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h) 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控制,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

工序不得进行。检查督促本合同段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组织旁站各种试验工作,协助进行监理的平行试验。提出中间交工验收的意见; (i)

检查本合同段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对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工程,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会同有关方面人员组织量测工作,并予以签认; (j) (k) (l)

审核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变更设计申请,收集原始资料,提出意见审核本合同段承包人的计量报表,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全面理解合同文件和各种规范,事先预防各种补偿、索赔和工程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复审;

延期等事件的发生。当涉及到上述事件时,及时取得证据性文件资料和辅助性资料,尽量减少业主的损失; (m) (n) (o) (p) (a) (b) (c)

负责检查督促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取得承包人违约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参加其它合同段的质量互检,联检和设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起草监理月报中属于本合同段的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任务,完成业主要求的工作任务。 对所管工程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要部位、工序和监督承包人清退不合格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写好监理日记和工程记录,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时,应及时

的第一手证据,起草承包人违约的处罚证明文件; 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部分; 7.4现场监理员

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督;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报请处理,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d) (e)

做好土石分界变化、工程量变化的记录(如果有); 参与放样、测量、收方、中间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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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g)

监督承包人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制止并纠正违反技术规监督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场地清理、排水、不良地基处理,

范、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 坡地台阶的开挖、耕地翻松压实、零填碎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良土层的更换等工作; (h)

严格控制填方质量,确保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督填挖交界土

区的压实和翻填压实并做好记录;当土质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承包人取样试验,调整压实检验数据; (i) (j) (k) (l) (m) (n) (o) (a) (b) (c) (d) (e)

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过程的排水,防止边坡塌方、水土流失污染督促承包人采用合格材料回填桥涵、挡土墙台背; 监督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做好构造物挖基尺寸测量记录,对地基土层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及对预制构件、桩基、砼施工等关键工序实行全过程旁站,做好桩检查承包人的模板、材料。校核拌和设备的计量系统,监督承包完成所属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承包人做好工地试验并进行签认;完成按规定频率抽检的试负责进场材料的取样工作,负责工地现场混凝土、沙浆混合料的协助试验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完成抽样、检测试验工作;完成试及时纠正不符合试验规程要求的试验操作;做好监理日记和工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各种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时向试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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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和河流;

时反映;

基施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 人按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 7.5现场试验员 验工作; 抽样工作;

验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记录;

师或监理试验室汇报工作。

八、监理工作内容

8.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8.1.1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用地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工程现场履行必要的签字交接手续;

8.1.2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流动资金需求计划;

8.1.3复核由业主提供的图纸、设计资料;参与由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会和现场交桩工作;验收经承包人自检合格的施工定线和复测的原始地面线,并进行实地校核和必要的复测。未经验收批准,承包人不得自行任意改变原地面和自行施工;

8.1.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单位的划分。

8.1.5审查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程度,如有不足,应限期补足后方可开工。

8.1.6审查承包人的驻地建设与施工便道、供电设施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的强度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等。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平行试验,以证实承包人提供资料的正确性;

8.1.7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和商品构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复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能用于工程,并限期由承包人清出现场,按合同文件进行处理;

8.1.8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进行检查落实; 8.1.9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及保险,确认后按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如果有);

8.1.10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督促与会各方做好准备工作,为会议成功创造条件‘

8.1.11按合同文件要求下达开工令;

8.1.12监督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8.2施工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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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质量监理

8.2.1.1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共同遵守,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工程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工程分项开工报告申请批复单》,供总监办审批,由总监办收到《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后,对附件中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材料进场质量认可资料,人员到场情况,分包人的资格证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然后在7天内签发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检查程序,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填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工程的工序检查过程中,对合格的工序进行签证认可。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按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缺陷,并重新填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直至检查合格。前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也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报总监办审查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总监办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含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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