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篇 规章制度 ................................. 5 第一部分 党务工作制度 ......................... 5 第一章 党总支部主要职责 ....................... 5 第二章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 6 第三章 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 6 第四章 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 8 第五章 党总支部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 9 第六章 民主生活会制度 ........................ 10 第七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0 第八章 党费收缴制度 .......................... 11 第九章 党总支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11 第十章 三会一课制度 .......................... 12 第十一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15 第十二章 预备党员考核制度 .................... 14 第十三章 纪检工作制度 ........................ 16 第十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制 ...... 17 第十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 19 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 20 第一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20 第二章 首问(接)负责制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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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值班制度 ............................. 24 第四章 会议制度 ............................... 25 第五章 公文处理规范 ........................... 26 第六章 接待制度 ............................... 29 第七章 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 30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 31 第三部分 人事制度 ............................ 36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 36 第二章 考勤管理办法 ........................... 38 第三章 请休假申批制度 ......................... 40 第四章 陪护制度 ............................... 40 第五章 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 41 第六章 出差管理制度 ........................... 41 第四部分 财务工作制度及规范 .................... 42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 42 第二章 资产管理制度 ........................... 43 第三章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 44 第五部分 后勤工作制度 ........................ 45 第一章 后勤管理制度 ........................... 45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46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47 第四章 家属院管理规定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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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卫生管理制度 ........................... 50 第六部分 信息工作制度 ........................ 50 第一章 局域网管理规定 ......................... 50 第二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 53 第三章局域网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 54 第四章 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 54 第五章网络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 54 工作职责 ................................. 56 第七部分 岗位职责 ............................ 56 第一章 中心主任职责 ........................... 56 第二章 中心书记职责 ........................... 56 第三章 中心副主任(副书记)职责 ............... 56 第四章 中心副主任职责 ......................... 57 第五章 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 57 第六章 中心各科工作人员职责 ................... 67 第八部分 部门工作职责 ......................... 73 第一章 办公室工作职责 ......................... 73 第二章 财务科工作职责 ......................... 74 第三章 审核办证科工作职责 ..................... 75 第四章 稽查科工作职责 ......................... 76 第五章 卫生法制科职责 ......................... 77 第六章 卫生监督一、二科工作职责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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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第七章 卫生监督三、四科工作职责 ............... 78 第八章 卫生监督五、六科工作职责 ............... 79 第九章 总务科工作职责 ......................... 80 附录1 ......................................... 81 洛阳市卫生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 81 附录2 ......................................... 82 洛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82 附录3 ......................................... 85 卫生监督员文明礼貌用语 .......................... 85 附录4 ......................................... 87 监 督 理 念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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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党务工作制度
为健全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集体领导制度,逐步实现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促进卫生监督中心党务、政务工作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党总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中心职工开创事业。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风党纪,坚持反腐倡廉。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四化”要求,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四、领导卫生监督中心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有关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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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是党总支部的领导机关。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1、传达、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定期听取和讨论通过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对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总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臵和总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讨论、修改总支部委员会的某些决议
第三章 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一、会议人员
党总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党总支部委员不超过半数时(三分之二),不能讨论重大问题。个别党总支部委员因事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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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在可能情况下,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必要时,可召开党总支部扩大会,扩大的范围根据议事内容而定,一般扩大到科长级的党员干部。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持人 党总支部委员会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时间
党总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不得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会议代替党总支部会。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讨论决定党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4、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重要问题和呈报的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5、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审议和推荐优秀党员;审议和呈报发展新党员;
6、讨论决定和呈报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7、讨论和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五、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原则
1、议大事的原则:党总支部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议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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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精力抓大事,不包揽一切。
2、民主讨论的原则:在党总支部委员会上,所有总支部委员一律平等,没有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之分。要造成浓厚的民主氛围,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自由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尤其要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决不能搞家长制、“一言堂”。 3、集中的原则:对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必须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不能议而不决。党总支部每个成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都必须坚决拥护、认真执行。 第四章 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总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提出总支部工作计划,布臵、检查、督促总支部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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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七、搞好总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五章 党总支部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通过党课和其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按组织原则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将临时组织关系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思想教育。 三、总支委会应定期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与工作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工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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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在支部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对违纪党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党员应参加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总支部成员除参加所在的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汇报近期思想和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4、上级安排的有关内容。
三、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
四、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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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遵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决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具体安排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总支部领导下,由支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于六月份进行。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组织评议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正确评价。
四、严格按照决定中的程序,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好思想工作,真正通过评议,评出团结、评出进步。
五、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报上级党组织。 第八章 党费收缴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锻炼党性,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重要制度,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
第九章 党总支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认真搞好党总支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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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总支学习中心组,由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共青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中心学习组成员。党总支书记为中心学习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
二、学习中心组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为目的,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为指导思想,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为:
1、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
2、关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文件。 3、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知识。 4、科技知识、金融知识和历史知识。
三、学习中心组每季学习一次,每年学习不少于八次。 四、每次中心组学习应认真记录。建立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本制度列入年终党的工作考核。 第十章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重要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表彰先进党员、选举委员会;收集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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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党员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制定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三、党小组会
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臵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确定发展党员对象,研究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事项。
四、党课
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由党总支组织实施,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结合党现行重大政策、决策等,开展有关教育活动。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充分应用现代电教手段,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学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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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种会议均要有记录。 第十一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优良传统及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络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五、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
六、确定团员、青年为培养对象要经过团支部推荐。 七、对培养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确定为培养对象。
八、对培养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原则上不经过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九、接受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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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培养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要对培养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严格审查,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十一、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意见决议认真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十二、党总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十三、党支部要经常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十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十五、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十六、党总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第十二章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一、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应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作为能否按期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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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依据。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不断解决思想上问题。
三、预备期满后,本人应向党支部写出要求转正报告,总结自己在预备期间思想、工作表现情况,有些什么改进和提高。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党总支部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十三章 纪检工作制度
一、纪委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工作。协助党总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提出意见,做好党总支的参谋。
三、协助党总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表扬,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教育。
四、对来信来访案件要及时开展调查,重事实、重证据、调查核实清楚后向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对诬蔑诽谤、派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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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应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批评。切实保障和维护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五、纪委成员应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纪检工作常识。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敢于和善于同党内外的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制
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心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实行党政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提出意见,做好总支的参谋。
(三)、协助党总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表扬,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教育。
(四)、对来信来访案件要及时开展调查,重事实、重证据、调查核实清楚后向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保障和维护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五)、纪检成员应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纪检工作常识。纪检成员应坚持原则,刚正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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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敢于和善于同党内外的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
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由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参与。
2、巩固清理通讯工具工作成果。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财务科参与。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牵头,财务科参与。
4、控制检查评比达标庆典和办节活动。由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由党总支书记主管,各支部负责实施。
(三)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党总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参与。
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民主评议行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法制科、稽查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参与。
2、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中心由副书记负责,财务科及相关科室参与。
3、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副书记主管,财务科牵头,各收费科室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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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监督中心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监督中心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一、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中心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国家、中心整体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大会应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中心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中心主任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中心的长远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审议财务预决算、基建投资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岗位责任制方案,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与中心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由中心主任颁布实施。
3、讨论决定各种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福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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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四、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由基层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占比例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一线工作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占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代表大会要宣传动员、教育职工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维护中心的根本利益,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圆满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指标。 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保证卫生监督工作政令通畅、信息上传下达以及中心其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规范办事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事项
1、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要及时报告转交领导。
2、重点工作安排、进展及完成情况,要定期报告主管领导。 3、科室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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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法工作中遇到的较大事件或涌现出的典型,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5、科室主要负责人离开洛阳,需确定1人主持工作,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6、科室负责人及监督执法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7、认为应当向中心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要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二、相关要求
1、重大事项的报告应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
2、重大事项应在事前三日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3、突发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
4、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认真登记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主任汇报或请示,并将领导答(批)复意见通知报告人。
三、纪律监督
1、报告人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答(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及时反馈情况。
2、对报告的内容,应遵循保密要求。
3、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性质和影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如果未报告的事项是违反党纪政纪的,将依据事实、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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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及社会影响追究其纪律责任。同时,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其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作出评价,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依据。
4、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首问(接)负责制
1、首问(接)负责制是指:第一个受理外单位或群众投诉、举报、咨询、查询(包括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按照专业管辖范围转交事件的接收人员,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对举报、投诉和咨询负责的一种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首问(接)负责人在接待群众时,要设身处地为办事人着想,耐心倾听或接待,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充分体现卫生监督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
3、工作人员在解答、办理公务过程中,必须做到耐心、细致、热情;认真接听电话、解答咨询;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具体要求如下:
(1)群众咨询或投诉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接)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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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本人一时无法答复的,应即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处理;如遇其他原因无法及时答复,首问(接)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凡属其他科室的业务事项,由首问(接)负责人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协助其办理。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首问(接)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依照政策耐心疏导,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在确定群众咨询或投诉的问题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由,并热情告知对方到相应的业务部门。
5、首问(接)负责制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卫生监督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6、对认真遵守首问(接)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答问题的工作人员,科室和中心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7、违反首问(接)负责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责任追究;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 (2)冷落对待办事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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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4)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5)对举报、投诉麻木不仁,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第三章 总值班制度
1、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接待投诉,接受举报卫生违法、违规案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3322110)。由1名中心领导带班,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值班。工作时间内由稽查科负责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其他时间由值班人员全权负责。
2、保持值班电话线路畅通。不得使用值班电话进行与值班无关的一切通话。
3、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和上报。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按照领导要求办理。
4、值班人员接待来访、来电,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5、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6、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不得迟到、早退避免脱岗、空岗等现象发生;应及时清理值班室卫生,保持清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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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中层干部列席。主任办公会内容一般为执行上级决定;审议上报的重要事项,审议重要决定和政策性文件,对重大措施进行研究与部署;审议总体规划,财产管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人事管理及人员聘用、辞退,职工的奖惩。
二、中层干部会
一般1--2周召开一次,由中心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主任主持,中心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总结、汇报前段工作,部署下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事宜。
三、业务办公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中心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业务工作,解决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科室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五、政治学习
每周四下午为全中心政治学习时间,中心党总支统一安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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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各科室组织学习。
六、业务学习
每周二下午为全中心业务学习时间,一般由科室自行安排。 第五章 公文处理规范
一、来文处理
1、外部门、市卫生局及上级发给本中心的公文、信函,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各科室不得直接受理。
2、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来文进行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根据职责分工,报中心领导审批或分送有关科室办理。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报主任审批。
3、审批公文时,应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并写明日期。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应签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应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并签名。
4、承办科室应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特急件要特办,急件要急办,不得延误、推诿。上级交办件要随到随办,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紧急公文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应及时说明原因。对于不在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科室、本单位办理的,应及时退回中心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二、发文处理
1、中心一切公文均由中心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 中心各科室发文一律送中心办公室核稿后送签,各科室不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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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送中心领导。
2、公文审批权限:
(1)以市卫生监督中心名义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重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工作部署或涉及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文件,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
(2)涉及两位及两位以上副主任分管工作的文件,由有关科室会稿,各分管主任会签后,报主任签发。
3、如果公文涉及到中心多个科室,撰稿前由主半科室牵头与协同科室商议形成共识,然后由主办科室拟稿。
4、所拟公文要条理清楚,简明严谨,文字规范,不得与政府有关政策和中心规定相抵触。
5、严格执行办文程序。行文的内容、业务数据,必须与中心议定的原则和业务数据相一致。各科室涉及其他科室的业务数据必须取得相关科室认可。发文承办科室要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信息宣传
1、中心各科室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心报送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反馈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2、中心办公室负责编印《洛阳卫生监督》,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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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中心卫生网站建设,发布卫生监督信息,加大卫生监督法制宣传和工作动态宣传,促进工作的开展,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四、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各科室应根据中心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目标责任落实工作,做好年度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工作要有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计划的执行情况由科室自行检查,中心于半年及年终统一考核。
2、各科室月总结及计划于当月28日前报中心办公室,一式三份:主管主任一份、办公室一份、科室存留一份。
3、年终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于当年12月5日前报中心办公室。
五、文印工作制度
1、中心文印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科室打(复)印的文件、材料,需办公室开具《文印通知单》后,方可到指定文印室印制,休息日、加班等特殊情况印制的文件,需在次日或上班后第一天补办《文印通知单》,文印室需见《文印通知单》才可印制文件。
3、文件印制完毕,由各科室人员承办印鉴、寄发等工作。并经办公室核对份数、页数、金额等项目后,在《文印通知单》上签名确认。
4各科室正常报请文件以主送单位为印数标准,发文数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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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份以上或页码超过10页以上的,须经主管主任批准。同一份文件、材料打(复)印超过100元的,须报主管主任审批。
5、各种会议文件,须由承办科室提出申请,列出初步预算,再经办公室和财务科批准。
4、如需大量印刷宣传册、书籍、教材、文件汇编等材料的,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印刷单位,并由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
5、未经审批印制的各种文件、宣传册、书籍、教材资料、文件汇编等,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章 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以热情、周到、勤俭节约为原则。
2、中心对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接待,应提前到中心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写明来客单位、接待事由及就餐人数,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按接待标准统一安排或委托有关科室安排接待。接待单一式两分,办公室、财务科各一份,以划分招待费与餐费,否则不予报销。
3、部、省级主要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可根据情况限额接待。 4、外省、市兄弟单位来客,一般不接待。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按标准限额安排,附接待单交财务科报销。
5、本市业务部门检查工作、县以下来客,一般不接待,如确实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标准限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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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第七章 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借阅图书资料必须遵守资料室的有关规定。
2、图书每人每次限借2本,借期1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的业务书籍可办理续借手续,但不得超过两次。
3、现期报刊、工具书只限在阅览室阅览,不得外借。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4、凡丢失、损坏图书、杂志者,按原价赔偿,绝版书按书价3—5倍赔偿,整套书丢失1本,按整套书价格赔偿。
5、资料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资料、图书、报刊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并负责对上述规定的监督执行。
6、各类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必须经中心主任或委托副主任批准,资料管理人员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7、禁止各科室用公款自行订购图书、报刊,违者按违纪处罚科室负责人。
8、凡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调查资料、取证资料、录音、录像、事故处理文件、学术会议资料、科研材料及基建图纸等,均应交档案资料室立卷归档。
9、每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本年度的上半年内将上一年的业务资料交中心档案资料室整理、立卷、归档。逾期不交者,通报批评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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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借阅业务技术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时,一般资料需经主管主任批准,重要资料需经主任批准,并交纳借阅金(60元/次)后,方可借阅。
11、凡是借阅的档案资料,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能私自转借他人或将档案资料带走。
12、档案管理人员(包括科室档案管理员)调离岗位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个人不准将档案随便交于他人管理或将档案资料带走。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中心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中心车辆管理,本着安全,节约,合理,方便的原则和一切为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办法:
1、司机班隶属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主任或主管副主任负责车辆维修、油料采购、保险等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2、司机是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车辆的安全及正常检查维护与保养,以及车辆内外卫生清洁工作。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车辆的有关证件由驾驶员随车保管,中心办公室建立车辆、油材料、各种费用数据档案。
4、车辆出车前和停车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车速及用车科室所需的路线、时间行驶,凡因驾驶员造成的误车误点及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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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一切责任。
5、为避免因车辆紧张带来矛盾,科室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半个工作日向中心办公室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电话告知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获批准后方可出车。司机未接通知,不得私自出车。
6、车辆卫生清洁、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完成。如需到修理厂修理的车辆提前按程序报中心批准后,按指定的修理项目,驾驶员驾车到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登记维修日期、查看维修内容,确认后签字,由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或主任负责统一结算。下到各科室的车辆,维修和加油同中心其他车辆相同。
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每一位驾驶员是各自车辆安全负责人,负责车辆及乘车人的安全工作,对车辆及乘车人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所有司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行车。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思想,经常参加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4、爱惜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安全例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5、严格按规定时间、时速行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强行超车,驾车时严禁超载、超速、吸烟、攀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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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操作行为。凡违章操作造成有关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6、严禁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驾驶,中心所有车辆外出下县、出市,需提前报中心办公室,以备中心遇重大事件统一调配和处理。
7、各车辆必须携带好灭火器材,保管好各种行车证件。 8、停放车辆时一定要选好场地,拉紧手制动,保持挂挡位臵。
三、司机奖惩制度
1、为调动司机(在编司机)工作积极性,凡安全正点保障车辆安全司机每月发放安全奖及司机劳保补助费30元。
2、临时司机,工资分为400元固定工资和200元浮动工资;凡按中心规定要求的临时司机,经中心办公室对当月工作情况考评,经中心主管主任签批后,方可发放浮动工资
3、凡无故关机影响单位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者,视情节扣处50-1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加班加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4、对司机(含临时司机)一年内不按中心要求和规定的处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批评、谈话;第三次通报批评并扣发30司机补助,临时司机扣发200元浮动工资;第四次正式人员扣罚200元,临时司机予以辞退。
5、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发生的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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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私自驾车外出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②、因执行公务发生次要事故责任者,扣发当月司机补助。临时司机扣发20%浮动工资。
③、因执行公务发生同等事故责任者,正式司机扣发三个月补助,临时司机扣发50%浮动工资。
④、因执行公务发生完全事故责任者,扣发半年司机补助,临时司机扣发浮动工资。
6、凡车辆交由无照人员驾驶,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和原车司机全部承担。临时司机在与违章肇事人共同承担损失后,视情况予以辞退。
四、车辆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司机应树立为一线、为中心服务的思想,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调派贻误工作的司机,根据情节严肃处理,一年内一次扣除50元,连续二次扣除当月30%活工资,连续三次者按劳动法规报请劳动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因司机个人原因对参加重要活动、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停发工资,调离工作岗位,实行待岗处理,待岗期间生活费按城市最低生活费办理。属招聘司机者予以辞退。
2、凡因维护不善或其它个人原因造成车辆破损的,司机负责赔偿;造成事故的,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鉴定,由司机负责单位应负责任10%的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违章罚款,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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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司机不按程序操作,不经领导批准,自作主张进行维修的,其费用自己负责。
4、严禁用公车办婚事(特殊情况须经中心领导批准),违者由司机承担,并扣500元。
5、对无故缺岗者,视影响工作情况,扣罚司机50--200元。 五、车辆维修办法
1、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所驾车辆司机提出,报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同意后,到指定厂或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1000元以上修理费用需经中心主任批准)。
2、车辆所需维修保养项目,修理前,经中心检查核实后,方可去修理,进厂后不准私自增加维修项目,须增加修理项目的,应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汇报。无论在本地或外地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向中心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由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或主任批准。
3、车辆维修时,司机应在维修现场,落实检查修理工作是否按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应对更换的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核对。车辆维修结束后,司机应对车辆进行检查,试车完毕,对项目价格及报修时间确认后方可签字。
4、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或主任应掌握并负责修理费用开支及结算。
5、车辆零配件的采购由中心办公室主管主任或主任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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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人事制度
中心人事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学的、合理的人事制度,创造和保持一个良好用人环境为目的。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中心人事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
1、深入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人事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精神,认真做好中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3、实行岗位管理,按岗聘用,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义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4、未被聘任上岗者为下岗待聘人员,中心可根据单位岗位空缺及待聘人员条件,调整岗位或安排临时性工作,并至少提供两次上岗机会。下岗待聘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待遇,不参加晋职、升级,期间中心按有关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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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每年年底中心对全体职工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的依据。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人事管理规定,中心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施意见》的精神,凡中心新进人员均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3—5年(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期满合格以上者办理续聘手续,未续聘及被解聘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7、中心新进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半年至一年的岗前培训,见习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凡因病享受劳保待遇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违者取消所受一切待遇,按自动辞职处理。
9、在职人员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经营活动,工作时间不得做生意、炒股。外出从事讲学、咨询、义诊、技术指导等活动需经中心办公室同意。
10、各类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各种费用,由晋升者和中心合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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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考勤管理办法
1、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工作创业局面,是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全中心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旷工、迟到、早退、脱岗。工作时间开始15分钟上班为迟到,超过半小时不到者视为旷工半天。提前离岗为早退,提前半小时早退及中途脱岗者按旷工半天。
3、中心执行上班签到及抽查相结合的考勤制度。各科室由专人负责考勤,考勤结果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字。上班签到,不得代签,违反者罚当事人10元,科室负责人因签到或考勤上弄虚作假罚50元。
4、职工迟到、早退,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或中心领导应给予批评教育。职工旷工,除按下列规定扣发工资外,还要视其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迟到、早退、脱岗的,每发现一次按10元扣罚。
旷工:2天以内的,半天者扣发50元,一天者扣发100元;累计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的,从第3天起每天扣发15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工5天以上14天以内的,从第6天起每天扣发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含15天),由所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办公室审核,经中心批准后按自动离职处理。
5、关于事假的规定:月累计3天以内的每天扣发工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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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超过1天扣发20元,并按天数扣发防疫津贴、新区补贴和奖金;事假一次不得超过7天,确系必要,可以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2个月。
6、关于病假的规定:职工因病请病假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病假在3天以内的,工资照发;全年病假15天以内的,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5元;超过15天,从第10天起每天扣发10元;超过1个月(以22个工作日算起);病休超过180天的按病休待遇执行。
7、上班时间不准带小孩,干私活、串科室聊天、打扑克、下棋、上机游戏、打麻将,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科室负责人带头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元。
8、上班时间严禁酗酒滋事、吵架斗殴,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罚款300元。凡到中心领导办公室闹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造成公物损坏的照价赔偿。职工的亲友到中心内闹事,每次给予当事职工罚款100元。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致人伤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9、职工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不包括西式短裤),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考勤登记与报表:以科室为单位考勤,每月30日前将本月考勤表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次月4日前通知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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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请休假审批制度
1、凡请事假、病假(凭医院证明)、换休、公休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将批条交中心办公室登记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口头或他人代请假。
2、凡请病、事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3天的由主管主任审批,4天以上(含4天)应报中心主任审批。
3、科室负责人请、休假需经主管主任同意。
4、全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按劳保对待,恢复上班后,必须全勤在2个月以上者,方可恢复一切待遇。
5、公休假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全年统筹安排,原则上一次休完,因工作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主任批准;公休假跨年度作废;休公休假者按在职对待。
6、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的申请手续到办公室办理,在规定假期内应按天扣除防疫津贴和全勤奖。 第四章 陪护制度
1、凡需请陪护假的,均应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凡病人为本中心职工,子女在中心内工作的,经批准后陪护,在陪护期间按事假处理。
3、凡病人系外单位人员,子女在本中心工作的,原则上由病人所在单位来中心协商,其陪护人的一切待遇由借人单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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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1、凡属脱产外出参加学习(取得学历证书)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中心领导审批方可参加,学习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学习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参加专业对口的函大、电大、自学考试者,一切费用自理,参加面授、考试期间要有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
3、根据工作需要,脱产参加短期培训学习者,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参加。
4、严格控制参加各种类型的学术会议,审批程序为个人申请、科室负责人推荐、办公室备案、中心领导审核批准。会后凭领导批准手续报销交通费和有效天数(会议天数+2)的住宿费及补助费(按政策规定)。
5、学习、开会回来后必须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并与会议材料一并交给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把必要的材料提交领导及档案室保存。
6、在外出学习、开会期间,参加一切与学习、会议无关的活动,责任自负。 第六章 出差管理制度
1、各科室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节约开支。 2、出差审批权限范围:凡到省内其它地市(含九县市)出差的,由科室呈报主管主任审批;凡属出省出差,必须经主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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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报中心办公室登记。
3、出差审批手续: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需填报审批单,写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时间等,报有关领导审批,凭审批单到财务科预支和报销,报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审批手续的不予报销。
4、出差回来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有关资料交中心办公室保存。
第四部分 财务工作制度及规范
为了规范本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监督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收费项目的政策规定。
2、中心财务实行审批“一支笔”制度,现金、支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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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中心主任批准。
3、现金及有效票据的管理,应严格遵照国家及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凡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或违纪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严禁科室自行坐支或未经中心同意进行对外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一经发现,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对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5、凡本中心对外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手续完备方可报销。非正式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6、职工预支的差旅费,必须在返回后7天内结算,逾期不结的,在下月工资内扣除。
7、严禁任何人因私在财务科借款。
8、对各种罚没款相关科室和负责人应及时予以摧缴。 第二章 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实行两级管理制,中心对科室、科室对个人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购入的固定资产(含调入、分配)入库时,总务科及有关科室应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填写一式三联“固定资产入库单”,一联随同发票交采购人员到财务科报帐,一联随固定资产帐,一联交管理人员。
2、固定资产的购买,先由购买科室写出书面报告,每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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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交财务科审核报批,按规定批准后由中心统一购买。购回后,需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验收入库并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3、各科室因工作需要调整使用固定资产时,由科室提出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调整。
4、一切福利由中心统一管理发放,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发放福利性实物和款项。 第三章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我中心于2004年9月已经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经人事局奖惩科批准,中心在职在岗正式人员每人每月可发放100元精神文明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精神文明奖与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文明执法挂钩。若发现在执法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现象,或被举报一次扣除当月精神文明奖。
二、职工工作时间酗酒滋事,职工间吵架、打架,谩骂领导者,破坏公物者,根据情节酌情扣发。
三、精神文明奖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挂钩,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
四、长期病休人员、内退人员不发精神文明奖。
五、新进人员(指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新调人员)一年内(试用期)不发精神文明奖。
六、不在中心上班,工资挂靠在中心的人员不发精神文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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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奖自2004年12月份起随工资逐月发放。 第五部分 后勤工作制度
后勤工作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广开源,细节流,使有限的资金在监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章 后勤管理制度
1、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工作关系,搞好后勤保障,节约经费开支,发挥其功能作用。
2、认真做好房屋、水电、物资供应与保管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执行。
3、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购臵,统一发放。由各科室和中心办公室统一制订计划,上报中心批准购买,按季分发。无计划办公用品,由各科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报办公室统一购买,各科室不得私自购买(每年十一月份报预算,由财务科报上级批准)。
4、各科室报领办公用品,中心办公室只对各科室负责人。 5、后勤管理要严格手续,实行帐物分管,专人负责。 6、中心水、电统一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主管道、主线路接水、接电,盗用水电。
7、对私拆电表、水表及偷水、盗电者,罚款500元,并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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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所盗水、电费用。
8、办公区、家属院水电使用分流。家属区用电、用水由用户承担,办公室每月定时抄表一次,并按时公布用水用电数量。费用按季度结清,十日内催交完毕。
9、本中心住户一律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 10、办公用房的管理维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制定费用预算后交财务科报批。
11、中心职工住宅房屋维修(按规定单位应承担公用部分的维修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查后由中心领导研究决定。
12、中心出租房屋的管理,统一由总务科负责。出租房屋由总务科提出出租方案,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13、严格仓库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负责物品的验收和领发。库内应整洁有序,安全防盗。
14、严禁个人私自抢、占住房,对违反者罚款500元,限期搬出,拒不执行者,每月收取罚金15元/平方米,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超过30日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直至解聘。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中心内及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负责,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而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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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事故,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2、加强防火意识,按规定配备必要消防器材,由后勤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各要害部位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4、各科室应注意在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电灯、水管,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
5、中心综合治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条例,以预防为主,遵循防消结合的方针。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部门设臵消防安全员,协助各级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后勤科负责。严格执行辖区消防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爱护消防器材,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增强群防群消的能力,没有火情不准乱动,故意玩弄损坏者,要加倍赔偿,延误使用责任由损坏者负责。
3、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全方位消防安全巡视、抽查制度,每月巡视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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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部位的严重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试剂的要害部门,必须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实行专人负责,责任明确,管理和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意外散漏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法。
5、消防重点场所(如药库、行政仓库等),不得带进引火物,严禁吸烟。
6、对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维护,对已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水、电线路和管网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确保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同时,完善消防档案、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7、工作人员发现自己岗位周围有易燃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灭。如有火情逃避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8、严格执行有关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及后勤科备案,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等电器。
9、凡中心职工,必须遵守消防规定,如有违反制度的,酌情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违法的,将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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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家属院管理规定
为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给广大居民营造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对中心家属院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自觉维护家属区生活秩序,严禁以任何形式、理由在家属院内私搭乱建。
2、保持楼道内畅通,严禁在家属楼楼道内乱堆乱放,自行车应摆放在限定的区域内。
3、保持家属院干净整洁,严禁在院内墙上乱贴乱画,乱扔废弃物,私拉乱扯线路、铁丝。
4、院内垃圾倒入箱内,根据季节变化,由中心定期喷洒除“四害”药物。
5、门卫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收废品、小商小贩进入家属院内。
6、自觉按时缴纳水电费,严禁偷电偷水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上月正常用电、水量5倍的处罚。
7、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尊老爱幼,搞好四邻关系,提高公民道德水平。
8、院内严禁聚众赌博、吸毒、练法轮功等违法犯罪行为。 9、本管理办法适用原职防、结防两家属院的所有居住人员,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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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或行政处分。 第五章 卫生管理制度
1、科室卫生实行每日小清扫、每周大清扫制度,要求科室内部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禁止摆放非办公用品。
2、室外卫生由保洁公司员工负责清扫保洁,职工应自觉维护,予以保持。
3、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杜绝有碍卫生的行为。
4、实行卫生流动红旗、黄旗制度,中心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全中心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与科室、个人评先挂钩。
第六部分 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章 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网络运行及管理
1、中心网络,由中心指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中管理、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局域网运行维护等工作。
2、中心局域网的运行控制与维护(楼内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 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安装、维护、连接、设臵),由办公室(暂定)负责;中心各科室计算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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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机、复印机和相关设备故障的鉴定、配件更换及维修工作均需统一登记备案。
二、网络维护
1、办公室负责每月进行一次网络硬件方面的检修、维护。随时保证中心局域网畅通无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各科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和手段,防止病毒进入计算机系统。为做到这一点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不滥用来历不明的磁盘;尽量做到专机专用,专盘专用;不做非法复制;安装防毒软件和防火墙。立足于预防,切断病毒传染的一切可能的途径。对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备份,一旦文件受到损坏,以便及时恢复。
3、网络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中心局域网的攻击或破坏活动。
4、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各科用户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影响到各科用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办公室应预先通知。
三、网络安全管理
1、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攻击、破坏我中心局域网,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科微机安全及维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各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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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由各科信息员负责,个人使用微机由个人负责。无关人员(特别是中心外人员)不得使用本中心局域网。
3、本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不得浏览色情网站和非法网站。不得将中心内信息随意公开给中心外人员使用。
4、本网的所有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商业广告、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为了网络的安全,本网用户在使用外来存储设备时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并清除病毒,定期对所使用微机进行病毒查杀。
5、应妥善保管在网络上申请的帐号、信箱等,避免被他人利用进行非法活动。若因泄漏信息导致后果,由自己负责。违反相关法律的,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6、局域网网络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网络用户予以警告,并限制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相关处理,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7、局域网用户和服务提供人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利用局域网予以侵害或剥夺。
8、办公室应该宣传、教育、监督用户,在网络操作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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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人员,由信息员上报信息中心备案;
2、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爱护机器,熟悉机器性能,定期做好维护工作;
3、避免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设备的疲劳使用,降低机器损耗;
4、严禁任何人更换计算机硬件,特殊需要,须经网管人员进行;
5、为保证办公系统安全工作,软盘、优盘等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
6、工作时间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播放MP3、CD、VCD等; 7、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与软件;
8、严禁使用计算机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9、每日上班后开机,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关机,并及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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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局域网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必须熟练掌握局域网络使用的基本知识;
2、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网络工作软件及其使用方法; 3、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未经审核严禁发布; 4、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 5、计算机硬盘共享,严禁私自改动; 6、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
7、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严禁擅自拷贝其他科室的程序及内容;严禁擅改他人文件; 第四章 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查找与工作相关信息; 2、利用电子邮箱,上传及接收上级部门有关材料; 3、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 4、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上网聊天;
5、严禁从网上下载游戏、电影、音乐、文字、图片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6、未经网管人员同意,严禁下载各种计算机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五章网络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各科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方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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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性能;
2、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各科计算机负责人员与责任人应当及时向网管人员说明详情,协助维护;
3、为保证办公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如因工作人员使用未经杀毒的软盘导致办公系统感染病毒,由第一责任人承担维护费用;
4、因擅自安装游戏或非法软件,播放MP3、CD,VCD等非工作用途使用造成计算机故障的,由第一责任人与各所(科)内主管人员承担维护费用;
5、因未经网管人员同意,私自从互联网下载有关内容而致使黑客或病毒侵袭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6、计算机正常损耗的维护工作由网管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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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工作职责
第七部分 岗位职责 第一章 中心主任职责
1、主持监督中心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布臵中心业务和行政工作,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3、负责中心管辖的卫生许可,行政处罚的初审; 4、负责组织本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技术培训。 第二章 中心书记职责
1、主持中心党务工作及群团、老干部工作。
2、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
3、做好职工普法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4、做好中心党员的发展和教育工作。 第三章 中心副主任(副书记)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受理涉及卫生行风及干部廉洁、作风方面的信访事项.
2、对分管的卫生监督执法事项负责。
3、负责分管范围内卫生许可,行政处罚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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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
5、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进度,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当好助手,参谋,并做出集体决策。 第四章 中心副主任职责
1、对分管的卫生监督执法事项负责。
2、负责分管范围内卫生许可,行政处罚的审查。 3、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
4、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进度,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5、当好助手,参谋,并做出集体决策。 第五章 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中心办公室全面工作;
2、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工作安排,督促检查上级指示以及中心决策的执行情况。做好中心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3、协助中心党总支书记做好中心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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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安排中心人事管理工作,考勤考核以及其它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5、组织和主持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心发展规划,采编、起草卫生监督工作信息,组织安排好中心各类会议和其它重大活动;
6、负责来信来访,协调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7、搞好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环境建设;
8、根据中心工作和领导的要求,研究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
9、负责中心车辆的调配 管理工作; 10、组织处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中心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中心人事管理工作,考勤考核以及其它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草拟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心发展规划,协助做好中心各类会议和其它重大活动组织安排。
4、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中心党建工作以及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环境建设。
5、协助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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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中心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 7、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2、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根据业务计划和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的正确使用,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中心理好财;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及时把收入缴入国库,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7、做好《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的办理及年审工作;
8、及时办理有关物品采购控办手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审核办证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审核办证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中心主管副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职工的政治思想、行政、业务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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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本科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组织并实施对全市证、照管理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3、组织本科同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检查和指导科室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4、对重大和疑难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协调组织办理。 (二)审核办证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根据各自分工,分别负责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对许可相对人申办各类卫生许可、执业或从业许可、食品及化妆品广告的、医疗广告的咨询及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移交办理、上报审批、制证、告知、颁发证照等工作。
2、督促检查科室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科室内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学习,收集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对全市证照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和制定培训方案。
4、落实科室行政许可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5、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带领科室人员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推进科室两个文明建设。
四、稽查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稽查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行政业务、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2、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对实施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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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3、定期组织对卫生监督员的执法稽查。
4、组织本科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监督检查指导科室人员的工作。
5、负责对科室工作人员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6、负责科室内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
7、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稽查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令,贯彻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科长的领导下,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实施业务工作,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工作;
3、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帮助科室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科室的工作积极性;
4、廉洁、高效、秉公执法,积极查办投诉举报案件; 5、拟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卫生法制科科长职责 (一)卫生法制科科长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卫生法制科工作。 2、制定卫生法制总体工作计划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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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科室人员的工作给予指导并督促落实。 4、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的疑难问题。 (二)卫生法制科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各项卫生法制工作; 2、负责科室的经常性工作事务。 3、分管部分具体卫生法制工作。 六、监督一科、二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监督一科、二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职工的政治思想、行政、监督执法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组织拟定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3、组织安排科室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 日常监督工作,参与组织重要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4、组织科室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卫生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送达、执行等。
5、组织本科同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科室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监督检查指导科室人员的日常工作。
6、监督检查科室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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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努力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8、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监督一科、二科副科长职责
1、在科长的带领下,协助科长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组织拟定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协助科长组织安排并落实科室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及重要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3、协助科长组织并落实科室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卫生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送达、执行等。
4、协助科长组织并落实本科同志政治理论、业务及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5、协助科长监督检查科室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6、努力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7、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七、卫生监督三、四科科长职责 (二)卫生监督三、四科科长职责
1、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监督员的政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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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行政、监督执法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组织拟定医疗机构、市场消毒产品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3、负责安排所辖区域医疗、采供血、母婴保健等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4、负责安排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卫生局进行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负责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监督监测计划的制定,承担消毒工作的具体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
6、负责安排医疗机构和市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工作。
7、组织本科监督员对查处的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送达、执行等。
8、组织本科监督员的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科室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
9、监督检查科室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10、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中心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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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监督三科、四科副科长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制度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及总结,并协助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卫生行政案件的方案、调查取证、监督员合议、告知、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移送等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3、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以及行政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中心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6、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同志,认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卫生监督五、六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卫生监督五、六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业务和行政工作; 2、根据中心工作要求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3、了解辖区用人单位数量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放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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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4、组织领导科室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
5、组织科室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违法案件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工作以及行政处罚的确定、送达、执行工作。
6、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五、六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制度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及总结,并协助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卫生行政案件的方案、调查取证、监督员合议、告知、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移送等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3、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以及行政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中心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6、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同志,认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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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书记领导下负责总务工作,教育职工树立总务工作为监督一线服务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等工作,保证监督、办班、会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常深入一线科室了解所需,根据人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业务,提高业务技能。 第六章 中心各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各自岗位上的具体日常工作; 2、中心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会计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及时登记帐薄,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经主任核准,按时上报;
4、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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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好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6、按时与银行、财政、科室核对收入备查账; 7、代收罚款等并及时缴入国库;
8、编制余额调节表,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9、定期与总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情况。 (二)出纳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4、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5、及时报送工资审核表和工资发放表; 6、按时登记收入备查帐;
7、按时办理公积金支付、转移、核对工作; 8、代收罚款等并及时缴入国库; 9、及时与银行对账,做到帐实相符。 三、审核办证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及主管副科长的领导下,根据各自分工,负责对许可相对人申办各类卫生许可、执业或从业许可、食品及化妆品广告审查、医疗广告初审的咨询、答疑及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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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移交办理、上报审批、制证、告知、颁发证照等工作。
2、认真参加政治及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3、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科室两个文明建设
四、稽查科工作人员职责
1、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稽查; 2、具体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回复工作;
3、按照分工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及时完成有关案件的移交和移送;
4、积极参与政治理论、业务及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5、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6、努力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及完成正副科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7、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卫生监督员自责。 五、卫生法制科工作人员职责
1、 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具体卫生法制工作;
2、制订分管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经科室负责人指导批准后认真实施;
3、认真做好科室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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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一科、二科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带领下,对所辖区域进行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对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卫生许可现场检查验收;对各类公共场所行业、生活饮用水(包括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许可现场检查验收;
3、对所辖区域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及重要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4、进行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卫生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送达、执行等;
5、积极参与政治理论、业务及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6、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7、努力做好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8、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卫生监督员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七、卫生监督三、四科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带领下,对所辖区域医疗、采供血、母婴保健等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和打击非法行医开展监督检查;
2、在科长、副科长的带领下,对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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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卫生局进行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调查处理;
3、对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和市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对查处的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送达、执行等具体工作;
5、积极参与政治理论、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6、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7、努力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8、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卫生监督员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八、卫生监督五、六科卫生监督员职责 1.负责科内分管的业务工作;
2.根据科室工作要求负责制定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到用人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指导用人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
4.负责监督文书和监督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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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5.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
6.按计划完成日常工作,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九、总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总务科管理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物资的供应管理工作,主动配合一线科室,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一线科室调查了解监督、办班,会议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与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组织全中心绿化工作;
4、指导各科室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防止浪费;
5、掌握所属范围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二)保卫室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门卫室制度,准时上岗值班,不得空岗。保障中心、家属区安全及办公秩序良好;
2、值班期间不得在门卫室干私活、聊天和会友等; 3、认真做好来人询问、登记,对来访人员做到接待热情,解释耐心;
4、严格交接班手续,重点问题交接除口述外要有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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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5、负责室外各种车辆看管,保持车辆摆放整齐。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按时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活动,确保行车安全;
2、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坚持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机(含临时司机)根据中心工作性质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手机或座机),以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遇特殊情况应向办公室和司机班长说明情况;
3、搞好车辆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向司机班长报告并及时报修,在维修过程尽量在现场;
4、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热情周到为科室服务,准时正点发车,不刁难乘车人员;
5、保持车辆卫生整洁;
6、下科室的车辆驾驶员,归中心办公室和所下科室双重管理,工作考核随科室进行。
第八部分 部门工作职责 第一章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党政、工团、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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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2、拟定工作计划及总结,采编、起草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实施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3、参与对外事务和内部科室之间得协调工作,负责内外部信息的交流;
4、中心的接待、会议和车辆管理。 第二章 财务科工作职责
1、加强中心经济管理,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认真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发生的必须支出,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2、遵纪守法,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并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浪费、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办事,根据业务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度预、决算报表。
4、严格审查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是发生会计事项的唯一合法证明(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依据报销。一切白条不能作为入帐依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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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 。
5、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控制呆帐发生;
6、财务科要协助有关科室工作,对本单位房屋、设备要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积压浪费。
7、加强现金管理,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出纳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要立即报告,详细登记,待查明原因后由领导研究处理。
8、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办事,定期检查分析经济活动,揭示工作中的潜力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第三章 审核办证科工作职责
1、承担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的日常行政服务工作。
2、承担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经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卫生等卫生许可事项的咨询、形式审查、受理、移交办理、上报审批以及许可证照(决定)的制作、发放工作。
3、承担市直管的食品、公共场所、放射卫生等新、改、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事项的咨询、形式审查、受理、移交办理及审查决定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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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和技改、技引等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申报材料的咨询、形式审查、受理、移交办理及审查决定的发放工作。 5、承担医政、中医、基层妇幼保健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形式审查、受理、移交办理及许可证照(许可决定)的制作、发放工作。
6、负责对已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机构的协调、提醒、催办。
7、承担相关卫生行政许可业务审批资料基本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及管理工作,配合监督科室作好资料检索工作。 8、承担市权限范围内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的换证、补证、变更和注销等工作。
9、在总结经验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适时地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发证工作予以指导和培训。
10、定期对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分类统计,上报 中心领导及中心办公室。
11、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 稽查科工作职责
1、制定本市年度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2、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执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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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规范的专项稽查工作; 4、负责食物中毒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卫生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案件的查处;
5、做好卫生监督热线,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移交及督办工作;
6、调查并即时纠正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
7、开展社会热点、难点卫生问题的专项稽查工作;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卫生法制科职责
1、承担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协助市卫生局受理处罚陈述申辩,组织处罚听证;
2、调查处理对下级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3、负责做好针对市卫生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复议、应诉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报批。 第六章 卫生监督一、二科工作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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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区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卫生许可现场验收;负责各类公共场所行业、生活饮用水(包括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许可现场检查验收。
3、对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加工、公共场所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对所辖区域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等单位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检查结果。
5、协助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省级卫生许可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及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章 卫生监督三、四科工作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对所辖区域医疗、采供血、母婴保健等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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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对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市卫生局进行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
3、负责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监督监测计划的制定,承担消毒工作的具体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
4、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药店、眼镜店等)和使用单位(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的消毒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许可开展现场验收和评价。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及中心交办的其他监督管理任务。 第八章 卫生监督五、六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并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审核,竣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验收;
3、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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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健康及相关权益。
5、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布臵的各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
6、指导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第九章 总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总务方面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经常检查与监督;
2、深入一线科室了解其所需,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注意协调监督工作和总务工作的关系;
3、加强经济核算,做好物资供应,抓好物资设备管理; 4、加强总务科和所属班组的直接联系,定期召开班组长座谈会,征求各班组对科室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定期抽查各班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门面房和水、电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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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洛阳市卫生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人员廉政建设,规范职业行为,树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十项规定:
一、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 二、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不准到被监督单位和商户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不准利用职权向被监督单位和商户压价购买食品和商品或赊欠货款。
五、不准利用职权向被监督单位借钱借物和无偿占有其财物。
六、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福利待遇。
七、不准非监督人员做监督工作,监督人员要着装上岗,不准越权越位监督。
八、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合理项目多收费、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九、不准随意扣压、没收被监督单位的食品和物品或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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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十、到被监督单位执行公务时不准就餐。
卫生监督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上十不准规定,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处分或取消卫生监督员资格、辞退等处理。
附录2
洛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现就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问题明确以下处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开除留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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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从轻处分。
第二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撤销职务、开除留察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第三条 拒不执行上级决定的,对主要负责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开除留察处分。
第四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职务处分。
第五条 编造、散播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的信息,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开除留察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第六条 无理取闹,围攻党政机关,搅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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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分配、不听从领导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单位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五)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八条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院(校、站、所)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卫生局和市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单位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条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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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卫生监督员文明礼貌用语
一、文明用语 1.您好、请坐。 2、请问您有什么事?
3、我们现在有急事,请稍候。 4.请您填好申请表。 5.我讲的,你们明白了吗? 6.请放心,我们会尽快去验收。 7.请放心,我们会尽快办理。 8.请放心,我们会秉公办事。
9.您提的问题需要研究,一有结果,我们会尽快答复您。
10.请您等候通知。 11.请您提供如下证据。 12.请不要随地吐痰。
13.我们依法执行公务,请您协助执行。 14.您对处罚决定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复议。 15.请您签字。 16.谢谢您的合作。 17.请走好,有事您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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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再见。 二、服务用语
1、还没到上班时间,先出去。 2、今天没时间,改天再来。 3、下班了,都出去。 4、有意见找领导告我。 5、没时间,明天再来。 6、别说了,我不听。 7、我没工夫听你说,出去。 8、不懂法,吃亏怨不着别人。 9、你不懂法,不需要给你解释。 10、是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 11、不知道,不清楚,这事不归我管。 12、现在没有时间,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13、嚷什么?你没看见我忙吗?
14、你提什么意见,我就这态度,你告吧! 15、谁同意的?你找谁!
16、你们告,我不怕,没什么了不起! 17、不愿意等可以走吗,我事多着呢 18、有啥事,快说! 19、没办法,你慢慢等吧! 20、你老实点,不然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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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你想上哪儿告就去哪儿告,随你的便! 22、要不是我给你说话,这案子不会对你有利。
附录4
监 督 理 念
理念决定道路,没有理念就没有战略,没有战略就没有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旗臶,没有旗臶就没有精神,没有精神就没有梦想,没有梦想就没有美好的未来。
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发展是主旋律,发展是硬道理,卫生监督中心只有在快速发展中才能展现出更加美好的前景。
文化理念:打造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智慧型职工。 监督理念:强化卫生监督,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服务理念:服务到位执法才能到位,服务群众无小事。 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尊重人、依靠人、相信人、理解人、培训人、提高人、解放人、发展人、造福人、组织人、管理人、宽容人;挖掘人的潜能,发挥人的特长,形成人人参与,公平竞争,岗位臵换,共同提高,营造管理无小事,人人有压力,竞争又合作,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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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才理念:成就事业的关键,在于有愿意帮助你的人,并且他们乐意为你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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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7月成立。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是洛阳市卫生局依法在全市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之后,中心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一套系统、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细化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形成了《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分为两篇,涵盖八个部分,共五十七章。为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党务、行政、后勤等工作开展做出严格规定,确定了各个岗位权责关系,强化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实施是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本制度的编写参照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了其他地市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规章制度的实施必将对我单位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起到强力推进作用,从而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服务洛阳经济建设。
在制定本规章制度过程中,中心领导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于覆盖面大,难免存在某些疏漏,中心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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