在晚清中国开办的法政学堂里学过法律的,像杭州就有这样的法政学堂,是私立的,这些
学堂培养了一批人;还有一类是没有受过正式的法律教育,但是有在司法机构从业经验的人,比如晚清时代在类似于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工作过的一些前官员,这些人有过审判、检察从业经历,从官场上下来,转为律师,这是第三类。后来,越来越多的高官成为律师,比如张耀曾,他在中华民国的前15年做过三次司法总长;还有些人做议会的议员,像刘崇佑、沈钧儒;章士钊做过司法总长和教育总长,他也做了律师;做过议员、做过大理院院长的董康,也做了律师,这样的人是很多的,所以,当时有相当数量的有社会地位的人转入律师行业。(下转A2-11版)
(上接A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