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社保征缴培训材料 下载本文

附件五: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

兹有 同志,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 县,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手续,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方便参保人日后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以下委托人信息请如实填写)

本地委托人姓名: 与参保人关系:

本地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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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姓 名 公民身份 户籍地 号 码 地 址 性 别 个人编号 在本地 参保起 止时间 本地参保 本地实际 缴费月数 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行政区划 代 码 电 话 单位名称 邮政

编码 地 址

经办人(签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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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号码

原个人编号 户籍所在地 原参保 所在地 区名称 原参保地社 保机构行政 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科长签字:

主管主任签字: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地址 参保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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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 ,现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我处,如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姓名

性别

原个人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 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地址

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开户全称 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银行账号 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章): 电 话: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章):

年 月 日

(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一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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