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精神文明奖自2004年12月份起随工资逐月发放。 第五部分 后勤工作制度

后勤工作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广开源,细节流,使有限的资金在监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章 后勤管理制度

1、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工作关系,搞好后勤保障,节约经费开支,发挥其功能作用。

2、认真做好房屋、水电、物资供应与保管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执行。

3、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购臵,统一发放。由各科室和中心办公室统一制订计划,上报中心批准购买,按季分发。无计划办公用品,由各科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报办公室统一购买,各科室不得私自购买(每年十一月份报预算,由财务科报上级批准)。

4、各科室报领办公用品,中心办公室只对各科室负责人。 5、后勤管理要严格手续,实行帐物分管,专人负责。 6、中心水、电统一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主管道、主线路接水、接电,盗用水电。

7、对私拆电表、水表及偷水、盗电者,罚款500元,并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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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所盗水、电费用。

8、办公区、家属院水电使用分流。家属区用电、用水由用户承担,办公室每月定时抄表一次,并按时公布用水用电数量。费用按季度结清,十日内催交完毕。

9、本中心住户一律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 10、办公用房的管理维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制定费用预算后交财务科报批。

11、中心职工住宅房屋维修(按规定单位应承担公用部分的维修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查后由中心领导研究决定。

12、中心出租房屋的管理,统一由总务科负责。出租房屋由总务科提出出租方案,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13、严格仓库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负责物品的验收和领发。库内应整洁有序,安全防盗。

14、严禁个人私自抢、占住房,对违反者罚款500元,限期搬出,拒不执行者,每月收取罚金15元/平方米,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超过30日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直至解聘。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中心内及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负责,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而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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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事故,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2、加强防火意识,按规定配备必要消防器材,由后勤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各要害部位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4、各科室应注意在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电灯、水管,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

5、中心综合治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条例,以预防为主,遵循防消结合的方针。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部门设臵消防安全员,协助各级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后勤科负责。严格执行辖区消防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爱护消防器材,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增强群防群消的能力,没有火情不准乱动,故意玩弄损坏者,要加倍赔偿,延误使用责任由损坏者负责。

3、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全方位消防安全巡视、抽查制度,每月巡视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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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部位的严重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试剂的要害部门,必须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实行专人负责,责任明确,管理和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意外散漏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法。

5、消防重点场所(如药库、行政仓库等),不得带进引火物,严禁吸烟。

6、对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维护,对已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水、电线路和管网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确保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同时,完善消防档案、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7、工作人员发现自己岗位周围有易燃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灭。如有火情逃避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8、严格执行有关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及后勤科备案,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等电器。

9、凡中心职工,必须遵守消防规定,如有违反制度的,酌情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违法的,将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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